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蒙牛特仑苏事件
上午看到新华网发布的信息,蒙牛生产的高档产品“特仑苏”因含有“OMP”致癌物,遭官方质检总局紧急叫停。
看到这里我不禁有些庆幸和遗憾。庆幸的是因为自己穷没有钱去买这极其昂贵的“特仑苏”喝而最终和致癌物质擦肩而过,遗憾的是“特仑苏”这块蒙牛旗下辛苦建立起来的牌子算是完了。
“特仑苏”是蒙牛旗下高档奶产品,这营销策略本来是借助其先前蒙牛品牌强势影响力而延伸出来的高端品牌,本意图去切割高端市场消费群体。从市场上看,普通品牌的牛奶零售价一般在20元左右,而一箱250ML蒙牛特仑苏牛奶要卖到48元,OMP特仑苏牛奶则卖到55元,从市场反应来看先前销量还不低。
毋庸置疑,特仑苏这个品牌在品项塑造上是成功的。旗帜鲜明的高端定位,铺天盖地的广告支撑,独具特色的公关活动,立体化的渠道布局,强有力的终端拉动,似乎一切营销环节都发挥的淋漓尽致,尽善尽美。如果不出该品牌的“安全门”事件,也许特仑苏将会在蒙牛诸多品牌中再造一个传奇。
然而,事情的发展总是难以预料的。突如其来的这一纸公函瞬间把该品牌华丽的外衣给扒下,露出其内部的真相。殊难料,这美轮美奂的特仑苏的背后竟然隐藏着如此凶险的恶性物质!
品牌如人,品性如人性。一个人的好坏之分不是外在花里胡哨的穿着表现,而是体现在日积月累的行动之中,品牌的好坏也不是体现在是否广告做的好,而是体现在支撑品牌背后的企业行动中,体现在企业为谁而活的本质命题之中。倘若企业唯利是图,背弃了消费者,则一旦为社会所知,那么消费者也会弃之如敝履。从这一点看,企业、品牌、人这三者之间是完全吻合的。
品牌的塑造要有营销手段,但其根基却是借助于产品本身的信誉。品牌的塑造决不是一个点子或一个公关活动或一场促销能解决的了的。营销手段不过是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是“术”的范畴,而产品的质量才是本质的命题,乃是根本的问题。倘若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则“皮之不再,毛将焉存?”
企业具有社会性,是社会的一个组织或器官。这不仅仅是从企业内部对于员工的生存去思考,就是从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考虑也是彼此影响的。企业与社会既是舟与水之间的关系,水能载之,亦能覆之。
一个品牌乃是企业通过有组织的活动,借助产品这一载体同社会发生联系,历经多次后在消费者心目中沉淀和积累的结果。其拥有者既是其法律拥有者,又是消费者,属于二者共有的财产。倘若一旦该品牌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即仅强调法律拥有者的利益而忽视消费者的利益,则该品牌也即不为消费者所认可,也就失去其存在的价值。
特仑苏安全门事件虽然可以说是蒙牛的一次“事故”,但其背后隐藏的命题却反映了蒙牛这个大品牌的灵魂正在逐渐淡化。
附件:质检总局公函
质检总局在这份公函中提出监管意见:“鉴于目前我国未对OMP的安全性做出明确规定,IGF-1物质不是传统食品原料,也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如人为添加上述物质,不符合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你局责令蒙牛公司禁止添加上述物质,并通知蒙牛公司,如该企业认为OMP和IGF-1是安全的,请该企业按照法定程序直接向卫生部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卫生部门做出是否允许使用OMP及IGF-1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