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以来,有关“地荒论”甚嚣尘上,这给本来已经足够迷惘的房市更添乱象。恰逢其时,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出面予以澄清,他明确指出,其实,政府供地并没有少,只不过供地被房地产开发商截留了,原因在于,开发商看到地价逐步提升,就以大量囤地的方式有意造成市场上的房源紧张,说白了就是所谓的“以时间换金钱”。(《第一财经日报》,《全国闲置地40万亩,开发商大量囤地以时间换金钱》2005年07月08日)。大量囤地,冲击房市,并待机以图谋暴发获利,是当前一些房地产商的一大手法。务请各位法眼大睁,识破房地产商之用心,理性进入房市与其博弈价格。
只要看准土地价格会一直上扬,圈地乃至大量囤地,房地产商从来都不会放弃。但在目前,这种囤地却有更加特殊的意义。在房地产商看来,由于房价高企,政府为抑制房价会采取紧缩“地根”政策,而一旦自己能尽可能多地“截留”囤积土地,他们就会游刃有余地与政策周旋,并放出“地荒论”要胁房价。一方面,可以阻止房价下滑,另一方面又会在日后土地倒卖中坐收地价上涨之渔利。真可谓一石双鸟,看上去似乎美妙无比。不过,这只是一种线形利益推理,一张好看的单向思维图,或曰对地价房价获暴利的“单相思”路线图。
然而,社会经济生活决非如此单纯,美好的预期变成现实,也非易事。特别是当着某种经济行为违背现行经济政策、违背社会公益的时候,它的风险便会加大,它失败的机率便会提升。依我之见,当前房地产商大量囤地行为,未必是一着高招,在很大程度上由于牟取暴利的心理驱使,他们很可能轻视了被掩盖的种种风险。茫茫白雪,银装金光,谁能知晓它掩盖的荆棘与陷阱?
第一,大量截留囤积土地,会遇到政策风险。由于大量截留囤地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种钻政策空子的行为,这在日后的政策规范上便埋下了难以规避的风险。随着我国房地产业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囤地过程中的破绽也将一一暴露。今日之错为,他日必为此付出代价。
第二,会遇到违规风险。由于大量囤地,必然超出本公司开发实力,那末土地闲置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事。翻开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有这样的规定: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尚未开发的土地,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虽然要收回难度很大,但并不代表不能收回。这样,闲置土地就面临着两条出路:一是按规定将土地建设成产品投放市场,二是被政府收回作储备再投向市场。那条路对房地产家来说都是劫难。
第三,会遇到市场的风险。谁都知道,市场价格没有永远的上涨,也没有永远的下挫。就像谁也说不准明天、下个月、明年的股市是牛是熊一样,谁能说准地价在今后走势是高还是低?如果说凡地价一定上涨的话,那岂会发生1990年代初大批拥有成片土地的房地产公司的纷纷倒闭?在珠海,在海南,在北海,至今还有某些成片的土地,是那个年代某些房地产公司囤积过的地块。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第四,会遇到企业自身资金风险。房地产公司大量圈地的一个潜规则是“分期付款”。这个“分期付款”往往是付了第一笔,以后的钱就不那么畅快地付了。特别是办了相关手续,将地划归本公司名下后,付款多半遥遥无期。但是,卖地方也不会那样好说话,“强龙难压地头蛇”,何况这涉及违反合同,自己不站理。一旦闹上法庭,强制要求付款,商家难堪、难办、难受的日子就来了。“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戏,就曾在圈地的房地产公司一再上演;由此引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