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民间金融都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取缔民间金融使其进一步转入更隐蔽的地下,还是通过设立民间金融机构使民间金融合法化?这是一个目前十分重要的课题。经过对民间金融的利弊分析,必须从制度、体系、战略的高度设计和制定我国的多层次银行体系,为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多渠道和可能的金融服务。
以民间借贷为标志的民间金融一直是一个有较大争议的话题,也是一个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随着宏观紧缩政策的实施,民间金融日益成为经济生活中的活跃力量,据调查测算,截至2008年6月底,全国非正规信贷规模已经突破10万亿元。另据报道,目前浙江全省民间资本已远超万亿,其中温州就有6000亿之巨。无论承认与否,民间金融都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且越来越重要。那么,在政策决策上是取缔民间金融使其进一步转入更隐蔽的地下,还是通过设立民间金融机构使民间金融合法化?这是一个目前十分重要的课题。
一、现实分析:民间金融的利与弊
要确定是应该取缔民间金融,还是招安民间金融,首先要分析民间金融的利与弊。客观上,由于民间金融的存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利之一:民间金融为经济繁荣作出了贡献
民间金融的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创业企业和民营企业,大企业一般不会成为融资的对象,有时大企业还成为资金融出的来源。民间金融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创业企业和新兴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资金支持作用。《人民日报》曾有报道认为,民间融资呈现出四个新特点:一是融资活动半公开化。二是融资行为渐趋理性。民间融资违约现象很少。江西民间融资的偿债率在95%以上。三是生产性融资比重高。宁波民间融资约85%用于生产经营,温州约为93.3%,福建省约为98.2%。缺乏民间金融的资金支持,我国的草根企业就没有今天的繁荣局面。而以民间金融的方式解决企业融资问题的现象,在重庆已经相当普遍。重庆市企调队的一次调查发现,重庆市有近七成的中小企业很难获得银行贷款,而该市中小企业由于自身造血功能不强,而对贷款的需求又十分强烈,所以,他们在得不到银行或者信用社的贷款支持下,只好转而寻求民间借贷。据悉,在重庆,一年内发生在中小企业间的民间借贷资金总额已经超过30亿元。根据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介绍,温州经济的形成大部分依赖当地的民间金融,在这波宏观调控政策下,当地共计30多万家中小企业中,20%的中小企业倒闭或者停产与其资金紧张关系密切。根据温州中支2004年做过的一次测算,当地的民间资金容量达到了3000多亿元。而经过数年累积,民间资金容量已经远远超过这个数据。
利之二:民间金融活跃了金融市场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目前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其生产和经营规模总量已经大大超过国有大型企业。但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融资并不能够通过完全依赖金融机构等正规金融途径,也难以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从资本市场筹集资金,企业之间的拆借、股权或债权私募,通过小额信贷公司、典当与寄售行、高利贷组织、地下钱庄、私人票据中介、垫款公司等非正式金融途径融资就成为必然的选择和补充,其非正规融资的比重也在不断扩大。 可以说,正是由于民间金融的融资行为活跃了金融市场,完善了部分金融市场功能,才保证了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对民间融资的作用,有专业政策研究人士说:"是民间资金弥补了宏观调控对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不利影响,使一些濒临绝境的企业活了下来。"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调查,目前从借贷关系看,个人仍是民间借贷主体,但企业参与程度明显提高,个人供给企业金额占比43.4%,同比提高12.4个百分点,企业借给企业金额占比5.8%,同比提高12.4个百分点,企业提高4.6个百分点。借贷资金用途以生产经营为主。6月份,用于生产经营的金额为88.5%,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
利之三:民间金融填补了银行机构的空缺
过去几十年中国金融体系改革中存在一个致命的死角——无论是资本市场改革,还是银行体系改革,大多是为国有大型企业的融资服务的,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实际上一直处于被遗忘的角落。表现为所有的银行都越做越大,所有的银行都向发达地区和在城市集中,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广大县域以下成为金融服务的盲区,民营金融的发展正好填补了这一空白。据报道,2008年5月,中国经营报对山西平遥、介休、太原等地对多家民营煤炭、焦化和铸铁企业的调查发现,他们通过非正规渠道融资的比重平均为85%。与之相对应的,是重庆市经委去年底作的一份调查报告。该报告披露说,在个体私营经济集中区域,民间借贷相当活跃,如近郊区县一镇,70%以上有短期借贷行为,借贷额大都在10万-100万元间。农户、个体工商户和私企老板是民间借贷的主力军。所以民间金融已经成为现有金融体系之外的重要补充。
利之四:民间借贷手续简便灵活的特点适应了社会的需要
私企愿意承担更多的支出谋求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方式的灵活与实用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比如股票质押方式这一被银行或信用社拒之门外的方式,在民间借贷中却能以实物作为担保。只要借贷双方认可,厂房、设备、花果树苗、存货等都可作为担保物。民间金融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快,能应急。这些特点正好能够适应民间借贷需求急、抵押、担保不足的特点。
但是,民间金融由于其非正规性、体制外的特点和监管难、法律难以保障的特性,其发展也带来了一定的弊端。
弊端之一:搅乱了正常的利率市场和利率管理
一般来讲,民间融资的利率要远高于正规贷款利率,其利率的高低取决于资金市场的资金供给与需求状况,在宏观紧缩时期,民间融资利率大幅上升。据报道,中国经营报年5月对山西平遥、介休、太原等地对多家民营煤炭、焦化和铸铁企业的调查发现,他们通过非正规渠道融资的的成本普遍较高,如债权私募的年利率为15%,典当融资的月利率为5%,小额贷款公司的抵押贷款年利率为21%。进入2008年后,随着紧缩型货币政策的实施,浙江、福建等地民间借贷的月利率也高达5%。2008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调查,至今年6月份,民间借贷6月份平均加权月利率达到了12.25‰,比去年同期增加3.23个千分点,比历史高位记录高出了0.138个千分点。这种高利率对金融市场的利率是一个强大的干扰,破坏了正常的利率市场秩序,扭曲了资金的价格,歪曲了资金的供求关系。
弊端之二、打击了实业经济的发展
民间融资的资金,由于不能吸收公众资金,除了自己多余的资金外,在利率高到一定程度以后,部分企业家宁肯卖掉自己多年辛辛苦苦发展起来的企业,而将资金进行民间借贷,以赚取高额的收益,从而打击了实业经济的发展,形成经济的进一步空心化。据报道,浙江义乌的一些企业老板准备把工厂卖了,成立民间借贷公司。有记者报道,温州地一些中小企业主信奉“现金为王”,有的将主业停工,目的是为了筹集资金准备短线投机。这在温州托运行业出现了苗头,一些企业主利用行业优势将资金投入放贷,担起了资金掮客角色。从而加剧了宏观调控下中小企业倒闭程度。据温州金融办的数据显示,2007年温州流动性资本超过3000亿元,且每年以14%的速度递增。通过对当地26个工业强镇23470家企业的抽样调查,温州市经贸委发现有1486家企业处于停工或半停工状态,占抽样总数的6.3%——其中少数工业强镇的停工或半停工企业已占到当地企业总数的10%左右。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则估计,温州30多万家中小企业可能有20%左右的企业处于停工或半停工状况。以鞋业为例,温州鞋企已由2003年的5000家缩减到今年的2600家。实体经济的发展减缓或破产增加将严重破坏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弊端之三:加大了企业成本弱化了企业发展能力
由于借贷利率过高,企业的资金成本加大,导致企业利润率下降,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加大。据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统计,目前全行业2/3的企业实际利润率只有0.62%。除了外贸市场不景气、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外,资金成本的上升不能说不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不到1%的利润率下,企业怎样才能持续扩大再生产和进行技术改造?在温州,据报道,当地倒闭的6家企业中,民间借贷金额就高达4亿多元,其中民间借贷利率高的可能超过月息三分。
弊端之四:企业违约风险将成为社会风险
虽然民间融资整体信誉较高,但在经济环境发生大的变化、特别是在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资金周转困难问题在部分实力弱、产品竞争力差的企业中显现,企业的违约风险也在加大。据台州调查,47家调查企业中有39家存在资金缺口,其中资金缺口在10%-20%之间的有19家,在20%以上的有5家。来自浙江省中小企业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该省中小企业数量达113万多家,占浙江全部工业企业的99.6%,其中大部分企业资金渠道来源单一,融资需求十分迫切。而如此靠民间融资支撑的资金需求,一旦民间资金缺乏足够的增长支撑,或企业发生经营和周转困难而违约,由于企业间的互保、联保制度,一家企业债务黑洞太大,为其借款担保、联保的企业也将无法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将严重影响经济和社会的稳定。
弊端之五:民间金融削弱了宏观调控政策效应
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就是通过对金融机构的利率和信贷调控实现控制总的货币供应量的目的。毫无疑问,央行紧缩型货币政策可以有效的控制正规金融信贷投放,但是,由于正规金融渠道的资金控制,反而强化了对民间金融的需求,而地下金融、民间金融和其他非正式金融组织又不受监管和调控,从而抵消了宏观调控的效应。有专家测算,自2003年9月21日首次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从6%提高到7%以来,法定准备金政策使用频率不断提高,目前已经达到17.5%;在公开市场业务方面,央行票据持有规模从2005年年底的2.03万亿元扩大到2008年4月底的4.30万亿元;从2004年10月29日开始本轮加息以来,先后9次提高存贷款利率。目前,由于通货膨胀水平较高,加息的可能性依然存在。这些政策的实施,控制基础货币总规模应该在10万亿元左右。而到2008年6月,全国非正规信贷规模已经突破10万亿元。也就是说,我国宏观调控的政策效应完全被民间金融所冲击,从而形成了限制体制内金融发展而放纵了体制外金融发展的怪圈。
弊端之六:民间金融将导致众多的法律问题
因民间借贷无需冗杂的手续,实行起来比较方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老百姓的燃眉之急。但是,由于民间借贷不合法和盲目性,操作不规范,法律意识差,其发生纠纷的可能性较大。特别是在经营不景气时,民间金融的法律纠纷特别突出。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在义乌,高利贷的渠道分为两种,一种是以寄售行、典当行、担保公司、投资公司的形式变相挂牌开办的高利贷机构,另一种是个人通过小圈子私下借贷。这也导致借款纠纷案件激增。金华律师曹红光告诉记者,现在代理的案件一半以上涉及民间借贷纠纷今年5月,针对大标的案件中民间借贷纠纷多的情况,义乌市法院召开庭长例会专题研究了民间借贷案件存在的问题。截至4月30日,该院共受理300万至1000万元大标的民商事案件80件,其中民间借贷纠纷58件。同样,民间金融还可能导致地下钱庄等案件的发生。如中盛粮油工业(天津)有限公司涉嫌盗卖代客存储的棕榈油事发的核心就在于以中盛粮油为平台的非法融资、放贷。其法人代表王伟依托信用证业务的进出口贸易提供巨额融资通道,经营“地下钱庄”收取高额利息。最终导致资金链条断裂。有的为了扩大资金来源进行非法社会集资。
二、招安:民间金融的是与非
当我们以取缔的方式打击民间金融时,民间金融并没有消灭,而是得到了较大发展;当我们漠视民间金融的存在,令其自生自灭时,民间金融却直接冲击着我国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经济的稳定。所以,招安可能是唯一可行的方式。事实上,2005年以来,我们的监管当局对民间金融一直采取了招安的方式,但由于没有从战略的高度和体系的高度进行招安设计,所以招安的效果并不理想。
招安之一:监管部门已经认可了对民间金融的招安方式
监管部门对民间金融的招安始于2005年。最早向外界正式发出"认可"信号的,是在2005年4月16日,央行副行长吴晓灵在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与世界银行组织的微小企业融资国际研讨会上进行了总结发言。吴晓灵认为,比较各种信用担保,能为微小企业和小额贷款需求者提供最好服务的还是"草根金融",就是社区金融。为了降低成本,他们可以依靠社区的人际关系对借款人有个了解。因为微小企业和农户没有标准的财务报表,没有标准的信息披露。 吴晓灵在发言中指出。"为了让民间借贷有正常的途径,不要让他们扰乱金融秩序,我们应该引导民间金融的发展。如果我们允许民间放债,最好也立一个《放债人条例》,根据这个办法来规范民间金融。" 这被看作是监管部门对民间金融的第一次认可并将采取招安的方式,而不是此前一律严打。
招安之二:小额信贷机构试水民间金融
2008年5月,中国银监会与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试图收编沿海一带的民间小额贷款业务,将民间借贷市场纳入合法、规范的轨道。据悉,浙江省原则上允许每个县(市、区)设立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考虑到杭州、温州、嘉兴、台州等地的特殊性,上述地市各增加5家试点名额。据本地媒体报道,浙江各地的担保公司们都跃跃欲试,试图成为第一批被收编的地下金融机构。温州市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表示,“这是目前民间资本走上正途唯一的合法路径,呼吁了多年,得来非常不容易。”尽管温州11个名额之外还有5个特批入场券,竞争仍非常激烈。许多企业咨询和积极申请,据报道申报企业不少于1000家。特别是温州的担保公司,更是申办的主力,尽管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下限分别是2亿元和1亿元,但为温州270家担保公司提供了发展和转正的机遇。据《华夏时报》计算,实质上“转正”小额贷款公司的温州民间资本一年不过30亿。
招安之三:村镇银行补充县及县以下金融机构残缺
村镇银行是银监会“开放农村金融市场、降低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政策框架下建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之一。自2007年3月1日第一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挂牌以来,到2007年12月,已经正式建立近20家村镇银行。村镇银行的建立从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大的银行机构从县及以下撤走网点后留下的空白,同时也吸收了民间资本和民间资金,有利于弱化和减少民间资本的增长和发展。
招安之四:进一步完善多层次金融服务机构
无论是小额贷款公司还是村镇银行,在招安和引导民间金融方式虽然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面对强大的民间资本和民间借贷需求规模,仍然难以抗衡。我们必须从制度、体系、战略的高度设计和制定我国的多层次银行体系,从而为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多渠道和可能的金融服务。
一是堵疏并重。一方面建立多层次和完善功能的金融服务体系,同时打击不合法民间金融的发展,特别是对高利贷、高息贷款和非法集资要坚决打击,以维持正常的金融秩序。
二是充分发挥和积极引导大的银行机构关注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以一定的信贷比例支持其发展,无论是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和中小企业。
三是加强银行体系建设,包括社区银行、中小银行评价标准、中小银行的特色化和特定化,而不是一个评价标准,对中小企业贷款、民营企业贷款的机构提高利率上浮比例,允许有一定的不良资产率,允许有一定的风险投资功能的存在。
四是防止和预防银行机构的求大化倾向。对农村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要防止一味地求大,而应该明确定位和提高服务和发展质量,提升服务特色。同时对新成立的银行机构,也要防止作大的倾向,而应该鼓励做强。
参考文献:
[1] 李建军非正规信贷完全补位10万亿元紧缩缺口 中国经营 2008年7月5日
[2] 王玉珍 .商业银行法制、道德与管理[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3] 索寒雪 加速逃离之后 产业资本投身民间借贷 中国经营报 2008年7月6日
注:此文章发表于《经济界》2008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