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锋(本文章属作者原创作品,刘锋版权所有,转载引用请注明出处和作者刘锋)
一.互联网知识价值化公式的提出
我们在2007年正式发表的威客论文中指出,知识的产生要花费原创者大量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因此人们把自己的知识阐述出来,并形成的网页也就蕴含了一定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根据威客理论提出的这一观点,我们形成如下互联网知识价值化公式。
Vs=Vp×N-C+Va
注:Vs表示网站的总价值,是The value of website的缩写,
VP表示每页面平均价值,是The value of page的缩写,
N表示网站拥有的页面总量
C表示网站为了制作,获取和维持总页面消耗的成本,是Cost的缩写,
Va表示网站的品牌价值和其他衍生价值所组成的网站附加值,是Value-add的缩写,
二.互联网知识价值化公式的命名-“龙“公式
在西方神话中,龙喜好在洞中收藏并保护大量财宝,西方的英雄史诗,如希腊神话、日耳曼神话、北欧神话中都有英雄与龙的故事。Vs=Vp× N-C+Va是一个表达互联网知识价值财富的公式,同时这个公式是在中国第一次被提出,因此我们把这个公式命名为互联网的“龙“公式-----Dragon formula。
三.互联网知识价值化公式的应用范围
我们曾经在互联网进化论中指出,整个互联网应用最初是由电子邮件,Ftp,网络游戏和电子公告牌四大应用组成。从20世纪八十年代,BBS的功能发生分离现象,产生出新闻,电子商务,博客,威客,维基百科,SNS,DIGG,搜索引擎等互联网新应用。
Vs=Vp× N-C+Va可以应用在BBS及其衍生功能网站,但对于电子邮件,Ftp,网络游戏等领域,这个公式目前还无法描述其价值规律。
四.Google的互联网知识价值化公式应用
据Google2008年7月最新公布的数据:1998年Google索引的页面是2600万,2000年是10亿,到2008年这个数字是1万亿。因此Google页面拥有量N是以指数函数增长,成本C以线性函数增长。我们可以形成如下图示。
各互联网网站因为页面总量的增长速度和获取页面的成本不同,导致各网站的利润率差异很大,象Google这样页面以指数速度增长,同时获取页面的成本及其低廉甚至是免费是搜索引擎典型类型,其他互联网商业模式因为“龙“公式中的N和C的原因都无法与Google抗衡。(作者:刘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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