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喜闻乐见“市长激励市民”的事,但“市民激励市长”,还不曾听到,也未见报道。显然,后者尚属于一个新理念。
现代社会的一个关注点,就是如何为城市管理者设立一套结构合理的激励机制。市长是城市的高层管理者,来自上级政府的激励机制已经存在,但来自全体市民的激励机制还不存在。可否增加新的考核与激励机制,例如市长能否为市民及时有效地提供服务,一旦获得多数市民的满意,就可以对市长进行奖励呢?
市民对市长的激励机制,目前已有一种理论模式。简而言之,是在城市内部,通过传播、学习与讨论,在多数市民自愿的前提下,经过市民代表大会审议和通过,建立永续性市民基金,设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基金监察委员会,制定市民对市长的奖励办法及奖励决定程序,在满足一系列条件的情况下,发生激励的一整套循环机制。该机制主要创新点:市长在离任后,若先后通过市民代表大会表决和全体市民公决,就可获得市民基金的终身奖励。以200万人的城市为例,平均每人每年向市民基金交纳10元,则该基金每年可收入2000万元,获得市民基金奖励的市长,自离任后每年可得到60~100万元,直到终身。
设立市民对市长的激励机制,符合21世纪前沿管理理论——正反馈闭环管理系统理论,即在现代管理系统基础上构造具有激励性质的正反馈机制(正反馈环节),将开环系统转变成闭环系统,从而改善系统的功能,提高效率,增强系统内部的凝聚力、驱动力和竞争力,并使系统本身产生自激发展功能,促进系统良性循环。城市正反馈闭环管理系统可用方框图简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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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市民对市长的激励机制,尽管理论上既新颖又先进,然而实践起来并非易事。人类历史上有一种难以改变的意识形态,即非常强势的官本位意识。百姓时常有幸遇到清官,然而在清官活着的时候,却没有主动设法保护和激励这个清官,往往等清官死去之后又遇上贪官,才开始特别怀念死去的清官,一代代王朝更替,周而复始,百姓对官的爱憎意识,仅仅停留在怀念或者辱骂这个自然朴素的情感层面上,一直没有上升到激励机制这个制度层面。换句话讲,被动式约束和辱骂贪官的意识较强,主动式激励和保护清官的意识不足。由此可见,市民激励市长机制在传播过程中,将会遇到传统和习惯意识所形成的障碍,实施工作将会有很大的难度。如果没有现代城市文化基础,没有充分的传播、学习与理解,没有必要的检查和认证,很有可能在实施过程中严重变形,降低应有的效用,甚至产生不良结果。
因此,建立市民对市长的激励机制,不仅需要具有良好公民素质的广大市民的赞同与支持,而且需要优秀的、有强烈创新意识的城市管理者,勇于实践,率先实践,做出样板。
可以预见,市民对市长激励机制的出现,将预示着一种新的境界和局面:未来城市在激励机制方面将同时存在三大类机制,即上级政府对市长的激励机制、市长对市民的激励机制、市民对市长的激励机制。这三大类机制相互作用,可形成结构合理的激励体系,能够显著提高城市整体竞争力,改善城市的和谐度,促进城市长期可持续发展。不仅如此,还有利于从制度上预防腐败、化解社会矛盾;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国家的稳定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