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罗老师的介绍!今天,能有机会在论坛上向经济法学界和业界的专家、学者、老师、同学汇报自己的学习进展和体会,我感到非常荣幸,虽然自己近年来由于工作关系而游离经济法学圈,但对我而言,始终敦促自己要紧随经济法发展、紧扣经济发展脉搏,这也正是最终能促成与罗老师合作,共同完成论文的重要原因。
改革三十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中国GDP履创新高,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骄人成就,社会财富日益增长,百姓生活日益殷实,最为突出的就是越来越多的百姓能购买私家车,尽情享受家庭用车给生活带来的便利。然而,随着国内通货膨胀压力加大,日趋高企的油价成了车主们的心头之痛。就在6月份,国家发改委宣布提高油价以使国内外市场价格逐步接轨,然而,一旦我们从全球原油市场来看,尽管OPEC是重要的定价组织,但最终的原油价格是在以纽约商品交易所为代表的交易平台完成的,若国际金融监管当局能及早适用金融反垄断制度加以预防、监督的话,如今的局势可能大相径庭。
谈到金融反垄断制度的价值,我们还可以考虑目前席卷全球金融市场,并对我国金融市场带来巨大冲击的次级抵押贷款危机,若从经济法治的角度出发,可以得出次贷危机的形成与金融垄断力量的形成及实施密切相关,至少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掠夺性定价在金融业的变体,即掠夺性信贷在金融市场肆虐;第二,是在资产证券化时,信用评级机构利用垄断力量而不受有效监督。假设,美国监管当局在危机爆发之前严格适用金融反垄断制度,相信全球金融不至于受到如此动荡,中国金融市场,尤其是以中国股市为典型的资本市场将延续牛市的增长势头,包括中小股民在内的投资者的利润将得于保留。在国内,金融垄断问题也一直存在,2006年ATM跨行查询收费被叫停和2007年通存通兑遭冷遇均与金融垄断力量难脱干系。
以上是对金融反垄断制度新近的研究及观察,不足之处,恳请各位领导、专家、各位老师、同学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此次论坛为我提供了一次回归经济法治殿堂学习的机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