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卡的余额仍应用于电话消费,如果一定要返还现金而不加限制的话,操作中可能出现明显的漏洞。
比如,有心者可以专去买即将到期的电话卡,如果是以7折的价格(其实还有比这更低的)买到一张50元面额一个月后到期的电话卡,那么就好比以35元存了银行,过了一个月,就可以去取出50元来。定期存款一个月,35元就变成50元。如果将金额放大成千上万倍,钱生钱利生利,一年几拨行情做下来,将会成为暴富的捷径。
如果电信运营商不肯兑现余额,则可以到法院去起诉。电话卡打折是运营商的营销手段,应当由运营商承担责任。消费者现在起诉运营商的难度比以前小很多,只要有一个人能告赢,那么全国的消费者都可以要求同样的权利。其后果是,可能没有运营商再敢打折销售电话卡,谁打折就是谁跟自己过不去。
除了少数因为遗忘等原因导致过期电话卡内存在较多余额,大多数消费者的电话卡是用到只剩几角或者几分,即不足一个计费单元的余额。如果电信运营商竟然不敢再打折销售电话卡,而让广大消费者因为几角钱的起因而失去了几元十几元几十元打折优惠的机会,对于消费者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电话卡的市场需求仍在,而消费者的支出增多了,电信运营商的利润率可能也增长了。这是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消协能够代表广大消费者向实力雄厚的电信企业提出要求,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对于电信运营商更多地从消费者角度考虑问题也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就这一事件这一问题上,应当认识到过犹不及,电话卡的余额只能用于电话消费,而不是退还现金。
附:电话卡打折的原因
电信投资具有很大的沉淀性,网络建成后,只要话务流不至于引起拥塞,用户多打和少打电话,设备其实都是一样的折旧。巨大的投资,并且不能轻易转作其它用途——在出现了市场竞争后,消费者的电话不是从这个网络上、就是从那个网络上走,电信网络闲着也是闲着,对于想尽快收回投资的运营商而言,就有一种收回一个算一个、收回投资是净赚的心态。对于初期用户少、网络初具规模的新兴运营商而言尤其如此。电话卡的打折、电话费的降价都有这个因素在起作用。不仅是在目前可能有赢利空间的情况下会打价格战,而且到了亏损的地步仍有可能竞相降价。投资过度导致价格战,这是由于投资而不是利润的原因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