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企业文化 “中国移动”文化和“中国联通”文化



 一、中国移动企业文化体系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始建于2000年4月20日,注册资本为518亿元人民币,资产规模超过4000亿元,是我国在境外上市公司中市值最大的公司之一,是世界市值最大的电信运营公司。全资拥有中国移动(香港)集团,以及控股的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在国内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先后在香港和纽约上市。业务涉及移动话音、数据、IP电话和多媒体业务,并且拥有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单位经营权和国际出入口局业务经营权。除提供基本话音业务外,还提供传真、数据、IP电话等多种增值业务,拥有“全球通”、“神州行”、“动感地带”等著名品牌,用户号码段包括“139”、“138”、“137”、“136”、“135”、“134(0至8号段)”和“159”。已建成一个覆盖范围广、通信质量高、业务品种丰富、服务水平一流的移动通信网络。网络规模和客户规模列全球第一。截止到2005年底,网络已经100%覆盖全国县(市),主要交通干线实现连续覆盖,城市内重点地区基本实现室内覆盖,客户总数超过2.4亿户;截至目前,中国移动与206个国家和地区的266个运营公司开通了GSM国际漫游业务,并与111个国家和地区的97个运营商开通了GPRS国际漫游,国际短信共通达104个国家和地区的206家运营商,彩信通达16个国家和地区的23家运营商,同时,中国移动还将不断扩大国际漫游通达范围。

  已连续6年被美国《财富》杂志评为世界500强,最新排名第202位;在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组织的“2005年中国企业500强”评选中,列中国企业500强综合榜第四位、列服务企业500强第二位;上市公司成为连续四年入榜《福布斯》“全球400家A级最佳大公司”的唯一中国企业;2006年4月,被英国《金融时报》评为“全球最强势100品牌”第四名,5月入选由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BrandLab)独家编制的2006年度《世界品牌500强》排行榜(360名);连续三年获得国际著名信用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公司和穆迪公司的双双调升,目前拥有标准普尔“A/前景展望稳定”和穆迪“A2/前景展望正面”的信用评级,是唯一同时获得两家机构评级等同于国家主权级的中国公司。

中国移动的企业文化的核心内涵是“责任”和“卓越”,即要以“正身之德”而“厚民之生”,做兼济天下、善尽责任、不断进步的优秀企业公民。

  (一)企业价值观:“正德厚生,臻于至善”

  “正德厚生,臻于至善”。体现了中国移动独有的特质,阐释了中国移动历来的信仰。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打造以“正身之德”承担责任的团队;要求以“厚民之生”兼济天下、承担社会责任的优秀企业公民;要求培养精益求精、不断进取的气质,锻造勇于挑战自我、超越自我的精神。

  “正德厚生”。是以“责任”为核心的道德情操。“德”,即对个体品性、修养、行为的要求和标准;“正德”,即行为要符合道德要求,承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生”,即社会民生,甚至一切生命;“厚生”,即要尊重、关爱、厚待社会民生及一切生命体。

  “正德厚生”是中国移动的行为责任规范。倡导承担责任的自觉意识,鼓励承担责任的自觉行为。要求员工以“责任”为安身立命的根本,要求企业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处理好自身与用户、政府、合作伙伴、竞争对手、供应商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正德厚生”是中国移动的社会责任宣言。以高度责任感,关怀社会民生,关注民众福祉,做一个优秀企业公民,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关注并满足人与社会的合理愿望和切实需求,发挥优势,分享通信给人类带来的丰富便捷的高品质生活,使不断创新的科技成果为整个社会的和谐快速发展提供助力。

  “臻于至善”。是一种以“卓越”为核心要义的境界追求,是一种不断完善、不断超越的状态,是一种站位领先的气势。昭示了永不止息、创新超越的“进取”心态,展现了对完善、完美的境界孜孜不倦追求的崇高精神。

  (二)企业使命:“创无限通信世界,做信息社会栋梁”

  “创无限通信世界”。体现了中国移动通过追求卓越,争做行业先锋的强烈使命感。开创崭新生活方式,提供丰富生活内容,提升人类生活质量,让繁忙疲惫的现代人能够享受到随时、随地、随意、沟通永无极限的快乐,是中国移动孜孜不懈的永恒追求。担当引领“无限通信”新世界形成和发展的先锋,站在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变化的前沿,将变幻风云尽收胸中,前瞻性地创造新的业务模式和解决方案,在技术进步、运营模式演变、市场消费演进等方面发挥创造性的引导作用,成为行业和市场发展过程中当之无愧的牵引力;担当主导“无限通信”理想境界和谐发展的中坚,追求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升,通过高效的组织掌控,协调研发、制造、应用、消费、服务支撑等各方力量,促行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和共同进步。

“做信息社会栋梁”。体现了中国移动在未来的产业发展中将承担发挥行业优势、勇为社会发展中流砥柱的任务。中国移动作为行业的引领者,不断进行业务和体制创新,全力牵引和带动社会向信息化方向发展,成为推进信息社会前进的先锋和主导力量;通过开放的网络平台,吸引信息资源提供者创造更多更好的信息资源;通过多样化业务的引导和推广,促使消费者使用更高效的信息交流方式,更便利地获取所需的信息资源,以更高的效率使信息转化为财富。作为专业技术的首倡者,不断提高网络技术水平和网络的综合能力,为社会提供更完善的基础设施和更有效的解决方案,为信息化提供重要基础和桥梁;以高效的运营保证信息沟通与交流的及时通畅,通过运营的不断完善和创新,将消费层面的需求发展传递给技术层面,将技术层面的进步传递到消费层面,从而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通过自身的进步和发展,带动和推进整个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不断推动社会向信息社会的迈进。

  (三)企业愿景:“成为卓越品质的创造者”

  “成为卓越品质的创造者”,即中国移动以客户需求的洞察、挖掘和满足为目标,以企业价值链各环节的持续改善为策略,以人、组织、运营体系的系统结合为基点,从领先的网络质量、精准的计费系统、深入的客户理解、满意的客户服务、创新的业务产品、值得信赖的品牌等塑造服务的卓越品质。致力于以高品质的创造与奉献,消除人类沟通的障碍、丰富人们的生活、提高社会生产效率,促进人类生活和社会文明的提升,促使人们充分享有一个自由沟通、自在生活的新世界。

  “成为卓越品质的创造者”。意味着中国移动要在网络质量方面做到持续领先。要做到广泛严密的地域覆盖,迅捷清晰的信息传送,稳定安全的支撑系统,确保客户实现“随时、随地、随心”的无障碍沟通以及“无论在何方,中国移动始终在身边”的服务宣言;要做到以市场为导向,对未来网络的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判断和先机性把握,适时引入新型技术,不断提升网络集中化管理水平,全力打造领先竞争对手的技术先进型网络,以先进的网络带动领先的业务与服务,以巩固长期竞争优势。

  “成为卓越品质的创造者”。意味着中国移动要以精准的计费系统来实现尊重客户价值的承诺。计费系统要能够与公司长期的业务发展相适应,要能够满足复杂业务多样化计费的实际需求,要能够体现中国移动长期以来一贯的对客户价值的尊重以及客户承诺的遵守。

  “成为卓越品质的创造者”。意味着中国移动要深入的理解客户需求并针对性、高质量的予以满足。通过遍布全国的客户反馈网络和客户需求理解机制,确保对客户生活形态的全方位敏锐把握,在未来无线世界,通过卓识的努力,促进通信与生活的融合。

  “成为卓越品质的创造者”。意味着中国移动要不断对现有产品和服务进行价值抽象与提炼,锻造出值得客户永久信赖的经典品牌。在体系上锻造相互区隔又密切互补的品牌组合,并在深入客户理解与市场细分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品牌整体规划;在定位上针对不同目标客户群赋予不同品牌差异化的内在特性,丰富品牌的文化内涵;在策略上以品牌为主线,整合服务、业务、定价、宣传各个营销环节。

二、中国联通企业文化体系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始建于1994年7月19日,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现代化大型通讯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同时在纽约、香港、上海三地上市的电信运营企业。目前,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300多个分公司和子公司。经营的电信业务由成立之初的移动电话(GSM)和无线寻呼发展到目前的移动电话(包括GSM和CDMA两种制式网络)、长途电话、本地电话、数据通信(包括因特网业务和IP电话)、电信增值业务、无线寻呼以及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其他业务。已有的电话号段:130,131,132,133,153,156。

  (一)企业品牌内涵:“让一切自由连通”。体现了中国联通可以满足人们渴望与外界自由沟通的愿望,帮助人们随时随地,以多种方式进行联络和获取信息的功能需求;体现了中国联通将致力于通过现代通信与信息服务,满足人们“随心如意,心想事成,事事顺利”和渴望“社交与归属,受人尊重”的情感需要,通过满足人们更高层面的精神需求,体现公司的品牌价值;体现了中国联通将以现代化的通信与信息服务报效社会,团结社会各方力量,按照“开放、合作、共赢”的原则,致力于人类和谐的社会责任感和追求。

  (二)视觉识别体系

  司标由中国古代吉祥图形“盘长”纹样演变而来。回环贯通的线条,象征着中国联通作为现代电信企业的井然有序、迅达畅通以及联通事业的无以穷尽,日久天长。造型有两个明显的上下相连的“心”,它形象地展示了中国联通的通信、通心的服务宗旨,将永远为用户着想,与用户心连着心。

  “中国红”。国旗色,代表热情、奔放、有活力,是中国情结最具代表性的颜色。象征快乐与好运的红色增加了企业形象的亲和力并给人强烈的视觉冲击感,与活力、创新、时尚的企业定位相吻合。

  “水墨黑”。最具包容与凝聚力的颜色,是高贵与稳重的象征。红色和黑色搭配具有稳定、和谐与张力的视觉美感。

  红色双“i”。是点睛之笔,既象两个人在随时随地沟通,突出了“让一切自由连通”的品牌精神,又在竖式组合中巧妙的构成了吉祥穗造型,强化了联通在客户心中吉祥、幸福的形象。“I”:发音同“爱”,延伸“心心相连,息息相通”的品牌理念;英文释义“我-i”、“信息-information”迎合“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模式以及“向客户提供一体化的通信与信息服务”的品牌营销总体思路。

(三)行为识别体系

  1.总则

  1.1.适用范围

  1.1.1.本守则是保持公司内部活动客观性和协同性的必要条件,是客户、员工、股东、社会感受联通企业精神、服务水平和企业价值的重要内容,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以下简称“员工”)必须遵守;

  1.1.2.员工如属《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适用范围的,优先适用《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之规定,《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未规定而本守则予以规定的,则适用本守则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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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公司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中,应明确要求派遣人员遵守本守则。

  1.2.执行义务

  1.2.1.公司员工应依据举报、受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公司监察部门举报舞弊或违反本守则的行为;

  1.2.2.公司提供适当的渠道,如通过在公司网站上公示、在商务活动前出示本守则或将本守则写入商务合同等方式,使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相关各方,如供应商、客户、代理商、投资人、债权债务人等,能及时、真实地了解本守则的主旨与精神。

  2.诚实守信原则

  2.1.诚实守信是公司和全体员工精神品质的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应讲求诚信、践行诚信;员工应诚信对客户、诚信对同行、诚信对伙伴、诚信对同事、诚信对股东、诚信对国家、诚信对社会。

  2.2.尽职尽责是公司员工体现诚信守则的重要途径。工作中勇于负责、严于自律、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热情服务、讲究效率,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岗位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不计较个人名利。

  2.3.员工应培养并树立诚信、正直的道德价值观,以诚信为立身之本,以诚信为基本职业行为准则,在工作中体现诚信品质,传递诚信信息。信守合同,信守对客户、其他员工、管理者、合作伙伴以及监管机关和政府部门的承诺,把企业和个人的发展和成功建立在诚信基础上,实现公司的核心价值。

  2.4.员工应坚持正确的业绩观,真实报告工作状况,准确计费,确保会计信息和凭证记录的真实可靠,确保财务报告流程的完整和报告信息的准确,禁止做假帐、报假数、搞虚假业绩。

  2.5.禁止向公司内外部提供虚假信息或有意误导,严守信息披露制度。

  2.6.员工应严格执行《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暂行规定》,自觉抵制舞弊行为,增强对舞弊行为的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及举报舞弊行为。公司倡导诚信的企业文化,鼓励并保护员工据实揭发公司内违法、违规和不诚信的行为。

  2.7.员工有义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以及公司注册地、公司经营行为地的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监管要求;有义务遵守公司章程,并按照公司现行规章制度履行职务行为。

  3.利益冲突原则

  3.1.本守则所指“利益冲突”是指员工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或个人利益与所承担的岗位职责间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冲突。遇利益冲突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或公司监察部门报告,并根据反馈意见及时加以处理。

  3.2.员工应遵守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严防利益冲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最佳利益。

  3.3.员工须严格遵守有关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并配合监管机构依法调查、处理违反法律、给予或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

  3.4.禁止利用职权或利用涉及公司经营、财务和其它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信息,为其个人或其家庭成员或其他人牟取非法或不正当利益,如直接进行证券交易或泄露给他人或建议他人进行证券交易等行为。

  3.5.禁止从事或指使他人从事或投资与公司有竞争业务关系或存在利益冲突的经济活动,以及从事与本人工作职责相冲突的经济活动。

  3.6.禁止与本人或其亲属任职或持有投资权益或拥有其他形式利益的经济单位,开展任何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业务;禁止与公司的任何客户、供应商或竞争者存在任何咨询、顾问或直接、间接雇佣关系,或持有重大的投资者权益。

  3.7.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的有关规定。

  4.利益相关方关系处理原则

  4.1.本守则所指“利益相关方关系”是指员工与客户、商业合作伙伴、竞争者、监管者以及其他员工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

  4.2.员工应遵循公平原则对待客户、商业合作伙伴、竞争者、监管者以及其他员工。

  4.3.员工应树立“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坚持服务于一线、服务于客户。

  4.3.1.员工在工作中应牢固树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观念,紧紧围绕为客户提供卓越服务的工作重心;

  4.3.2.员工应依法保护客户的通信秘密和通信自由,不得擅自泄漏客户信息及保密资料; 4.3.3.营销活动中,员工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告知客户有关公司业务和产品信息,充分尊重客户购买通信产品的自主选择权;

  4.3.4.在尊重客户权益的情况下,所有员工均应注重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4.在与合作伙伴的商务活动中,公司员工应保持言行一致、公平诚信。

  4.4.1.确定产业链合作伙伴时,公司员工须公正、客观地对待所有候选对象,并按照公司规定,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的方式,合理确定最终合作伙伴;

  4.4.2.与商业伙伴进行商务合作时,公司所有员工均应自觉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严格遵守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和反贪污贿赂等法律规定,严格履行公司有关商业合同订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注意规避商业风险;

  4.4.3.员工应尊重合作伙伴,禁止侵犯合作伙伴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合作伙伴“双赢”。

  4.5.从自我做起,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持公司良好的发展环境。

  4.5.1.员工应遵守社会公德和竞争规则,禁止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阻碍网间互联互通;

  4.5.2.员工应注重通过发挥服务、产品和品牌优势拓展市场,禁止使用夸大或歪曲事实、贬低竞争者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财务状况、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

  4.5.3.禁止公司员工通过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者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保密性的产品、服务和营销策略等信息;

  4.6.公司所有员工均应服从监管机构的依法监管,树立沟通意识,协助维护行业市场管理的规范、有序。

  4.6.1.员工均应服从国家、资本市场监管机构的依法监管,自觉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4.6.2.依法与监管机构开展正常交往,不得有任何不正当的交易行为;

  4.6.3.相关人员应向监管机构提供监管所需的真实、可靠的各种信息。如有遗漏或错误,应及时沟通,并依程序及时纠正。

  4.7.公司员工应平等互信,注重团队协作。

  4.7.1.对公司同事热忱友善,尊重他人人格尊严、个人隐私及宗教信仰;

  4.7.2.注重团队协作配合,并充分发挥自身业务技术特长,积极创新,将个人才智融入工作团队。

  5.信息披露及保密原则

  5.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保密制度,并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承担保守国家通信秘密、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保密信息的义务。

  5.2.国家通信秘密、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保密信息是指尚未公开,且一旦公开将有损国家、公司、客户利益的专有性或保密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通信机密、公司业务信息、战略方案、客户资料、薪酬信息,市场及销售策略或任何其他保密信息。

 5.3.员工应自觉、妥善保管涉密文件资料及其存储介质。

  5.4.员工在代表公司对外开展合作或经营活动时,凡涉及向对方披露公司涉密信息的,须与其签订公司《保密协议》。

  5.5.无论是否在职或是否从中获利,员工均不得与任何个人、公司或机构交流、或在未经授权或签署有关保密协议的情况下使用任何与公司有关的涉密信息。

  5.6.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不经许可,禁止以个人名义或公司名义对外披露公司涉密信息,或是公开发表有关公司的任何言论,更禁止散布虚假信息。

  6.保护公司资产原则

  6.1.公司财产指公司所有或有处分权的各种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商业秘密或其他专业信息,包括对公司有利的商业机会。

  6.2.员工应合理使用并保护公司财产,保证其合理运用于公司合法商业目的,禁止以任何方式损害、浪费、侵占、挪用、滥用公司财产,并厉行节约。

  6.3.员工应具有风险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成本控制和管理的有关规定自律执行,自觉规避经营风险。对公司潜在的经营风险,各级管理者及所有员工均应自觉承担防范风险的责任,加强对经营风险的连续跟踪和控制,做到防患于未然。

  6.4.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并积极防范事故发生,降低公司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

  7.举报及处罚原则

  7.1.员工违反本守则的,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解除劳动合同、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等。

  7.2.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对违反本守则的行为,依据公司举报、受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监察部门反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对公司违规、违纪问题的监督和管理。举报途径如下:

  举报信受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甲133号中国联通公司监察室,邮政编码:100032;

  网上举报:[email protected];

  举报电话与传真:(010)66505554。

  7.3.公司鼓励员工对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通过总裁接待日等一系列的沟通渠道,广泛听取员工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各级管理人员都应重视听取员工意见。公司在举报、受理的有关规定中明确规定对举报人进行适当保护,建立对举报信息和记录的保密制度。公司应确保举报信息接收和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严格规定举报人员接待和举报信息材料及档案的解除权限。对于负责接收,记录和处理举报的人员以及能够接触举报信息材料及档案的接触权限。对于负责接收、记录和处理举报的人员以及能够接触举报信息的人员应要求其签署附加的保密协议,约定其保密义务。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举报信箱、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的安全管理措施,严格区分举报信息管理和举报调查的职责分工。对于信息和档案的调用,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7.4.公司保护员工对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举报电话及信件可以采用匿名方式;对违规泄漏检举人员信息或对举报人员采取打击报复的人员,将予以撤职、解除劳动合同,触犯国家有关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附则

  8.1.本守则是规范公司员工职业行为的规定性文件,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员工职业行为中须遵循的具体规定还须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

  8.2.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同时签署《员工声明一》(见附件1),表明已知晓并将恪守本守则各项规定,并监督、举报发现的舞弊或违反本守则之行为。

  8.3.各级人力资源部门须通过培训等形式大力宣传贯彻本守则。并通过邮件、办公系统等多种方式,组织员工每年学习本守则并签订《员工声明二》(见附件2),统计通过声明发现的舞弊或违反本守则的行为,并交由监督机构进行调查、裁决。

  8.4.本守则经公司法律部审核,职代会审议,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解释权亦归公司董事会。对本守则的终止或任何修改,必须按公司章程,以董事会决议形式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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