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丽水中心城市生态化的主要目标与基本框架
以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深入实施“蓝天、碧水、绿色、清净”工程,发展循环经济,培育生态文化,实现“生态立市、绿色兴市”,把丽水建设成为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具有良性循环生态系统的山川秀美的浙江西南部山区中心城市。
1、中心城市环境保护功能区划
丽水城市综合环境功能区分为四类。
(1)重点环境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为城市中的饮用水源、风景旅游、度假等综合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区域。
——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保护的城市饮用水源黄村水库、玉溪水库等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保护区:为南明山风景名胜区、白云山森林公园、万象山公园。
(2)一般环境保护区
一般保护区为以居住、商业为主的综合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区域。
——中心城区:为全市政治、文化中心和主要居住、商业中心。
——联城组团:为规划开发的生活区。
(3)污染控制区
污染控制区为需加强控制、防止污染的区域。
——丽水经济开发区:位于水阁和富岭、七百秧,占地40.2平方千米。
——天宁工业区:位于城市东北侧,占地2.0平方千米。
——纳爱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纳爱斯现址与二期建设用地,占地0.5平方千米。
——养殖控制区:中心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南明山风景名胜区、白云山森林公园以及水阁、联城、富岭的人口集中区为城市畜禽禁养区,除此之外均为畜禽养殖控制区。
规划区内具有渔业养殖功能的水库均为水产养殖污染控制区。
(4)重点治理区
重点治理区主要指现状污染比较严重在规划中要加强治理的区域。
原规划中的工业用地,现状为居住、商业、工业混合区,环境问题较突出,主要有黄泥山小区、天宁寺小区、银苑小区、丽光小区等。在新的城市规划中,将调整为居住用地,故需重点加强治理、控制和调整。
2、中心城市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自然资源状况的不同,经济社会条件的差别等实际,从生态特征、自然资源丰度、人口分布和开发方式的区域差异入手,将莲都区生态功能划为三个区域。
(1)北部低山生态恢复区
北部低山生态区包括老竹、丽新、巨溪、双溪、太平、泄川、西溪、仙渡、双黄、严鸟等。地势以低山高丘为主,热量较充足。但控制性水利工程较少,森林植被破坏较严重,水土流失。
发展和保护原则:发展无公害水果、蔬菜等绿色农产品,优化食用菌品种,保护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水土保护林、用材林和食用菌原料林,提高森林覆盖率;遏制水土流失面积扩大,减轻经济活动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压力;改善农业基础条件,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立茶叶、水果、笋竹、板栗、食用菌生产基地,开发、引进加工业;发展以牛、兔、羊为主的食草动物;适当发展饮料作物和中低山蔬菜。在北部形成市场带动型绿色效益农业特色区;在畲乡形成民族风情型生态旅游业特色区。
(2)中部盆地生态经济区
中部盆地生态区包括丽水市城区和碧湖、高溪、富岭、联城以及大港头镇的平原行政村。地势相对比较平坦,铁路、公路交通便利,位于瓯江中游,雨量、热量条件好,水利设施较健全。城区是丽水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工业门类相对齐全,商贸、服务业比较发达,城市化水平相对较高,科技、教育、文化、卫生设施较为完善。盆地是全市耕地集中的农产品主产区之一,农业特色经济较发达。省级风景区东西岩——南明山坐落在盆地中心。
发展和保护原则:加快工业园区建设,调整工业布局和结构,推广高新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交通、旅游、商贸、金融、服务等第三产业;开展瓯江中游综合开发,提高防洪、灌溉、养殖、旅游等综合效益;封山育林,恢复植被,建设绿色屏障,防止水土流失;加强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加快城市化进程,增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功能和辐射力。加强基本农田保护,调整种植结构,扩大无公害绿色蔬菜生产基地,发展柑桔、桃、枇杷等优势水果,利用饲料丰富优势,发展以猪、鱼为主要的基地建设。以工业园区建设为依托,开发、引进食品等加工业,形成科技带动型绿色农业特色区和农产品加工型绿色工业特色园区。
(3)南部中山生态保护区
南部中山生态区包括峰源、郑地和大港头镇的山区行政村。该区地势以中低山为主,空气清新,气温相对较低,降雨较充沛,相对湿度大,经济较薄弱。
发展和保护原则:利用当地气候、环境资源优势,发展反季节无公害蔬菜等绿色农林产品;发展基本农田建设;建立以阔叶林为主要树种,针、混合的用材林与笋竹林生产基地;巩固扩大油茶、茶叶、中山蔬菜基地;因地制宜发展柿子、板栗、银杏等林果与杜仲、厚朴等中药材及多样经济作物的种植,开发珍稀食用菌与森林蔬菜;发展牛、羊、兔等食草牲畜的饲养业。形成高山型绿色效益农业特色区。开发高山自然生态旅游业,增加经济收入。
3、生态环境格局
(1)人工生态
丽水城区现状城市开发主要为大溪北侧的中心主城区和南侧的丽水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组团两大片。中心城区承担丽水城市发展综合职能,水阁组团为产业职能,二者构成统一整体,也形成丽水城区的人工生态环境。该人工生态环境处于工业化初期,城市化水平不高,城市规模和经济总量不大,与现代化城市具有一定差距。丽水城市的污染状况除了酸雨等不良环境外,目前城区的环境品质能为城市提供较好的居住、工业等生活环境,整体品质较高。
(2)自然生态
地形、地貌:丽水莲都、碧湖地形复杂、地貌类型多样。总体上呈四周群山起伏,中部陷落盆地状。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这种地形地貌,结合多静风、小风的气象因素,以及工业耗煤、大气颗粒物的缓冲能力等多方面的状况,使本地的污染物不易扩散,形成酸雨,而丽水的土壤类型以红壤为主,对酸雨的自净作用弱。
生态格局:丽水城市生态形态呈“8”字模式,“8”即丽水中心城区和南部新城两个环,构成的“8”字形态。丽水中心城区环内圈为中心城区,外围为南明山、大溪等自然生态单元,南部新城环以水阁七百秧及富岭为内圈,外围南明山、七百秧、大溪等自然生态单元。考虑到“8”字环的空间半径,周边的自然生态对城市人工生态具有良好的改善作用,如为城市提供充足氧气,改善空气质量等,即生态屏蔽效应。
因此丽水城市人工生态环境与自然生态形态,能为现状生态提供较好的生态安全保证,整体的形态还具有由自然延续生成的品格。
五、推进丽水中心城市生态化发展的基本路径与政策建议
1、推进中心城市生态化发展的基本路径与措施(1)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逐步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建立低投入、低消耗、高产出和排污少的工业生产系统。
(2)在城区非工业用地内只能保留现有的基本无污染的一类工业企业,二、三类工业企业全部搬迁到规划的工业区内,禁止新建各类工业企业。天宁工业区处于市区上风向,应布置基本无大气污染的一类和二类工业项目,二类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防护绿带。对区内已有的气污染工业企业,应限制其生产规模或逐步迁出。水阁工业区可以适当安置有气污染的工业项目,但要慎重选择产业,禁止布置大气污染严重又难以治理达标的工业项目。
(3)工业企业提倡以油品、石油液化气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主要能源,尽可能减少煤炭的使用。中心城区要严格限制生活和第三产业用煤,积极发展城市管道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城市郊区与农村地区应逐步调整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液化气、太阳能和生物能,削减生活用煤量,减少农村大气污染物排放。
严格控制排放大气有毒有害污染物,加强工艺废气的治理,提高工艺废气净化率。尽可能做到高空点源排放。加强机动车尾气的污染控制,严格执行《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定期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检测,提高汽车尾气达标率。推广使用无铅汽油、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逐步建立机动车销售环保准入制度、市区逐步限制摩托车行驶等一系列措施,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的防治。
(4)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建设。加快沿城市内河截污干管的建设,提高生活污水截污率。城区新建区域排污管网全部实行雨污分流制,同时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应根据丽水城区的特点,合理划分排水区域,使主干管两侧汇水面积尽量接近,发挥主干管效益,减少管道埋深。工业区废水应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注意保持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的合适比例,天宁工业区截污管网建设,与中心城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合并考虑,水阁工业区应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加快污水管网和污水输送管线建设,保证废水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联城镇新建居住区的生活污水处理率必须达到100%。
加大城市内河综合整治力度,加快城市内河两侧的截污管道建设,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都集中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放。加强河道两侧生活垃圾的管理。继续开展河道清淤工作。通过建设引水和蓄水工程,增加供水量,维持内河合理水位,控制水体流向和加快水体流速,提高内河水环境自净能力。开展河堤生态设计和生态建设,保持河道的自然弯曲。使之成为水生生物的寄生地、栖息场所。
(5)确立工业固体废弃物全过程管理的原则。通过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申报登记,加强对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源的管理。对于新、改、扩建项目应进行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与风险评价,明确提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去向及安全处置方式。对于有毒性、易燃、腐蚀性的有害废弃物,要进行分类单项收集存放,并首先考虑进行综合利用。加强进口废物的管理,防止境外污染物向本地区转移。鼓励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制订相应的固体废弃物资源化产业配套经营政策。新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严格按照国家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的要求建设与管理。制订医疗垃圾的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收集和处置,特别要加强对个体小诊所的管理,禁止将医疗固体废物与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混合储运和处置、转移、扩散。
(6)弱化热岛效应。近期应加强城市热岛效应强度明显区块的绿化工作,特别要加强火车站、纳爱斯工业点、天宁工业区和道路两旁的绿化。
(7)设置防护林带,建设生态廊道。在工业区与商住区之间、工业用地和商住用地之间、水域两岸、城市主干道两侧设置防护林带,有效地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在大溪、好溪、小安溪、好溪堰、丽阳坑两岸建设景观与防护林带,特别要将建设大溪、好溪和好溪堰两岸的绿化带作为实现城区绿化特色的重要手段;在金温铁路、金丽温高速公路、330国道、53省道、50省道两侧建设防护林带;沿绕城公路建设生态防护圈;在中心城区、水阁与联城的主干道两侧建设绿化林带;改善景观,保护生物多样性,减缓城市热岛效应强度,降低噪声,改善空气质量。
2、优化绿地系统空间布局
(1)现状
建成区内公园绿地有8处,为万象山公园、丽阳门公园、纳爱斯广场、南明山公园、灯塔公园、大洋路老年公园、梅山背公园。街旁绿地两处,为区政府前街头绿地、丽光旅馆前绿地。
绿地总面积93.85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4.81平方米/人,占现状建设用地5.46%。
存在问题
——公共绿地分布不均,主要集中于老城区,大片绿地分布在城区周边,不利于对城区服务。
——绿地网络系统不完善,目前绿化主要由少量公园、街头绿地和道路绿化构成,尚未形成完整的系统。
街道树种类型较单一,地方特色不明显,街道绿带景观不够丰富。
附属绿地、居住绿地指标偏低,且绿地发展不平衡。
公共绿地类型单一,绿化与游乐设施结合不足。
(2)规划目标
充分利用丽水市优越的生态环境,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人居环境为城市发展的根本目标。融山、水、城、绿、文为一体,努力把丽水建设成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现代化园林山水城市和生态示范城市。
2020年城市绿化覆盖率不少于48%,绿地率不少于44% 。2020年规划公共绿地面积922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14.2平方米。
(3)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根据丽水市自然山水格局及城市“一轴、双城、一组团”的空间发展形态,规划分两个层次确定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第一层次:城市生态绿地系统结构
充分发挥丽水得天独厚的生态和山水优势,形成“一心、一带、人字形拓展”的生态绿地结构。
“一心”:指依托南明山风景名胜区形成的生态绿地核心,形成南城、北城之间强有力的绿色背景,开放性的生态圈。
“一带”:指依托大溪、好溪形成的贯穿规划用地的生态景观廊道。
“人字形拓展”:指依托周边山林、农田、林地形成的楔形绿地,呈人字形形态拓展,对各组团形成围合渗透。
第二层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结构
以生态绿地系统为基础,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分别确立双城一组团的形态结构。
——北城绿地形态结构:“二环、三线、五片、多点”。
“二环”:指绿色山体生态和环城公路绿色环。中心城区四周优美景色的自然山体,形成了具有优越生态条件的绿色屏障,主要包括南明山风景区、三岩寺风景区、灵山寺风景区、白云山森林公园。环城公路绿色环由东环路、北环路、南环路、教工路道路绿化及外侧绿带围合而成的城市绿色环廊。
“三线”:指好溪、大溪交汇而成的两岸三线绿色廊道,主要包括江滨公园、江东公园、路湾公园。
“五片”:指中大型公园绿地构成的绿色片,主要包括万象山及枇杷圩公园、中心公园(楔形绿地)、植物园、水东公园、塔下及古城公园。
“多点”:指区级公园及市、区级广场绿地绿点,包括丽阳门公园、灯塔公园、天宁公园、梅山背公园、大洋老年公园、水东公园、水南公园、白岩公园、三岩寺公园、纳爱斯体育公园、紫金体育公园、长虹体育公园;市民广场、解放广场、中山广场、文化广场、江滨广场、站前广场、城东入城口。
——南城绿地形态结构:“一环、四片、六带、多点”。
“一环”:即生态防护环。南城大部分是工业用地,利用四周山体,构筑绿色生态防护环。
“四片”:由中大型公园形成的绿色片,主要包括水阁东公园、七百秧公园、胡村公园、富岭南公园。
“六带”:指南城组团中依托高速公路、规划河道形成六条绿化带,形成对用地的绿色渗透。
“多点”:指结合公共设施布局,规划形成若干街旁绿地,就近服务市民。
——碧湖~大港头组团:“一环,一带,绿化渗透”。
“一环”:指绿色山体生态环。外围的山体形成组团的绿色背景。
“一带”:依托大溪形成滩地型滨江风光带。
“绿化渗透”:组团以斑块形式镶嵌于周边绿色环境之中,同时最大限度保留原有绿化与水系脉络,形成由外围生态绿地系统向组团的内部渗透,形成多条绿化渗透带,相互交织。
(4)绿地系统规划布局
——城市生态绿地
丽水市城市生态绿地由城市外围城郊型风景区绿地、环保绿地、林业绿地、农业绿地等组成,它们是建立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的根本保证,这一层面主要以加强保护,提高植被质量和生态功能为主。
城郊型风景区及森林公园:包括南明山风景区、三岩寺风景区、白云山森林公园、灵山寺风景区,建议扩大三个风景区面积,以便有利于保护城区的绿色屏障和更好地进行旅游开发。
环保绿地:主要是生态防护林地、水源涵养地、水系绿化(不含江滨公园等),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的防护林带等。此外,规划范围中水域面积3827万平方米,应做好水系的生态防护工作。
林业绿地:规划范围中林地面积36360万平方米,体现了丽水作为山区城市的特色,同时也是创建山水园林城市和生态示范城市的基础条件。现有林业用地森林覆盖率在90%以上,但林相较为单一,大多为马尾松林,规划以保护为主,同时应对面向城市一侧,结合风景区、森林公园及防护林地的建设,进行林相培育,增加阔叶特别是色叶乔灌木。
农业绿地:规划范围中农业用地14014万平方米,规划应对高产良田进行保护,同时应注重农林绿化,走生态型与集约型的农业生产道路。
——公共绿地规划
规划原则:根据城市结构形态,合理布置各类公园绿地,市、区、小区各级公园绿地配套,并以市、区级公园为主体形成城市公园绿地体系,公园绿地力求内容丰富、景观优美、特色明显,最大限度地满足城市居民的活动需求。
公园服务半径确定:市级公园服务半径为全市性及周边地区;区级公园服务半径为1000米;社区公园及街头绿地服务半径为300-500米。
规划目标:到2020年,城市公共绿地为770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11.5平方米。
市级公园布局规划
万象山公园(综合公园,扩建):万象山公园现有面积31.40万平方米,林木葱郁,但山下建房过多,规划要求该区域除市中心医院及保留一定的文化设施外,一律迁出,使山体透绿,面积增加到54.44万平方米,以万象山为主体,开展游憩、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多项活动,使其成为具有山岳景观特征、丰富活动内容的市级综合公园。
中心公园(综合公园,新建):在楔形绿地的基础上,结合各地段及水系特点,规划建设一个以水体景观为主要特征、拥有丰富文化内涵和游憩活动的市级综合公园,面积92.16万平方米。规划注意各地块之间的连续性,但又各具特色,依托丽水市的历史文化特色及现今城市的时代感,设计成反映丽水市的过去、现在和未来面貌的公园。
江滨公园(包括江东公园、路湾公园等带状公园,扩建):在大溪、好溪西岸,中心区南、东侧建江滨公园,水东小区西侧建江东公园,水南小区及渡假村北侧建路湾公园,沿岸而建,充分发挥大溪、好溪的优美自然景观,成为集城市防洪、休闲娱乐、观赏益智为一体的多功能的城市公共活动空间及滨江绿色商旅走廊。三个带状公园总面积为89.9万平方米。在公园中安排众多的游憩项目,特色是水上旅游项目及参与性活动。每段表现不同的设计主题,但有互相联系。
在紫金大桥到水东大桥段,结合中心城区南部公共文化中心而建,使整个公园与文化中心浑然一体,需着重处理好文化中心主体建筑与公园内部的游线衔接与过渡,达到文化中心点睛公园,公园衬托文化中心的最佳效果。公园以丽水浓郁的传统文化为主题,建成城市开放式公园,在设计手法上则力求美观大方,创意新颖,体现时代特色,兼具浓郁的文化气息。
在紫金大桥以西段,规划建设一个以反映改革开放二十年来丽水市重大历史发展事件的纪念性公园,面积3.2万平方米。公园设计反映重大事件的雕塑、碑墙等,将该公园建成具有显著标志性的公园。
丽阳门公园(专类公园,已建):位于丽阳路与中山街交叉口,面积2.0万平方米,公园内有古城墙、纪念碑等内容,近年公园又有所扩建,但新旧两区衔接不很和谐,老区内一些设计已损坏,需要整修。建议今后改造时,拆除围栅,将其建成开放型公园绿地,注意新区和老区间的衔接和过渡,使之浑然一体,并充分反映丽水市的历史面貌。
观赏植物园(专类公园,新建):在原百果园,建设以观赏、游憩、科普教育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为主要功能的观赏植物园,面积20.0万平方米。植物园定位在植物总类适当,具有较高的观赏性,但非均要珍贵稀有品种。某些观赏价值高的植物种类可单独成片成园的设计。植物园分树木园、花卉区、亚热带温室区等多个展园,各展园结合其自身不同的特色布置一些游憩场所。
塔下公园(专类公园,扩建):火车站南侧,330国道交叉口西侧,有明代古塔——厦河塔,是温州进入丽水的标志性建筑,规划建设以古塔保护为中心、以传统文化为内涵、以明代建筑为风格的古迹公园,面积11.5万平方米。充分反映丽水市城市的历史面貌,商业氛围,又可作为历史教育的场所。
古城岛公园(专类公园,新建):古城岛位于大溪、好溪交汇处,岛上自然景色优美,清新幽静,建筑风格为浙西南民居风格,传统习俗浓郁,一派恬静的世外桃园风情,规划以保护为主,适度开发以传统历史文化、地方风情为主题的旅游和度假活动,面积23.8万平方米。
枇杷圩旅游公园(专类公园,新建):位于大溪溪口大桥处,结合水上游览带的开发,规划建设以参与性旅游活动及中小型游乐活动为主题的旅游公园,面积23.58万平方米。
区级公园布局规划
梅山背公园(专类公园,已建):位于中山街与解放西路交叉西南侧,规划建设休闲性公园,面积1.0万平方米,以提高绿化质量,提供市民日常休闲散步的场所为主,同时又改善滨江景观。
大洋老年公园(专类公园,已建):位于大洋路与灯塔街交叉东南侧,面积0.6万平方米,提供老年人活动、聚会、学习的场所,改善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
灯塔公园(综合公园,已建):位于庆春路与后庆路交叉西北侧,面积1.3万平方米,以提高绿化质量、适当增加游憩设施为主。
天宁公园:(综合公园,新建):位于天宁工业区内,面积1.72万平方米,以景观、游憩为主。
水东公园(综合公园,新建):位于火车站之北,面积13.2万平方米,以景观、游憩、儿童活动等为主,服务于水东居民。
站前公园(专类公园,新建):在火车站前,面积1.4万平方米,是居民休闲、旅客短停憩为主的公园绿地。同时也作为丽水市对外的形象窗口,给游客一个良好的印象。
水南公园(综合公园,新建):位于枇杷圩岛南侧,面积6.5万平方米,以景观、游憩为主的综合公园。
水南戏水公园(专类公园,新建):位于水南小区东端,面积1.9万平方米,以戏水游乐设施为主,为居民提供夏日游憩的场所。
白岩公园(专类公园,新建):位于度假村内,面积1.5万平方米,以布置少儿游乐设施为主。
水阁公园(综合公园,新建):位于水阁工业区中部,面积10.2万平方米,以景观、游憩为主。
联城公园(综合公园,新建):位于联城组团中部,面积9.8万平方米,以景观、游憩为主,服务于联城居民。
联城儿童公园(专类公园,新建):位于联城组团南部,面积7.3万平方米,以景观、少儿游乐、教育为主。
社区公园
根据公园绿地布局,居住区及小区之中或附近,都相应设置了市、区级公园绿地,因此,规划主要是指为居民游憩服务的小区游园。其中用地规模在100.0万平方米以上的布置3.0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游园,具体有:城北居住区、老城居住区、花园居住区、丽阳居住区、水东居住区小区游园;用地规模在100.0万平方米以下的布置1.0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游园,具体有:明星、城东、水南、联城、水阁、渡假村小区游园。
广场及街旁绿化
城市广场不仅是城市对外的“窗口”,也是市民交往、休闲的重要场所,因此,不仅要重视各类广场设施的建设,同时,还应注重绿化的建设,丽水市现有解放广场、中山广场、站前广场3个,规划再建市民广场、中心广场、江滨广场、文化广场、下水阁广场、上水阁广场、联城广场等7个,已有广场适当增绿,新建景观、休闲广场要求绿地率在65%以上,交通、商业性广场要求绿地率在35%以上。
街头绿地及中心城区内河道带状绿地,应结合旧城改造及新城建设,通过“见缝插绿”的积极营造,提高城市的绿化形象,其中城市河道内每侧绿带要求在10米以上。
体育公园
体育公园是市民运动、休闲之场所,因此,对绿地环境建设有较高要求,已建的纳爱斯体育公园绿地率不到30%,应对其进行增绿工作,新建的紫金体育公园及长虹体育公园要求绿地率在45%以上。
——生产绿地
规划G330国道改线与好溪相交处南侧,好溪东侧,建一块集中式生产绿地,面积50万平方米。
——防护绿地
主要是指卫生隔离林带、道路防护林带、城市高压走廊绿带等。
卫生隔离林带:规划在水阁工业区与城市中心区之间,利用现有林地,设置11.9平方千米的防护林地,使工业区和中心区都有良好的生态环境。联城居住区与高速公路 之间设置180~300米的防护林带。
道路防护带
高速公路防护林带:金丽温高速公路两侧,设置30~100米的防护林带;丽水高速公路两侧防护林带50米。
国道、省道线防护林带:330国道东入口、南入口及向外1.0km,两侧设置20米的防护林带。
50省道、53省道,两侧各设置20米的防护林带,53省道水阁段为复线,中间设50米宽绿化带。
中心区环线防护林带:中心区外环线,两侧各设置大于20米以上的防护林。
铁路防护林带:铁路两侧,两侧各设置30米的防护林带。
城市高压走廊绿带:根据高压线线路电压等级设置相应宽度的防护绿地,具体见表。
——附属绿地
居住区绿地
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化应以园林式居住区绿化为目标,以宅旁绿化为基础,以居住公园或小区游园为中心,以道路绿化为网络,点、线、面有机结合,形成优美的人居环境。
各居住区绿化应根据各区的实际,形成有个性的绿化形式。
规划指标: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少于35%,老城区改造区块绿地率不得低于30%。
根据居住区人口规模,公园绿地总指标应达到,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人,小区不少于1.0平方米/人、居住区不少于1.5平方米/人。
居住区公园面积应达到2.0万平方米以上,小区游园面积应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
公共设施绿地:包括市、区级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的用地,新建的绿地率要求在35%以上,改造的要求在30%以上。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内要保证一定的绿地比例,具体为:一类工业用地:30%以上;二类工业用地:35%以上;三类工业用地:40%以上。
仓储绿地率要求在30%以上。
对外交通用地:除对外交通用地应有较好防护林地外,内部也应有较高绿地比例,原则上应在30%以上。
金丽温高速公路、330国道途径丽水,结合入城口建设3个入城景观点,分别是联城组团的城北入城口、水阁组团的城中入城口、中心城市城东入城口,通过对出入口景观、标志的控制和交通的组织,突出城市的定位和特色,对人、车产生引导作用。
道路广场绿地:包括市、区级道路、广场和停车场用地,总体要求为:园林景观道路绿地率在40%以上,红线40~50m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5%,红线40m以下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0%;广场绿地率不小于35%;停车场绿地率不小于30%。
市政设施绿地率,新建应不小于30%,改造应不小于20%。
特殊用地的绿地率应不小于30%。
3、改善排水规划布局
(1)排水现状
丽水市中心城区现状排水体制分两种。在老城区以雨污合流制为主,管道和明渠、暗渠并存,污水大部分都排入环城河、五一溪、大洋河和好溪堰,造成内河水环境污染。新建区,包括中心城区新建区和联城、水阁片区,排水体制一律采用雨污分流制,城区道路下分别敷设雨水管和污水管,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系统统一处理和排放。
丽水市现有中岸圩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10万m3/日,占地12万平方米(总体规划确定该污水处理厂总规模16万m3/日),一期处理能力5万m3/日。厂区设计高程52米(黄海标高),工程投资8166万元,一期概算为5499万元,采用DE型氧化沟处理工艺,为二级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污水排入大溪。污水厂1999年动工,2002年一期工程竣工,现已开始投入运行。由于城市污水收集系统尚不完善,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量还很少。
现状碧湖、大港头、联城、花街等老镇区及其余村镇排水基本为合流制,无污水处理设施,雨、污水均直接排放大溪、太平港等河流。
(2)排水体制
丽水市位于瓯江水系上游,城乡排水体制的建设和完善直接影响瓯江主流的水环境质量。为改善城市环境,保护瓯江下游水源,丽水城乡应逐步建立和完善分流排水体制,考虑经济条件和水体的自净能力,在污水收集、净化处理、排放等各个方面,中心城区、村镇要区别对待。
(3)污水量预测
城乡污水量按用水量乘以污水系数计算求得。中心城区污水系数取0.8,村镇污水系数取0.7。用水日变化系数:中心城区取1.3,村镇取1.5。
(4)污水厂建设
——中心城区
根据“丽水市区水环境承载力及污水排放去向的研究报告”的研究成果,由于瓯江下游开潭电站的建设,开潭大坝上游水流水力条件将发生改变,若要维持大溪的Ⅲ类水标准,城市污水必须经二级处理及强化脱氮除磷处理,且污水处理厂出水必须分散排放;同时还需适当通过调节玉溪水库、开潭水库的下泄流量,以增加大溪城区段的水体的自净能力。
基于此,又由于规划用地为块状组合城市的结构,各区块之间多为山水相隔,污水集中收集代价较大,而处理之后污水还需分散排放,集中处理明显得不偿失。本次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设置采用分区相对集中处理,再分散排放的方式。
——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村镇污水总量小,且村镇分布分散,无法集中收集处理,宜各村镇分别收集,采用经济实惠、处理效果稳定的小流量的污水处理方式处理。如:沼气净化池、无动力污水生物处理装置等。
4、改进垃圾填埋场布局
治理城市垃圾污染。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等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理系统,在优先进行垃圾、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基础上,推行垃圾无害化与危险废弃物集中安全处置。建立废旧电池回收处理体系。城市医疗废物必须全部实现安全处置,鼓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根据城乡一体化要求,规划在碧湖镇联合办事处务岭根村两山岙,建设务岭根垃圾填埋场,填埋场占地372亩,容积580万立方米,日处理680吨,投资1.2亿元。该垃圾填埋场不仅为中心城市“一轴双城”服务,也将碧湖镇、大港头镇的生活垃圾纳入统一的城市垃圾处理系统,若使用普通填埋法,该填埋场使用年限为25年,若建立垃圾焚烧厂,焚烧后再填埋,使用年限可达60年以上。从而为巩固国家生态示范区成果,实现“生态立市、工业强市、绿色兴市”的战略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5、治理中心城市大气污染
提高城市清洁能源比例,改善能源结构,大中城市要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在人口稠密的市区逐步取消直接燃用原煤。禁止在城市的近郊区内新建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企业。按照生态要求进行绿化、美化、硬化,加强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城市扬尘。
城市交通的废气是城市环境污染的重要方面。特别是公共交通优先的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造成摩托车、出租车迅猛增加,加大了车辆对道路的需求,加重了对城市环境的污染。发展绿色交通就是要建立缓解交通拥挤、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社会公平、节省建设维护费用,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多元化城市交通工具构成的协调和谐的城市交通运输系统,既不断地满足城市经济社会活动的需要,又有效地减少汽车燃料的消耗和废气的排放,改善城市环境,保障城市居民身心健康。绿色交通的基本标志是低能耗、低污染、安全、顺畅、有序。
(1)要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有研究成果表明,公共交通是最经济、运输效率最高、污染最少的交通工具,就我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数量来说,公共交通的发展大有前途。要积极实施公共交通优先的政策,在投资、财政税收等政策上向公共交通倾斜,鼓励和诱导城市居民放弃小汽车、摩托车而转向公共交通,促进公共交通的快速发展。要设置公交专用道或公交专用线,实行交叉口优先通行等措施。
(2)要从整个城市的道路供出发,合理规划,统筹安排,综合利用单向交通、变向交通、专用车道和禁行管理等行车管理手段解决城市交通拥挤的问题。要充分利用次干道、支路开辟单行交通、变向交通、公交专用车道,既方便城市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又平衡路网负荷,提高城市路网的通行能力。
(3)加快智能交通发展进程,走现代化城市交通之路。要运用自动化、信息化技术,将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监控系统、交通信息系统等有机地结合为一体,快速有效地解决交通混乱问题,缓解交通供需矛盾,提高道路利用效率,降低环境污染。
6、治理城市噪声污染
加强对建筑施工、工业生产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限制机动车市区鸣笛,对造成敏感建筑物声环境超标的交通重负荷路段,采取降噪措施,控制交通噪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