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个税起征点,每次都引发社会热议,说明此举已被赋予藏富于民的象征意义,不容小觑。
提高起征点顺乎民心,合乎扩大内需的国策,是未来提振内部消费的切入口。有关政府部门与民间呼吁契合,提出上调个税起征点,是件大好事。但好事要做好,有关部门应秉持税收法治主义原则、以科学的手段进行评估,为今后类似事关重大民生事项的税收改革获得有益的经验。如此可以避免拍脑袋进行决策,出现今天提明天降、社会成本整体运行过高、征税效率过低的后遗症。
藏富于民各界业已达成共识,关键问题是个税起征点怎么提,提多少?在政府财政收入与公民财富之间如何取得平衡?
我国目前的个税改革是小步慢进式的渐进式改革,但个人所得税最终需要根本性的制度改革,最重要的是实现两条:第一,按家庭收税,体现公平本义;第二,按年计税,以免让浮动薪酬者吃亏。这两条是行之有效的国际先进经验,兼顾效率与公平,是我国个税改革的最终目标。小步慢走式的改革,目的是为将来的根本改革打下基础,为改革赢得时间,而不是迁就高成本、低效率的征税方式。
在渐进式的个税改革过程中,屡屡上调的个税起征点是众所瞩目的焦点。
茅于轼先生提出,个税起征点应该上调至8000元,茅老先生的理由是,“在刚刚开征个税的时候,国民平均工资大概在100元的水平,当时规定800元的起征点是比较合理的。但现在平均工资已经大大提高,个别地区(如广州等)甚至到了2000元,那么按照同样的比例,起征点应该提升到一万多元才对。”如果按照1:8的比例,个税起征点应在16000元以上,但这一论调显然过于超前,无法实施。
茅于轼先生的言论遭到有关人士质疑。反对者认为,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纯属闭
门造车,是财政不能承担之重。财政部官员近日透露,今明两年将减轻企业和居民税收负担3500亿。10月份税收收入增幅已经出现了负增长,明年个人所得税预计减少360亿元,这说明个税起征点不可能提得太高,从2000元提升到2500元比较靠谱。反对者的另一个理由是,提高个税起征点便宜了富人,穷人未必能从中受益。
后一个理由完全站不住脚,数据可以证实这一点。据有关部门测算,今年3月1日把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2000元/月以后,工薪阶层中的70%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月收入在3000元至5000元的劳动者,将减轻税负40元至60元不等。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工薪阶层,他们是提高个税起征点的主要受益者。
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科学制订个税起征点,从劳动者或者政府的立场出发都失之偏颇:8000元太高,2000元太低,2500元也未必是个合适的数字。
最好的办法是与最低工资和通货膨胀率挂钩,如果个税起征点以最低工资制为基准,那么,在广东等地每月800元左右的基础上提高至3000元以上,大约在4倍以上,应该是各方可以承受的标准。而将最低工资制的制订与通货膨胀率挂钩,不仅可以保障低收入阶层的真实购买能力,并且,与最低工资制挂钩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与通货膨胀间接挂钩,随物价而浮动,真实税率将兼顾所有劳动者与消费者的利益,不失为长期的科学选择。
民生大事,税收法治,哪一项都马虎不得,只有以认真求实的精神,以各方和平博弈的态度,才能得到最佳选择。
注:税务总局是很心,1600元到2000元调一次,2000元到2500元调一次,以后到3000、3500元呢?这样有上万个收税员也不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