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专门揭示各种经济规律、价值规律的“专业户”,我不屑将各种经济规律、价值规律介绍给大家,因为我早已拥有了一座专门生产包括经济规律、价值规律内在的各种规律的“场房”,笔者把它称为“广义场”。无疑,我的《原价值货币定律》也是由它“生产”出来的了。笔者知道,如果单独向读者介绍我的《原价值货币定律》恐怕不会引起大家的阅读兴趣,但是,如果能把它揉碎并结合当前国内外经济、股市、货币走势讲,效果就不同了,因为谁也不愿意让自己的股票、货币缩水。
有重新认识一下原价值货币的必要
根据我的《原价值货币理论》,我认为人民币算得上是一种在当今之世界还比较有“原价值”的币种,表现为,将人民币兑换成其他货币时,与同等数量的外币相比,所购买的商品数量,或者说与同等数量的外币相比所购买商品的使用价值要大一些。这样,也就奠定了人民币至今仍然是比较坚挺的币种。当然,从外币纷纷在购买人民币(如港圆)的这种情形上看,似乎也能证明这一点。
改革开放之30年来,为了增加出口,增加外币储备,我们一直都在执行人民币与外币价值倒挂的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增加出口,增加外币储备可以说已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所形成的贸易顺差和世界第一之外汇储备,也似乎能支持我的这一观点。当然,笔者也承认,我们国家的外汇储备和贸易顺差是用“原价值货币(如能源)”换来的,其中也包含“绝对剩余价值”的转化部分。
可以肯定地说,我们的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主要是由“原价值货币”和“绝对剩余价值”两部分构成,出口产品所含的科技含量可以说很低,虽然不能说没有,但不占绝对比例。恐怕这也是个不可否认的事实。笔者为什么要阐述我国的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的形成、构成?这是因为,它同样是人民币价值的形成、价值的构成。关于这一点,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认识这一点忒重要了。
不要以为我们的GDP已达到1.8万亿和已经有了将近2万亿的外汇储备便沾沾自喜起来,它们可是我们用“原价值货币”即各种资源、能源和“绝对剩余价值”即劳动价值换来的。假如能把已经消耗掉的煤炭资源的20%节省下来,拿到现在并把它们折合成人民币,又能折合出多少的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作为会计的我,简直就不知该咋计算。读者不要忘了,我们购买其时,是要花钱的。
如此是否在说,笔者所讲的“原价值货币”就是指上述资源、能源的实际使用价值、价值?是的,至少可以先这么理解,至少当我们购买它们的时候是需要化钱的,尤其在非要花钱购买不可的时候,其具有“货币”性质。当然,上述所讲的劳动力是不具有“原价值货币”性质的,因为它们可再生。如此也就说明,凡是可以再生的资源、能源不具有“原价值货币”性质,也不具有稀缺性。
原价值为什么是具有货币性质的东西
笔者之所以要首先让大家认识一下“原价值货币”,是为了告诉人们有这样一个原理存在——无论是世界经济的发展还是一个国家GDP的增长,无论是股市的变化还是货币价格的波动,从本质上说,或是从根本上说,都是由这个“原价值货币”来决定的。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永远是这样。尤其是当人类将要告别“资本主义经济”而要进入“资源主义经济”的时候,则越发彰显。
也正因为如此,笔者才把上述之“决定”,称为“原价值货币定律”。什么叫定律?只有不可逆转的东西才能称为定律。或许有读者会说,日本等资源、能源比较贫乏的国家,其经济、GDP、货币等难道也是由笔者上述介绍的“原价值货币”决定的吗?是的。当然,这也是笔者,将要在下述向读者解释、阐述的问题。换言之,日本如果不能拥有一定的“原价值货币”,其经济同样发展不起来。
请问,日本为什么要发动世界大战?难道他们不知道战争是要死人的?谁不愿意守着自己的一亩二分地、守着自己的老婆和孩子过平静的生活?难道日本人无儿无女,无爹无娘吗?当然有,但是,为了获得资源、能源等“原价值货币”,为了其国家、民族利益,为了其经济社会能够得到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挺而走险,发动灭绝人性的侵略战争,似乎就成为一种“客观”、“合理”的选择了。
诚然,我是给“客观”、“合理”加了引号的,但它却从客观上说明,如果不是由于日本这个弹丸之国缺乏“原价值货币”,而“原价值货币”对其经济发展不具有决定作用,他们也就自然不会一次又一次地发动侵略战争了。其实,美国之所以要发动伊拉克战争,也同样是为了获得、掠夺伊拉克、中东的“原价值货币。虽然无论是日本还是美国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但其意图非常之明显也。
或许又有人会问:谁也没有否定过资源、能源对于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但它们又怎么能具有“货币”性质的呢?难道仅仅是由于它们重要、必要?诚然,上述只是一个方面而不是全部,而资源、能源之所以最终能成为、具有、获得“货币”的性质,一定还会有一种不为人知的原因、原理的存在。再换言之,如果没有一种可转化为“货币”的机制存在,其呈现不出货币性来。
原价值货币形成机制与影响经济力
大家知道,所谓“货币”,其定义、本质,是“一般等价物”者也。关于这一点,经济学家在几百年前就已经说清楚。如此,笔者是否在说,资源、能源等物质形态具有“一般等价物”性质?是的,回答是肯定的。其实,关于这一点,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资本论》中也有过阐述。不同的是,他们通过“以物易物”来说明一般商品存在“原价值”,而没有说资源、能源就是一种“货币”。
当然,他们更没有说,资源、能源具有“世界货币”的性质。而笔者则不同,不但说它们就是一种货币,是一种最原始和最具有现实意义上的货币形式,而且还认为,它们有“储藏意义”、“世界意义”、“交换意义”的“世界货币”形式,否则笔者就不会把它们当作、叫做“原价值货币”了。
其中“原价值货币”中的“原”,有两层含义:一、原始;二、本原;其中“原价值货币”中的“价值”,指“绝对使用价值”即“相对价值”——通过时间、空间逐步予以表达,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这种价值会越来越大;其中“原价值货币”中的“货币”说的是,当形成了一定的机制,它们具有能够与“非原价值货币”即与人类劳动、科学技术、意识产物、社会资源等进行交换的价值。
这最后的一点,可以说是最为重要的和必须应该把它提前搞清楚的,而包括日本在内的一些资源、能源贫乏的国家,其经济之所以能得到飞速的发展,分析原因,无不是由于他们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人类劳动、科学技术、意识产物、社会资源是可以与“原价值货币”进行兑现的“非原价值货币”形式。尽管如此,我们仍然不能否定“原价值货币”有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影响力。
那么,“原价值”之“货币机制”又是怎样形成的呢?笔者以为,它形成于“广义价值场”,表现为“原价值货币”的有限性、稀缺性与“非原价值货币”即人类劳动、科学技术、意识产物、社会资源的无限、可再生性。虽然人类经济社会、科学技术越是发展、进步,资源、能源的利用率越高,但同样也改变不了具有“货币”性质的资源、能源之“原价值”可决定GDP、可决定一般意义上的货币、可决定股票价值和股市走向、规模的能力。关于究竟是怎样“决定”的,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