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网吧帝国网 作者:赵福军
近一两年,或许是竞争对手的刻意挖掘,关于谷歌漏税的传闻一直不断,但谷歌官方口径保持的相当一致,多次辟谣并否认漏税说的存在。
但不久前,《上海证券报》以“拔出萝卜带出泥”的方式,在肯定Google中国涉嫌漏税数亿人民币的同时,顺带爆出李开复个人也漏税存在500万。一时间,谷歌从公司到高层显然了漏税门的旋涡之中。
随后,谷歌发布声明,称自己不存在逃税、漏税,但承认存在“延迟缴税”,并已经交清了应为员工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所有相关费用。这是在玩文字游戏吗?“延迟缴税”不等于逃税、漏税?
逃税、漏税应该等同与偷税,那在法律中什么是偷税呢?
在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情况下,纳税义务人超过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仍未获取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凭证,又不按规定主动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收入或缴纳税款的,为隐匿收入的行为,由此造成税款的少缴或不缴,是偷税。
这意味着偷税行为中,公司与个人两方面完全可能因为主观的故意而出现连带责任,即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不按规定扣缴税款,就是偷税,作为纳税义务人在得知公司未扣缴自己应交纳的税款,而自己又不主动去申报缴纳税款的,也是偷税。
那么对于谷歌,“延迟缴税”是个很暧昧的词汇,如果未被查到“延迟缴税”,是否意味着可以永远“延迟缴税”下去,那么这样的“延迟缴税”难道不是偷税是什么?谷歌对外表示:也许与自身财务人员刚入华,相关财务人员非常缺乏经验有关。这样的解释也未免太荒唐、幼稚,Google发源于美国,那可是一个法治氛围、公民纳税情节很浓厚的国度,怎么来到中国就缺乏常识了呢?
毫无疑问,针对这些负面报道,谷歌、李开复都需要进行危机公关,但现在看来,正面效果还是没有达到,反而给人落下太多不诚信的地方,这可与其“不做恶”的理念信条相差甚远,更与李开复老师一直对大学生谆谆教诲的形象不符。这又是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