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高新官网 工大高新实际控制人成谜



     工大集团注入资产保壳、担保2亿债

  工大高新(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00701)日前发布的两则自相矛盾公告,牵出了其与工大集团的关联关系,工大集团更因此被外界视为工大高新的实际控制人身份。

  面对身份质疑,工大高新仍然保持缄默。7月17日,时代周报记者针对实际控制人之疑问向工大高新进行询问求证,工大高新证代郑谦以“没法回答,不太了解”的回应代过。

  在工大高新的发展历程中,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工大集团”)先后以优质资产注入、收回合约地块等方式保住上市公司的壳。如今在面临2.1亿元债务重组之际,工大集团再一次出手相救,自愿共同承担债务并以房产土地抵押担保。然而,诡异的是,身居其中的工大集团却连一个名分都没有,既不是工大高新的控股股东,也非实际控制人,甚至未进入前十大股东行列,唯一的关联关系是两家公司的董事长是同一人。工大集团的身份显得颇为蹊跷神秘。

  两则公告牵出关联关系

  7月11日,工大高新发布《关于审议通过债务重组协议的公告的更正补充公告》,突然更正补充之处在于推翻前一《债务重组协议》公告所称的“未构成关联交易”,转而表示“均构成关联交易”。

  时代周报记者调查获悉,在7月8日《债务重组协议》公告出炉之前,工大高新对于公告的措辞有过争议,就债务重组协议是否涉及关联交易把握不准,最终以重要内容提示的形式明确“未构成关联交易”呈现在公告中。此后,关于工大高新与工大集团之间隐晦神秘的关系被外界热议。

  事情缘起于工大高新2012年4月向建设银行黑龙江分行借款1.8亿元,与2006年6月向交通银行哈尔滨南岗支行借款1700万元。在两家银行发放贷款之后,工大高新尚未履行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两家银行转而将其对工大高新的债权转让给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以下简称“东方资管”)。

  根据建行黑龙江分行与东方资管签署的信贷资产转让合同及债务重组协议,工大集团自愿与工大高新共同承担偿还全部债务责任,截至今年6月该等债务金额为1.8亿元,重组期限为18个月,至2014年12月止。与此同时,工大集团还将以其位于哈尔滨市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为本次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与建行借款的债务重组协议类似,交通银行黑龙江分行亦将其对工大高新的债权转让予东方资管,工大集团自愿与工大高新共同承担偿还全部债务责任,合计约3000万元,并以房产与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

  吊诡之处在于,在工大高新的所有官方文件与说法中,工大集团与之并无太大牵连,既非大股东也非实际控制人,甚至于在该债务重组协议公告中,工大高新明确表示“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工大高新与工大集团的关系外界猜测很久了,一直流传着工大集团是工大高新实际控制人的说法,工大高新也出面否认过,可是两者之间的关系总是讳莫如深,说也说不明白。”一位长期关注工大高新的媒体界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分析道。

  而工大高新的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则承诺将代工大高新支付由于执行两项协议而发生的高于原银行利率的利息款1294万元,除此之外并无代偿债务的的承诺。

  就在投资者疑惑工大集团以非关联方的身份替工大高新偿还债务的时候,时隔三日,工大高新又以一纸公告推翻了此前的说法。在7月11日的更正补充公告中,工大高新以“相关人员对关联交易的认定理解有误,作出了错误的判断”为由更正了“未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法,承认工大集团代偿、担保债务重组协议构成关联交易。不过理由仅仅是工大集团与工大高新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未涉及股权方面的原因。

  控股表述互相矛盾

  在工大集团与工大高新关于双方关系的各自陈述里,陷入一种类似“你说你的,我说我的”别扭情绪中。工大集团官方曾在不同时期对与工大高新的关系进行不同的界定,但都未曾脱离一个语境,即掌控着对方。

  在2005-2007年的官方宣传中,工大集团明确表示“控股上市公司工大高新”。然而查阅工大高新2002年至今的年报不难发现,工大高新控股股东始终为工大高总,实际控制人则为哈尔滨工业大学,与工大集团无甚关联。

  这种纠结的关系还体现在哈工大对其与工大集团的关系的描述上。

  如哈工大行政组织机构图所示,哈工大高新技术园区被列为哈工大直属及附属单位,而在党群组织机构图中高新技术园区党委还属于哈工大的基层党组织。在哈工大官网上点开这两个机构图链接,高新技术园区的官网即为工大集团官网,显示二者为同一个企业。

  事实上,工大高新于1993年由工大高总等三家企业发起设立,并于1996年获准上交所上市,工大集团并未以企业名义参与其中,甚至连十大股东都不是。

  但是历史轨迹中,工大集团的确在工大高新的发展历程中扮演过重要角色。现任两家公司的董事长和创始人张大成在下海经商之前是哈尔滨市粮食局副局长,以28岁的年龄在同级别干部中占据着年龄优势,一度被认为仕途无量。

  出人意料,张大成1991年辞职下海,拉起哈工大综合开发办筹备处的牌子建设哈工大园区。工大高新与工大集团都是立足于哈工大园区而逐渐步入轨道,张大成也借此构建了错综复杂的“工大系”。

  工大集团并非工大高新母公司,但是张大成的确创建了两家企业并一直兼任两家公司董事长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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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在工大高新的现任董事会除独立董事外7席董事席位,来自工大集团的人士占据5席,来自控股股东的董事席位仅有工大高新总经理张景杰,而高管中董秘吕莹曾任工大集团总裁办主任。

  2012年股东大会增补董事何显峰曾任工大集团总会计师,新增监事李文婷、田黎明此前均在工大集团担任要职。由此可见,工大集团涉入工大高新颇深。

  关联交易何其多

  工大高新日前公告称,拟将公司所属牡丹江红博购物广场(以下简称“牡丹江红博”)自2013年5月10日起暂停营业,原因在于连续三年亏损。

  牡丹江红博于2008年9月被工大集团以500万元取得100%股权,成为旗下全资子公司,却在营业四年中已有连续三年亏损。2009年连同牡丹江红博在内,工大高新以7263万元一举收购了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展红博”)。

  如今回望牡丹江红博虽然连续亏损不值得投资,但是收购会展红博一事却足足令工大高新赚得盆满钵满,甚至借机避免了退市的危局。

  工大高新在2007年亏损1695.64万元,2008年又亏损5439.87万元,公司股票自2009年4月27日起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2009年如果再亏损就将停牌。

  关键时刻出手相救显现出工大集团与工大高新不同一般的过硬关系。当年10月底,尚未脱帽的工大高新公告称将从工大集团收购会展红博。

  显而易见,上述优质资产的注入无疑会提振工大高新的业绩,为其保壳奠定盈利基础。但是工大集团仍不敢掉以轻心,紧接着又将曾售予工大高新的一块土地收回,以使工大高新的账面资金压力得到缓解。

  按照2006年签署的购地合同,工大高新曾以2.5亿元受让工大集团黄河公园项目土地使用权。然而四年过去后仍是一片荒芜的项目地块,转手又被工大集团收回,2.5亿元转让款分文不少还给了工大高新。

  而此间纯属以保壳为目的的土地转让用心一目了然,工大集团在收回项目地块后仍承诺,在允许原协议土地变更权属的情况下,工大高新具有以原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价格再行买回的优先决定权。

  如此一出一进,至2009财年工大高新自然能够脱帽保壳。事实上,不仅是工大集团为工大高新保壳做出过努力,工大高新的控股股东工大高总为工大集团同样作出过牺牲。

  2009年,工大高总所持有的9930万股工大高新股票差点因为替工大集团提供债务担保而遭遇拍卖,甚至丧失大股东地位。缘起于工大集团2006年向银行贷款,由工大高总以其所持工大高新股份为质押担保,但是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工大集团并未归还借款,直至债权人诉至法院,临到要拍卖质押股份之际,还是工大高新提出了明确的还款方案解救这一危机。

  纷扰之间,工大集团与工大高新扑朔迷离的关系犹如雾里看花,外界仍未看懂。时代周报记者日前曾向工大高新董秘吕莹求证上述疑惑,截至发稿前未能取得回复,公司对此解释称董秘出国了,归期未定且无法取得联系。7月17日,工大高新证代郑谦则对记者表示关于实际控制人的问题“没发回答,不太了解”。而工大高新则表示将出公告阐释与工大集团是否存在实际控制关系。务,关联身份遭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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