人的一生,是占有各种物的一生。世上的物有千千万万,人类是以怎样的方式对物进行占有的呢? 概括人类对物的占有方式,无外乎是这样三种:强迫、被迫、自由。 一个占有者对物的占有符合自己的需要而违背另一个占有者的需要,前者的占有方式叫强迫,后者的占有方式叫被迫;占有者之间的占有符合各方的需要,各方的占有方式叫自由。 人无论占有什么,总是选择上述三种占有方式之一进行占有。除此之外,再没有其它任何一种占有方式了。 人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占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物,同时,人们的物也被他人这样或那样占有。在这些占有中,哪些属于强迫、被迫?哪些属于自由?哪些属于平等占有?哪些是不平等占有?这实在是利益攸关的问题。
剖析各种错综复杂的占有现象,正确辨别占有方式,研究占有方式对人的需要和占有行为的影响,这对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如果我们分辨不清什么是强迫和被迫,什么是自由,那么我们就无法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利益,甚至会自己损害自己的利益。
强迫占有和被迫占有,都是符合一方需要而违背另一方需要的占有方式,是不平等占有。唯有自由占有才是符合各方需要的占有方式,是平等占有。 强迫占有的三种表现形式是:强迫选择、强迫实现、强迫评价。 强迫选择:指占有者根据自己的需要,违背对方的需要,严格限制对方获知、制作、传播与选择最大利益有关的信息,要求对方遵守占有者确定的需要标准及对物的价值判定和关于如何占有的决定。 强迫实现:指占有者根据自己的选择,违背对方的需要,严格限制对方获知、制作、传播与实现最大利益有关的信息,要求对方执行、实施、完成占有者的选择,达到占有者的需要标准。 强迫评价:指占有者根据自己的选择和实现,违背对方的需要,严格限制对方获知、制作、传播与评价最大利益有关的信息,要求对方遵守占有者对选择和实现是否符合需要标准及标准是否符合需要的判定。 被迫占有的三种表现形式是:被迫选择、被迫实现、被迫评价。 被迫选择:指占有者根据对方的需要,违背自己的需要,不能充分获知、制作、传播与选择最大利益有关的信息,遵守对方确定的需要标准及对物的价值判定和关于如何占有的决定。被迫实现:指占有者根据对方的选择,违背自己的需要,不能充分获知、制作、传播与实现最大利益有关的信息,执行、实施、完成对方的选择,达到对方的需要标准。
被迫评价:指占有者根据对方的选择和实现,违背自己的需要,不能充分获知、制作、传播与评价最大利益有关的信息,遵守对方对选择和实现是否符合需要标准及标准是否符合需要的判定。
自由占有的三种表现形式是:自由选择、自由实现、自由评价。
自由选择:指占有者和对方根据双方的需要,都可以充分获知、制作、传播与选择最大利益有关的信息,双方遵守各自确定的需要标准及对物的价值判定和关于如何占有的决定。
自由实现:指占有者和对方根据双方的选择,都可以充分获知、制作、传播与实现最大利益有关的信息,执行、实施、完成各自的选择,达到各自的需要标准。
自由评价:指占有者和对方根据双方的选择和实现,都可以充分获知、制作、传播与评价最大利益有关的信息,遵守各自对选择和实现是否符合需要标准及标准是否符合需要的判定。
强迫占有的实质就是强迫选择、强迫实现、强迫评价。占有中的选择、实现、评价,若有一项是强迫的,那么意味着其它两项也是强迫的。
只有符合需要的物才能够满足需要。违背需要,会对需要造成危害。需要是排斥危害的。
强迫是强迫者对被迫者需要的危害。当一个人的需要受到他人危害时,他排斥危害的最一般的反应是:以危害他人需要的方式,制止他人对自己需要的危害。这种方式也就是反强迫的方式,即:对强迫以强迫的方式反强迫。有强迫,就必然有反强迫。反强迫是对强迫者需要的危害。如果反强迫者的占有力暂时弱于强迫者,反强迫者会努力积蓄、提高自己的占有力,直到反强迫成功,即:对强迫者的利益造成足以弥补自己损失的危害。所谓报复,即为反强迫。
被迫占有的实质就是被迫选择、被迫实现、被迫评价。占有中的选择、实现、评价,若有一项是被迫的,那么意味着其它两项也是被迫的。
被迫,是符合强迫者需要,违背被迫者需要的占有,是被迫者的占有力小于强迫者的必然结果。被迫者由于占有力弱小,无法按照自己的需要占有需要物,被迫处于被占有的地位和状态。被迫占有,是对被迫者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最大危害。这是任何人也不愿选择的、且竭力避免和抗拒的占有方式。
自由,是需要不受危害的一种状态。自由占有,指占有者和对方根据双方的共同需要占有(选择、实现、评价)需要物。若占有违背任何一方的需要,都不是自由占有,都会受到来自对方的危害。
任何自由,都是一定范围内的自由,超出这个范围,就意味着自由会受到危害。自由一旦受到危害,自由也就不存在了。
自由占有的实质就是自由选择、自由实现、自由评价。占有中的选择、实现、评价,若有一项是不自由的,那么就不能算是自由占有或平等占有。任何时候指其中任何一项是自由的,都同时指其它两项也是自由的。
要实现自由占有(平等占有)、自由交换(平等交换),必须符合互利选择、守规实现、宽容评价的平等原则:
一、互利选择占有者和对方的选择,应该使双方都能够占有相对最大利益,只有这样的选择,才会被双方接受。那种使一方有利无害、另一方有害无利的选择,必然会遭到另一方的强烈反对和破坏。
二、守规实现
占有者和对方执行、实施、完成各自的选择,应当符合双方自愿制定的规则。共同遵守规则,是双方达到需要标准的必要条件。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违反或改变规则,守规者有权要求惩罚违规者。
三、宽容评价
一个占有者对另一个占有者与自己相同的需要和占有做出相同的评价,这样的评价叫宽容评价。
任何人的本质需要都是相同的,即:需要不受危害。任何人都不要首先危害他人的需要,不要以暴力使他人赞同和支持自己的需要和占有,不要对他人与自己相同的需要和占有做出不同或相反的评价。
平等原则之所以产生的根本原因是:
一、谁都想占有最大利益。因此,利益之争就必然难免。而利益之争所造成的危害是违背人根本需要的,是任何人都竭力避免的。唯有平等占有,才会从根本上免除这种危害。
二、谁都需要谁,谁都能够制约谁。谁都不可能绝对独立占有一切,他人的存在是自己存在的条件。从本质上讲,人与人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唯有平等占有,才会使这种关系更紧密、更和谐。
平等,从来都是弱者的梦想,强者从来不需要平等。然而,世上没有永远的弱者,也没有永远的强者。今天的弱者,可能是明天的强者;今天的强者,也可能成为明天的弱者。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唯有平等,才符合强者和弱者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维护平等原则,就是维护人类最大利益、最高利益。
平等原则是自由占有的原则。凡是符合平等原则的事物,其生命力都特别顽强。
平等,是自由与公正的体现。人类创立了很多体育竞技项目,其竞技规则都是符合平等原则的,反映出人们对平等的渴望和追求。享受平等--这正是体育运动兴盛不衰的魅力所在。
不可想象:违背平等原则的体育运动会有什么生命力?
凡是违背平等原则的事物都必将衰亡。
世界是无法以强迫的方式被征服的。
任何一种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和道德都应该符合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道德和民主的基本原则,是道德和民主的精髓。违背平等原则,就是违背道德和民主原则。凡是违背平等原则的社会制度和规则,都是罪恶的,是不公正的。
在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国家里,凡是违背法律、道德的选择、实现、评价都是违背平等原则的。而在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国家里,少数人制定的法律和信奉的道德规范,则本身就是违背平等原则的产物。凡是国家权力被少数人垄断的国家,必然是少数人剥夺了多数人的自主权、强迫占有多数人利益的不平等的专制国家。
平等原则,是占有利益的基本原则。凡是违背平等原则的占有,都是不正当的强迫占有,是不平等占有。对此,必须同样以强迫的方式惩罚违背者,这是对平等原则的必要的维护。没有对平等原则的维护,也就没有平等。而只有以强迫的方式才能够维护平等原则。维护平等原则的强迫,是正当的强迫。没有这样的强迫,平等原则及自由与公正便无法得到根本保障。
在写此书的一天,我三岁的外甥女来到我身边“搞破坏”--乱翻我的文稿,还企图用笔乱写乱画。我不得不“请”她走开。我的驱逐显然违背了她的需要,她走到隔壁房间拿起凉衣服的架子往我母亲手里塞:“奶奶,舅舅不理我,打舅舅!”
凉衣服的架子是我母亲在我外甥女不听话时用来威胁她的常用物。
听到外甥女的话,我哑然失笑,不禁感慨万千。虽然外甥女才刚学会说话不久,但她已经有了强烈的强迫意识。
虽然外甥女是个仅仅三岁的、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孩,但她已经习惯以强迫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了。我母亲对她以强迫的方式的管教,无疑强化了她与生俱来的自然意识--强迫意识。
强迫真是人的本性啊!他人的强迫又不断使人的强迫本性被强化。强迫使人强迫。如此相互作用,反复不止,恶性循环。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
作者:王大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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