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4日《中国企业报》的一篇文章——“汽车产能真的过剩了吗”引发了我对“产能”的重新思索。
文章提到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中指出:按照主要汽车生产企业的"十一五"投资计划,2010 年规划产能将大大超过预期的市场需求,如不加以引导,潜在的产能过剩将会变成现实。在汽车产能出现总量过剩苗头的同时,也存在着部分车型供不应求、生产能力不足的现象,因此,结构性过剩是当前汽车工业产能过剩的基本特点,也是当前汽车工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此,国家发改委试图通过调控解决问题。国家发改委的意见是,各地政府和汽车生产企业要把产业组织结构优化升级作为当前发展和调整的主线,注重依靠市场机制,推动联合和兼并重组。各级政府要重点支持具有自主发展能力、自主品牌产品和具有规模优势的汽车及零部件企业集团加快发展;要在实施国家更加严格的强制性标准时,加大产品结构调整的力度,加快技术进步的进程,引导企业改变低水平竞争的发展模式;要合理控制新增汽车产能,使之与市场需求的增长相适应;要研究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资源,开拓和发展新市场;要解决被淘汰企业的市场退出问题。
笔者以为当务之急是从客户经济视角上重新定义“产能”。就是说我们必须从消费者价值实现的定位上,再造我们的“产能观”。传统的“宏观”产能观、“投资”产能观、“产出”产能观等等概念都是离开了消费、离开了消费者、离开了消费者使用价值、离开了消费者生活消费的产能观,都是一种非价值观、非财富观的“误观”,它们都或多或少地残留着计划经济的遗痕。
我们必须树立一种新的“产能观”。如何树立?首要应该划清五个界限:
其一、“宏观产能”与“微观产能”。
什么叫“产能”?没有市场的“产能”就不能叫“产能”,“产能”一定是其产品有人要的企业“生产能力”,否则就不算数,这是第一。第二,发改委根据“十一五”投资计划预测出的未来可能的产能过剩那就更为荒唐了。如果说企业预测的投资产能是一种微观的“假设产能,发改委的则是宏观的“假设产能”;第三,从根本上说国家决定不了什么是“产能过剩”,文章提到的“产能”本身是否为“产能”尚需探讨。从宏观上看,所谓的“产能”可能会过剩,但是微观的个别的企业产能还不足,因为奇瑞、广本、北京现代甚至还存在客户排队现象呢!
其二、“企业产能”与“客户产能”。
文章提到“产能”增长超过市场需求增长?“市场”乃真实购物的客户群;“市场需求”只能是真正客户群购物的质和量:凡超过一定时段客户群需求的(质和)量即为“过剩”。然而这个“过剩”不是传统的仅仅基于供方产出计划的过剩而是根本无人要的“过剩”。最终是真正客户的“需求产能”决定企业的产能,企业的“产能”要顺应客户的“产能”才可能生存和发展。
其三、“销售产能”与“消费产能”。
有的专家指出:“国家发改委对产业产量的控制对企业没有很大的影响,因为领先性的产品基本上完成了产能的布局,实际都正式建厂。从宏观政策上来看,我建议企业家们在重视产能和产量提高的基础上把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关键技术的突破作为比产能产量扩张更为重要的内容,在自己的生产当中加以规范和操作,我相信只有核心竞争能力的产量和产能才是真正有市场前途的产量和产能。”这是有道理的。可问题是“核心能力”最终是否为核心能力,只能看产品能否卖出去,离开这一点,是谈不上核心能力的。产能产量的基础是什么?是用户的使用价值的数量与质量。企业要“规范和操作”的不是自己主观定的供方的单相思的东西,而必须是客户所要的。核心能力的产能即顾客要的产量(品质),除此而外无别的内涵。归根结蒂,仅仅企业主导的销售产能是单相思,消费者可能不买账。质而言之,一定是消费者主导的消费产能起决定作用。
其四、“既往产能”与“未来产能”。
顾客要的是使用价值,以及同使用价值联系最紧密的服务。甚至可以这样说,已成型的产品和后续服务,这些“未来产能”是更为用户所期望的。
“既往产能”是企业已经实现了的过去的产能,未来产能的实现则是以客户(用户)需求为基础的,离开了需求谈产能都是空谈,所以既往产能是参照系,未来产能的估算又得靠消费需求来拉动。
其五、“实用产能”与“召回产能”。
实用产能是用户切实在用的产能,如果在产品的有效使用期内产品使用状况良好,则实用产能是有价值的,但是当汽车出现问题不能正常使用或存在风险时,产能就要被打折扣了,君不见汽车召回即使在国内已是一再重复的现象了。另外,即便没发生召回事件的汽车公司也不是说产品就没问题,只是问题没爆发出来或是无力召回罢了,而这些问题对用户来说都是存在巨大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