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说传统的货币理论上的“平价”概念。
瑞典经济学家G·Cassel在1916年比较系统地提出了确定两国货币兑换率即汇率与各国货币购买力关系的理论,的“购买力平价理论”(Theory of Purchasing Power Parity,缩写为PPP),PPP理论认为,某一国家的货币价值及对它的需求是由单位货币在国内所能买到的商品和劳务的量决定的,即汇率可以表示为两国货币的购买力之比。
购买力平价说分为两种形式:绝对购买力平价(Absolute PPP,即APPP)和相对购买力平价(Relative PPP,即RPPP)。
而由于学界认为购买力的大小是通过物价水平体现出来的,因此,APPP理论认为汇率R 等于物价水平之比,R= Pa/Pb,Pa、Pb表示为a、b两国的一般物价水平。
一国物价上涨将意味着本国货币相对外国货币的贬值,但这只是考虑了一国的通胀,如果他国也是通胀甚至更加严重,则未必本币就会贬值。RPPP弥补了APPP的不足。RPPP认为汇率水平应当同时根据两国通胀率的差异而进行调整,名义汇率等于其原始汇率乘以两国通货膨胀率之商,即R1 = R0(Ia/Ib),I表示通胀率。它试图寻找两国间汇率的某种动态均衡。
R1 = R0(Ia/Ib)就是把物价与汇率水平挂钩,这是近代最重要的关于汇率的理论之一,也是常用于长期汇率走势预测的一个基本原理。
通过以上对传统的PPP理论的简单回顾,大家一定看出了,由于这种属于价格决定论之一特例(用于两种货币的交换)的理论是建立在价格与价值混淆的错误的经济学观念之上的,因此,最终也不可能拯救漏洞百出的货币理论框架。
PPP理论的一个浅显的错误在于它是一个循环决定论:“某一国家的货币价值及对它的需求是由单位货币在国内所能买到的商品和劳务的量决定的”。其实货币做为所谓的“价值尺度”,每一国的货币都有一个初始人为“赋值”,即人为决定它和某种基础商品(或者本位商品)的价值比例关系,即把单位基础商品的价值定为多少货币单位。这个“赋值”过程,犹如物理学上对任何测量尺度的人为规定一样。“赋值”就是货币价值和购买力
虽则这个错误无损于“购买力平价”的说法成立,但这个PPP也是废话,因为交换本来就是互通有无,货币交换的目的实际上是用来购买不同商品的,如果是为了购买同样的商品,交换之后的美元和日元都是用来购买大米的,直接用本币购买大米不就可以了吗?何须交换?但是如果是为了用外币购买外国的、本国所缺乏的商品的话,则在不同商品之间就不存在价格比较问题,所以,PPP理论错误的一面是错误的,正确的部分则是无用的。
传统经济学的大多数问题都出在价值理论层面,PPP理论也不例外。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价值是一个主观的变量,也是存量,一个众所周知的普遍事实就是,同一商品在同一货币流通区域内的不同地点、对不同的消费者来说其价值都是不同的。《西方经济学的终结》给出的“物流定律”告诉我们,商品总是被其所有者输送到其价值被认为更高的地方去http://www.aihuau.com/wiki/showcontent.aspx?titleid=189303,否则也就不会有商品流通这种事情出现了。所以,说,尽管现代主流经济学用效用概念替代价值概念,尽管宣称是主观价值论,但是本质上还是没有摆脱错误的客观价值论,也没有摆脱混淆价格和价值概念的惯常错误。
PPP理论是假定以“国”为单位考虑物价的。而实际上,物价不是以国为区域单位来考虑其水平的。不要说是不同流通区域内的货币,即便是同一种货币在同一个流通区域内或者将来全球统一的“世元”,它在这个区域内的不同地点对同一种商品的购买力也是不同的。商品的价值是时间和地点的函数,并不是以“国家”区域定价的。众所周知,同一种法定货币在其法定的流通领域之内永远都是1:1交换的,不会因为其在同一流通区域内不同的局部的购买力的差异而有所差异。
如果某种商品的价格成为“平价”的基础,那么北京人民手中的人民币和河南人民手中的人民币就不是一比一的关系了。市民手里的1元只能换到农民手中的1元,但是1元钱在城市和农村能够买到了粮食的数量是不同。一个老农进城里超市用100元换100元商场的购物券,他可能不愿意,因为他的100元在家里可以买一车红薯,而100元等值的购物券只能从商场里拿走几包薯片。在外打工的人都会把收入汇到家乡去消费,而低收入乡村的人舍不得把钱拿到城里去铺张。
因此,平价理论暗含同一货币流通区域内物价同一这一假定,使其合理性大打折扣。如果同一种货币在同一流通区域内对同一种商品都不存在购买力的“平价”问题,还谈什么不同货币在不同流通区域内的平价?(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