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奖自1901年首次颁出以来,几乎每年都有美国人获奖的身影,而且多次包揽三大科学奖。2006年的诺贝尔科学奖包括生理学或医学奖、物理学奖、化学奖又全部被美国人收入囊中。世界上不带任何政治偏见的人都不会否认美国科技创新的力量。而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中国人呢?除了6位西方华裔科学家外,在本土生长的中国科学家还从来与这一奖项有缘。
也许,我们可以讲出各种理由为自己开脱,甚至可以用意识形态术语将这个奖项标上西方资本主义的标签,可是,我们却不能否认这样一个事实:中国人头脑虽然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头脑之一,但近几百年来,这个世界上最聪明头脑之一的头脑却被禁锢了,并且,这种禁锢现在越来越严重了,其创新思维已基本丧失!如此一来,这个聪明的头脑何以能获得代表世界科学高峰的诺贝尔奖呢?
这种禁锢在那里?就在我们现行的科学技术管理体制上。现行的科学技术管理体制已经彻底扼杀了中国人科技创新的动力源泉。
为什么如此说呢?我这里不作全面阐述。我们只要看看现在担负我国科研主要任务的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的管理体制,就足以说明现行科学技术管理体制是如何扼杀中国人科技创新精神的。
从科技体制上看,目前我国科研任务的主要承担者是政府,而政府对科研的管理主要依靠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这两种手段,国家与各省市、自治区分别成立有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的研究项目主要面向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等,每年的科研创新经费逾百亿元。
从过来的实践看,由于这些基金研究项目的审批采取专家评审制度,其科技创新效果十分堪忧。据统计,在每年数以万计的所谓科研成果中,真正称得上发明创造的项目仅有万分之一。多年来两大基金的评审和管理运行情况表明,这种表面上显得严肃的科研项目评审和管理制度已经成为了阻碍我国科技创新和获得诺贝尔奖的罪魁祸首。
第一,基金研究项目的申报制度完全扼杀了科研人员的创新精神。多年来,国家和省级两大基金的项目申请书一直采取八股文式标准格式,项目论证的内容、方式、字数等等都被严格规范,而且若干年来基本没有变化。这种八股文式规范的结果凸现以下弊端:
一是八股文式规范禁锢了科研人员的创新思维。一个项目尚未开始研究,申请者就得按照一成不变的规范格式设想所有的研究进程乃至最终的研究结果,如此的先验模式,科研人员如何进行创新思维?在事先规定的道路上,研究者如何走出一条独特的科技研究路径?
二是八股文式规范使科研人员丧失了创新精神。既然项目申请书的各项规范早已固定,科研人员每年只需将原有申请书稍加整理便可再次申报;如果是上年未通过项目,甚至只要变更一下申报日期即可;即使是上年已立项项目,也只要改头换面一番就可重新申报,还可美其名曰深化研究;多年来,这些问题在业内早已是公开秘密;长此以往,谈何科技创新?
三是八股文式规范客观上鼓励了造假,窒息了科研人员的创新动力。由于基金研究项目的申报制度完全凭申请人的申请书来决定项目是否可获资助,故只要申请书写得好就行了,至于申请书内容的真假程度则无从考证,虽然申请人依托单位有责任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但由于依托单位的审核部门往往是一些行政人员把持,他们既没有能力也没有积极性去花精力作这样的论证,甚至为了单位争得项目,他们还会在操作中对造假视而不见,事实上,申请书的造假已是一种普遍现象。既然申请书可以造假,谁还会花时间和精力去做实实在在的创造性工作呢?
第二,基金研究项目的评审专家遴选制度制造了扼杀科技创新的学霸。政策规定,基金研究项目的评审采取专家制,所以,评审专家遴选制度至关重要。目前,基金研究项目评审专家的遴选采取单位和地方推荐的方式,这就决定了评审专家往往成为了领导干部的专利,即只有在学校和科研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才有可能成为评审专家,这一遴选制度的直接后果就是使评审专家变成了掌握项目生杀予夺之权的学霸。实际上,这些学霸在学术和科研上往往并非有多少造诣,而往往是凭着领导职位攫取专家头衔,并以此形成腐败的学术圈子和牟利的人际关系网络。
为什么会如此呢?主要是因为评审专家一旦遴选之后,往往延续数年,而且在学术界广为人知,于是乎项目申请者和申请单位便千方百计地与这些评审专家拉关系,以致于行贿或变相进行学术行贿。什么是变相进行学术行贿?也就是以学术的名义行贿。譬如,以单位的名义请评审专家来本单位作学术报告,然后公款支付高昂的劳务费,并外加其它奢侈品消费;或者聘请评审专家担任本单位的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等,以此支付高额薪酬;等等。时间一长,评审专家不但财源滚滚,而且自然成长为学术界独霸一方的学术霸王。著名数学大师丘成桐所批判的学术不端之人也正是这样的学霸。可以说,学术界被这样的学霸统治着,中国的科技创新又能从何谈起?
第三,基金研究项目的评审过程蜕变成为了扼杀科技创新的学术权力与金钱的交易市场。可以说,在现行的科研项目评审制度下,基金研究项目的评审过程实际上已经沦为学术权力与金钱的交易市场。为什么这样说呢?让我们考证一下每年有近百亿元资助经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过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采取的是两次评审制度:
第一次是所谓的同行评议。同行评议的评审专家一般是5人,基金项目申请者的申请书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给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对接到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由于项目申请者的申请书详细载有申请者的各项信息,评审专家自然对所熟悉的申请者优先考虑。如果申请者要想获得评审专家的高分推荐,他必须千方百计地寻求自己申请书所送达的评审专家,并给予必要的金钱打点;如果申请者以前曾经获得过基金项目,则他可能早已与评审专家熟悉,金钱打点也可能早已进行。一般来说,没有与评审专家的交易,同行评议通过的概率微乎其微。在这一过程中,还有“权权交易”的情况,即评审专家与评审专家之间的交易,因为评审专家彼此都有申请项目或需要交换关系,故彼此便会相互推荐。
第二次是所谓的会议评审,即学科组开会评审。这实际上是在同行评议基础上的“公开关系”评审。会议评审将会把少量多于立项指标的申请项目清除掉,也就是将关系和权钱交易中的次弱者赶出项目名单。所以,会议评审往往是交易大战,项目申请者和申请单位都会派出强大阵容进行会议公关交易。虽然基金管理部门对项目评审过程也有诸多行政监督制度,但严酷的现实证明,在强大的学术交易市场的驱动下,政府失灵是必然的,基金管理部门也可成为“俘虏”。
第四,基金研究项目缺乏切实可行的效果评估机制彻底扼杀了科技创新的内在动力源泉。基金研究项目大量虚耗国家钱财的病灶不但在于现行科研项目评审制度的腐败,而且在于现行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的无效率。这种无效率体现在,我们的政府科研项目管理的重点在于项目立项管理,而对于项目研究的结果却没有一套可行的办法。一个项目研究完了,搞一个形式上的甚至是虚假的验收(结题)就万事大吉了;项目经费用完了,但项目有多大效果再也无人问津,这就是每年数万项甚至数十万项研究项目躺在项目库睡觉的原因所在。
与此对应,我们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对教师和科研人员的考核也是以科研立项和进帐经费的多少作为评判标准,至于真正的科技创新谁也不会去关心。这就是说,我们的科研项目评审和学术之所以腐败,其真正的原因是现行的科研管理体制弊端;我们的科技创新之所以无力,既是科研管理上只注重项目立项而忽视项目效果的结果,更是科研事业上政府包办和政府管理难以到位的结果。
鉴于目前科研体制问题,我认为,要使中国科学技术真正有所创新,要使中国人本身聪明的头脑有机会获得世界科学技术最高奖项--诺贝尔奖,就必须学习和引进世界先进的科研管理办法,彻底改变政府包办科研的现状,将科技创新还原给市场和企业,让市场和企业成为国家科技创新的主体,让有限的科研经费通过市场的规律配置给真正的科技创新主体,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既挽救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科研事业,也才有可能让大学和科研机构的人员少一些学术腐败,而把真正的精力放到为国家培养优秀人才的主业上来,并有可能少搞一些麻醉人的科研和学术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