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范化管理,在上个世纪的90年代末,作者以此为题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时,还是一个多少有些生僻的概念,现在它也已开始成为一个最时髦的概念了。可惜人们更多的是把它等同于制度化管理,或叫标准化管理。尽管规范化管理最终也要落到制度层面上,通过规章制度来实施,但制度化管理仍远不等于规范化管理。制度仅仅是一种形式,任何一种形式的管理都可以以制度的形式予以界定和贯彻。所以,人们所说的制度化管理仅仅是强调要把企业老板或上司主管的稳定意志——不是心血来潮的冲动,以制度的形式予以界定。它仅仅是相对于由情感主导的上司老板的随意性管理行为而言的,是与能人强权管理相对立的一种管理,强调的是事事有章可循的“法制”化管理。规范化管理则是与泰罗的科学管理相对立的,强调的是在管理的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人的价值,而不是把人当作一个机器上的螺丝钉和齿轮,是在对人的本质特性准确把握的基础上,通过确立一套价值观念体系来引导下属员工的意志行为选择。
![管理:标准化≠规范化](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6/020610000813414379.jpeg)
到目前为止,我国企业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几乎都是从欧美国家照搬过来的。但在英文中却没有规范化管理的概念,与之对应的是标准化管理(Standard Management or Criterion Management)。尽管规范化管理与标准化管理,存在一定的联系,但二者远非完全相同。标准化管理更多地是强调把为达成组织目标的行为过程以具体的标准加以界定,并用所界定的行为过程标准来约束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双方的行为,其内涵接近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管理除了强调要贯彻体现一套完整的价值观念体系,使所制定的目标和行为标准不再是孤立的只零破碎的制度规范之外,重点强调的是,对管理行为和标准进行统一必须建立在科学的人性理论基础上,要求在一个完整的体系上,来实施被管理者具有一定价值选择自由的管理。它不是简单地对企业组织运行的活动和过程制定具体的行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