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和振兴,就会涉及如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起国企改革,就会涉及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是一个重点。已有的较好制度设计是“年薪+股权”。其中年薪包括基本收入和风险收入两部分,股权包括赠股、股票期权和管理层收购等。年薪可满足经营者短期利益,股权可满足经营者长期利益。
从激励约束机制的对象来看,年薪制和股权制都属于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这一大类,属于股东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框架内的激励约束机制。若要产生重大创新机制,不妨跳出已有的理论框框、换个角度进行探索,譬如在年薪制和股权制之外探索员工对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
员工对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是针对大型企业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不足以及如何改善经营者与广大员工的关系等问题,由作者首先提出并精心设计的。它突破了传统和现代管理理论,提出了现代和未来企业不仅需要所有者对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经营者对员工激励约束机制,而且需要员工对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的新观念。
从20世纪开始,企业激励理论受到了管理者和经济学者的普遍关注,发展比较迅速,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开始,到格罗斯曼和哈特等人的证券设计理论,可以说基本完成了经营者对员工激励约束机制和所有者对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的探索与实践。
随着企业文化和竞争手段的发展,在所有者即经营者时代,出现了“经营者对员工激励约束机制”,这是企业激励约束机制的第一个境界;在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时代,出现了“所有者对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这是企业激励约束机制的第二个境界;在企业利害相关者觉醒求同时代,将会出现“员工对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这将是企业激励约束机制的第三个境界。
事实上,中外企业激励理论完全忽视了另外一大类激励约束机制,即员工对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是学者们深受股东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的束缚,只能在所有者对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上做文章,没有提出能够支撑员工对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的新理论。
正反馈闭环管理系统理论,即在传统和现代企业管理系统基础上构造具有激励约束性质的正反馈环节(正反馈机制),将开环系统转变成闭环系统,从而改善企业管理系统的功能,提高效率,增强企业内部的凝聚力、驱动力和竞争力,并使系统本身产生自激发展功能,促进企业良性循环。
员工对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是一种正反馈机制。就企业管理系统而言,经营者可以视作系统的始端,广大员工可以视作系统的末端。广大员工的利益不仅取决于自身的努力,还取决于经营者的努力。为了维护和提高本身的利益,广大员工可以通过员工代表会(或持股会)确定一定的反馈种类、反馈途径、反馈条件、反馈力度和反馈周期,激励和约束经营者,从而形成正反馈闭环管理系统。
员工对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和正反馈闭环管理系统理论摆脱了传统厂商理论和现代股东理论的束缚,指出了一种新的可能:现代大型企业,即便在所有者管理缺位的情况下,企业仍有办法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激励、自我约束”。该理论和机制还发展了企业激励约束机制,预示着一种新的局面:未来大型企业在激励约束机制方面将同时存在三大类机制,即所有者对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经营者对员工激励约束机制、员工对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这三大类机制相互作用,可形成更大的激励约束力量。
员工对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和正反馈闭环管理系统理论,适用于所有者与经营者相分离的现代企业。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现代股份制企业,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实现企业长期生存与发展,同样需要构建正反馈闭环管理系统。可以预见,经过一系列传播、研讨和培训,“所有者开明、经营者优秀、员工素质高、企业文化好”的企业可能率先认识和应用。随着成功案例的出现和增多,将会吸引国内外更多的企业加入应用行列,从而可形成广阔的应用前景。届时正反馈闭环管理系统理论和机制不仅可以应用到工业、农业、商业、金融、交通、医疗、教育等行业系统,而且可以延伸到乡镇、城市、地区、国家等地域系统。如银行可以建立员工对行长激励约束机制,城市可以建立市民对市长激励约束机制、国家可以建立国民对国家领导人激励约束机制等等。
历史表明,党和政府的特别关怀与支持就象太阳的光辉,照到哪里,哪里就亮。建国后,党和政府号召优先发展重工业,东北工业基地就拔地而起。改革后,提出先发展广东,广东就先富起来;圈定要建设一个经济特区,深圳就高楼大厦林立;计划发展十四个沿海城市,这些沿海城市就好起来;重点开发浦东,上海就开始三年大变样;决定要西部大开发,西部就有戏可唱。
因此我们有把握相信,在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决策指引下,有各界专家学者人士的建议和设计,有各路资本巨头的挺进和投资,有东北各省建设者的努力和奋斗,东北老工业基地必将呈现出新的灿烂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