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融资业务已经成为我国许多企业的重要工作和发展战略,许多企业都设立专门的融资部门或融资业务主管,业务目标包括上市(含香港联交所、美国纳斯达克、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等)、私募、贷款等。在这种市场需求的强大推动下,越来越多的机构进入所谓的融资顾问和服务领域。
目前市场上这一类的机构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原来从事投资顾问咨询业务,主要业务范围是证券投资顾问咨询服务,随着股票市场的冷淡,纷纷转向以融资顾问、代理的名义开展投资服务业务;
二、从财务顾问、资产评估、审计服务等机构中派生出来的投资顾问机构,他们原来基本上是为融资项目开展财务顾问和项目审计、评估的服务工作,后来发现这一业务牟利的简明便捷,就干脆提供全流程服务;
三、以海外资金背景的投资机构中国办事处投资项目的名义进行融资服务;
四、以国内金融机构(银行、基金、信托投资公司等)代理名义开展投融资业务;
五、以国内上市公司或超大型企业集团项目投资的名义进行投融资服务。
这一类投融资服务机构经营方式有一个共性,即投资资金充足、投资方向广泛、投资行业和领域没有限制、资金背景雄厚、投资条件基本上就是要求项目前景和盈利好。这类投资和顾问机构业务的着重点通常在项目的商业计划书(BP)、项目经济分析与评价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项目论证等环节。一般来说,企业提供的文本都不会符合这类机构背后的资本方的要求,需要委托“专业、独立”的第三中介机构(境内的甚至境外的)进行操作,这种项目操作所需的咨询服务费用将会逐步增加,会从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上百万元不等。
这类投资机构一定会有资本方的代表,有的是真正的洋人,参与项目的考察、论证、谈判等过程,有是融资中方企业就需支付额外的住宿费、交通费等,不过这一块费用越来越不被投资顾问公司作为收入来源选用,因为不少融资企业更相信不见兔子不撒鹰的功利策略,因而投融资顾问机构也只好忍痛割舍。
由于融资业务及其结果的不确定和不可估量的特点,融资正成为这类机构牟利的幌子,而实际上这些机构背后的所谓资本方或资金来源从来就不存在,无论是所谓的基金、外方投资公司、银行等根本上就是子虚乌有的。在西方成熟的资本体系中投资的评估、决策和控制过程是极其严格的,这种普遍的FDI(外国投资机构直接投资)投资和运作形式根本就不符合国际资本市场规则;另一方面,我国仍然实施资本项下的外汇管制,外方资本投资根本不可能进入中国境内的实业投资。
这些投资机构或顾问机构正是利用了国内企业不了解国际资本市场(事实上,这些机构的操纵者也不了解)和急于获得资金的心理,以各种可能的方式向企业收取名目繁多的各种费用,而且在初接触的时候,都会向企业许诺,融资不成功不收费,实际上企业一旦在融资合作/委托等相关协议上签字,企业便落进了这一精心编造的陷阱。
企业经营者必须明白,任何投资人/机构只会选择所熟悉的产品和行业,并且有着非常成功的管理经验,绝对不会委托第三方进行投资的实际操作。即便是受投资方委托开展项目筛选和评
企业经营者必须认识到,没有人会无辜地承担投资的风险,企业首先应当确认投资方对于风险承受与控制的方法和策略,从中就很容易掌握到投资信息的可靠程度。作为投资行为,投融资双方都不要回避项目经营风险的存在。没有也永远不会存在天上掉馅饼的事,融资工作的前提是完善企业经营质量和经营团队的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