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变革的时代,一个制度创新的时代,一个社会变革与制度创新、体制变迁与业务创新交织的时代。金融作为社会经济活动中最重要、最具有能动性的变量,金融创新正日益成为经济变革中最活跃的因素,并支撑着社会经济的创新。金融创新是随着经济运行机制和金融环境的变化应运而生的,也是促进金融业发展、降低和分散转移风险的一种手段。但是金融创新也是一种导致风险加大的手段,而且一旦给银行带来风险,其后果是巨大的。
金融创新是一把“双面剑”,一方面,它是社会制度变革和创新的必然需要;另一方面,它也会带来一定的风险。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历史阶段,金融创新风险防范的重点将有所不同。在目前,社会、经济的巨大变革对金融创新的需求巨大,高新科技的发展为金融创新提供了技术支撑。因此,应该从制度、措施、政策上对金融创新进行支撑,并主动防范金融创新风险。我国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具有相当大的被动性,一方面是侧重于对金融风险的控制,另一方面是对已形成风险的被动化解,如对历史形成的不良资产的化解等,而忽视了对金融创新的支撑。实际上,金融创新不仅使一国的金融业在运行机制上发生重大变革,有力推动金融改革与金融发展,拓展金融调节力度,扩大金融渗透力,提高金融效率和金融服务纵深层次,而且,金融创新还可以通过以原有不良债权的金融业务创新,主动有效化解不良资产,推动资本崐 市场的发展;通过以新的金融债权进行业务创新,促进金融业务发展,减少不良债权的产生,主动防范风险,因此,金融创新可以起到化解金融风险,主动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业风险承受能力的三重功效,并拓展了金融业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但是,由于金融创 新毕竟是对管理手段、监管方式、内部管理的挑战,是以放松管制为前提,金融创新既是降低和分散、转移、化解风险的一种手段,若不加以合理的采用、监管,也是导致风险加大的一种手段,而且风险是巨大的。因此,我国在防范金融风险时,为防止金融创新风险的发生,抵制金融创新的发展,因噎废食,从而弱化了金融创新对主动防范金融风险的支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