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尤其是国有银行在我国不可能完全商业化,银行的独特地位决定了全体纳税人还要为它们的提供保障,事实上中国老百姓、纳税人一直为国有银行“输血给养”:比方说,老百姓的那么多储蓄,银行以很低的存款利率(实际利率经常是负的)支付给储户,然后以近乎翻倍的利率贷放除去获取利差收益;以0.72%的利率吸收的活期存款,缴存到中央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是1.88%,更是翻倍了的利差收益。贷款收不回坏账了用国库资金、纳税人的钱来冲账,我们中国人民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怎么能卖给老外呢?
从感情上,中国老百姓不允许卖,从金融安全的角度,更不能卖,银行业属虚拟经济范畴,在目前中国银行对国民经济很重要,虚拟经济预期的作用巨大,百分之几的资本保证金,大家相信它能让它进行100%的业务经营,如果不信它,哪怕只有几个点的不信,就可能让一个金融帝国顷刻坍塌!
因此,出于金融安全:银行股不能外卖,国有银行股要全民持有:
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国有银行资产人均配置。考虑到一些群众的购买力,发行认股权证,权证按人头分配,没钱买可以先不行权,股票要有权证才可以出钱买,股票和权证均为无限期,权证是领取股息收益分配的唯一凭证,不可上市交易。买了股票可以通过交易获取利差收益。
规定银行当年收益必须按照国有股权证分配一定比例,比方说50%,以保障群众当年的财产收入。
目前,可考虑国有农业银行股改试点:老百姓的存款债权股权化,存款人的债权变成银行的股权。存款中定期存款占很大一部分比例,我们现在的做法限制性股份流通的时间最长三年,目前存款有五年期的,这样可以根据存款期限决定流通上市的限制时间,同时还要考虑变股权的存款数量大小,小额即时流通、大额限时流通。比方说:5万以内,上市即可流通,因这些钱对应的是现实消费支出;5-20万三个月流通;20-50万半年流通;50-100万一年流通;100-200万两年流通;这些可能是真正的百姓收入,存款非常多的人,应限量购股。
发行价应比照引进战略投资者的价格,并且国家要保证老百姓的投资收益。
这一方案这是我们的国有银行在外资面前无敌,自己的银行,自己的企业怎能不精心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