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实经济金融活动看,当前国有商业银行系统存贷比例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与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思想认识障碍。近些年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各级经营管理人员对于实施存贷比例管理的功能和目的意义的认识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但是,也还存在着思想认识上的障碍。当前, 商业银行分支行大多还没有真正认识到实施存贷比例管理的重要功能和意义,往往将存贷比例管理视为一种被动性行为。因而,依然照搬传统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将存贷比例作为一项任务指标来对待和考核,好象只要存贷比例没有突破就达到了存贷比例管理的目标,而没有正确引导商业银行分支行对存贷比例管理的积极反应,还没有成为自觉行为。有些分支行还处于要我搞,而不是我要搞的状态之中。由于思想认识上存有障碍,以致进一步强化了实施存贷比例管理行为的被动性,较大程度上降低了存贷比例管理的综合效果,还将阻碍着存贷比例管理的不断深化。
2、机构多重性、区域差异性、目标最优性决定了存贷比例管理的复杂性。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是一种多分支机构的金融组织,并且绝大多数分支行按照行政区域设置,而各行政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金融发展空间、贷款资产质量和效益等诸方面都具有显著差异性。商业银行开展货币资金经营活动的综合性目标是低险高效,应将贷款集约投向于经济较发达、贷款资产风险低和效益高的区域,而这些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贷款资产风险和效益也不在同一水平线上,何况还要适当兼顾那些欠发达区域的经济发展所需的信贷投入和压缩信贷投入不可能一步登天的现实。于是,在信贷投入上就必须排出区域差别序列,在存贷比例总体既定的条件下,安排和调控各个分行(支行) 的存贷比例个体。这些存贷比例个体之间具有较明显的量差特征。由于存贷比例总体并不等于存贷比例个体之和,各分行(支行) 用足且不突破存贷比例,但总行(分行) 不一定能够不突破存贷比例。
同时,存、贷款数量都是“活”的,存款多增的行往往不需要多增贷款,存款少增的行则有可能难以相应压减贷款;存贷比例高的分行(支行) 存款多增而相应多增贷款,存贷比例低的分行(支行) 存款增幅小于存贷比例高的分行(支行),且存贷比例低的分行(支行) 的贷款又不能明显少增或减少,则会引起总行(分行) 存贷比例总体突破。因此,存贷比例管理是商业银行总行(分行) 内部存贷比例结构的不断调整过程,而存贷比例结构调控又是存贷比例管理中最重要、最复杂的工作内容,现在的思维模式、管理办法、管理技术、管理环境还很不适应解决这一问题的客观需要。
3、存量硬化、存贷联动决定了优化存贷比例结构的艰巨性。优化存贷比例结构的最大难题是贷款存量硬化、存贷联动变化。深受传统计划经济的束缚和近些年来市场经济的冲击,那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分行(支行) 随着企业经营状况恶化而产生贷款资产质量不断下降,经营效益差。从提高商业银行整体资产质量和效益讲,理应降低这些贷款质量差、风险大、效益低的分行(支行) 存贷比例。但是,由于降低存贷比例就意味着这些区域的资金加快外流,因而将会产生一些不容忽视的连锁反应。一是当地政府必然会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存款流向其它商业银行,使该分行(支行) 在本区域的存款渐趋相对减少,二是必然会加大清收贷款工作中的政府和企业阻力。同时,由于地方经济环境没有根本好转,存款上不去,贷款难收回,而个别比较好的企业贷款又必须发放,以致造成要么总余额不降反升而突破存贷比例,要么暂时收回优势企业贷款(引起存款下降) 以完成压贷任务和存贷比例指标。例如某商业银行二级分行在2004年要求甲、乙两个支行分别压贷1000 万元,以降低存贷比例,结果甲支行压贷引起了企业存款下滑的连锁反应,全年贷款只压561 万元,企业存款下降458 万元,存贷比例反而上扬;乙支行邮电行业要增加贷款,其他贷款清收成效不理想,抵贷资产难变现,全年贷款反而增加346 万元,存贷比例继续上升。
4、逆向的财务政策加大了存贷比例结构优化的难度。信贷资金从粗放型配置向集约型配置转变,是商业银行确保全面、优质、安全、高效、持久发展的关键。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分行) 积极运用二级存款准备金、存贷比例或贷款限额、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对增加贷款追加利润任务等措施,促进信贷资金从低效高险支行向高效低险支行位移和集中,以提高整体系统的资产质量和效益。应该肯定,这是非常正确的,并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效。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有些分行制定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和追加贷款利润任务政策,却在无形中造成了大多县级支行发放贷款倒不如毫无风险的上存资金或归还上级行借款实际得利多的利益诱导机制,导致了不少高效低险的信贷重点投放区域的县级支行也不愿发放贷款而纷纷将资金上存或归还上级行借款,使银行内部信贷资金严重积压,存贷比例结构优化进程受阻,制约了商业银行系统整体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的提高。
5、存贷比例管理运作上存在较大误区。一是存贷比例管理操作上过分简单化。在核定存贷比例个体时,缺乏必要的定量依据,更没有进行存贷比例总体最优化、存贷比例结构最优化的组合分析。二是存贷比例管理形式化,只求存贷比例指标不突破,不管存贷比例管理效果好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