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吸引外资?怎样平衡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有无办法防止各种垄断势力同流合污?这些问题已经超出了反垄断本身
反垄断问题仿佛一下子就急遽升温,成为话语的焦点。
东方集团董事长张宏伟曾多次对外国零售业在国内的“超国民待遇”提出异议:中国相对幼稚的零售业还没来得及长大,外资零售业就已经完成了对中国零售市场的战略布局。到2004年年底,WTO承诺的过渡期一到,零售业会全面放开,“收购的收购、兼并的兼并,中国本土商业企业面临全军覆没的危险。”
onmousewheel="return bbimg(this)" alt="" onload=javascript:resizepic(this) align=right border=undefined> 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担心,目前反跨国公司垄断的呼声和势头会带来不理智因素,他呼吁:“反垄断绝不是反外资,也不是反跨国公司。不应当将经济问题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王晓晔教授断言,中国没有必要为了与跨国公司抗衡而通过政府组建的方式来建立所谓的“国家队”,更没有必要给这种“国家队”以财政补贴。
很显然,反垄断问题已超出了其本身的含义,如何看待吸引外资?怎样平衡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有无办法防止各种垄断势力同流合污?这些问题比如何实现反垄断更难回答,但又必须予以回答。
在引进外资和保持产业安全上如何平衡?
可口可乐一来,中国碳酸饮料市场被打没了;宝洁一来,日用化工品市场基本没了……还有啤酒、汽车轮胎等等。这些仅仅是个开始,如果跨国公司逐渐从“产品垄断”推进到“资源垄断”和“资本垄断”,那才是“真正可怕的前景”。
事实上,1992年以后,跨国公司开始在中国比较大规模地直接投资,但是中国入世以后就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跨国公司进行调整、整顿,全面进入中国。
在1993年—2002年短短的几年时间,全球500强公司差不多有300家在中国投资,还有一些代表处,加在一起大概有400家,这么多公司在一个国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投资,在世界经济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而且跨国公司集中地大规模进入中国,也给中国经济带来深远的影响。
有专家指出,为加入WTO,中国在与美国及欧盟的谈判中,承诺对关税进行大幅度减让,并取消了大量进口商品的进口许可证或配额限制,同时对服务贸易市场的准入也作了较大让步。这样,进口关税的降低和非关税壁垒的削减、服务贸易的放开,将使外国产品更多地进入国内市场或者外国直接投资的更多涌入,这必将对我国相对脆弱的工业、服务业造成很大的冲击。与工艺落后、效率低下、资金匮乏的一些国内产业相比,外国厂商或外资厂商更容易在我国占据垄断地位,甚至成为寡头。
仅就目前,在若干行业中,外商直接投资的生产和销售的集中就已达到相当高的程度。比如,轿车行业,外商投资企业占68%;电梯行业占70%;程控交换机占90%;移动电话通讯设备占90%……可见,在我国某些行业,实质是少数几家大型跨国公司已经占有支配性的市场份额。
第四届中国信息技术领域专利态势发布暨产业发展研讨会透露出一个惊人的消息,目前少数发达国家已在我国形成了对技术的控制和垄断,我国专利申请数量呈逐年递增之势,平均增幅为20%。但在迄今为止的18万余件发明专利申请中,来自国外的申请占了87.8%;对我国“十五”期间重点发展的移动通信、集成电路、数字电视、光通信等技术领域的分析,国外专利申请的比例更是占了85%以上。
有专家指出,在这个从全球竞争向全球垄断过渡的时代,自由竞争究竟是谁与谁的竞争呢?民族、国家纷纷向全球性垄断公司低头,争先恐后地提供更加良好的投资环境,降低税收,减少福利;配套厂商激烈竞争,争取垄断性公司给自己下订单;各国工人激烈竞争,看谁能够承受更低的工资、更恶劣的工作环境、更长的工作时间。这史无前例的全球竞争,促成了史无前例的全球垄断,形成了史无前例的全球生存食物链,造就了史无前例的全球两极分化。事实上,新自由主义正是垄断从一国走向全球的意识形态工具,它使弱者相互在强者面前竞争,而强者则可以渔翁得利。
如果在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对外资可以来者不拒,甚至不惜代价,那么发展到今天,这个思路惯性不应该再延续下去了!
怎样兼顾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
时下,反垄断和保护民族工业紧紧联系在了一起,甚至沾染了很多民族情绪。
曾经炮轰“中国零售业过度开放”的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东方集团董事长张宏伟日前在一个内部论坛上表示,零售业全面开放并不意味着没有限度,政府应立即着手研究后WTO时期对外资的调控手段,参考他国经验,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突出对民族企业的政策支持。
“现在一些企业大势已去,纷纷准备和外商合作,拱手相送品牌和市场。”张宏伟表示,依据这种预计,在2005年前,全国副省级以上城市至少有一半市场将会被外商吞并;2010年前,全国600多个地级城市市场将多数被外商占领,“如果放任外资企业控制我国的流通渠道,就意味着中国失去了对本国市场的控制力”。
虽然形势异常严峻,很多人还是“执迷不悟”。张宏伟认为,一些人对待外资零售企业仍然存在四个严重的认识误区:一是认为外资零售企业可带来大量国外资本。而实际上外企除注入一定初始股本金外,绝大部分是利用中国信贷资金和供应商资金来发展;二是认为引入外资零售企业可以促进中国的商品出口,其实外资企业在中国开店与在中国增加采购量并不挂钩;三是认为外资零售企业在中国设立店铺有限,不足为虑,其实在高增长领域外资已经占据非常强的优势;四是认为外资零售企业所占比例较小,对民族流通产业损害不大,这种看法更是短视。
尽管国家强调要使民间投资与外商投资享有同等待遇,但是民间资本仍面临着“进入门槛高”的实际障碍。有些领域虽然允许民间资本进入,但体制性障碍导致明显的不公平竞争,基础设施项目往往由特许公司发起,没有实行招标制度,有资质的民企被排斥在外。
据统计,民间投资在近30个领域面临“限进”障碍,这些行业还包括保险、证券、通信、石化、电力、轿车等。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顾强处长发表评论说,新的汽车产业政策关闭了民营企业进入汽车行业的大门,民营资本基本不可能进入。
专家指出,国家关于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政策已明显落后。另外,无论间接融资还是直接融资,对民间资本的开放程度都很低。由于融资渠道不畅,一些民间资本只得进行非正规的借款集资或股权融资,成本高,风险大,投资缺乏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政府应该明确给出准入的市场范围和时间表,从为国有经济服务转变为为全民经济服务。
有无办法防止各种垄断势力同流合污?
说反垄断是针对跨国公司是缺乏依据的,至少这样的说法会偏离主题。
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曾会同中央电视台《中国财经报道》对北京、上海、广州三城市的700余位居民进行了调查。哪些行业应破除垄断呢?79.9%的居民认为是电信行业,52.8%的居民认为是铁路部门,47.5%的居民认为是邮电行业,45.8%的居民认为是电力部门。另外,认为是公交、航空、金融、保险的居民分别占37.9%、29.6%、24.1%和14.6%。
北京大学教授周其仁指出,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所要解决的破除行政垄断问题,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垄断”,不是同一个层次的问题。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也会因为各种原因形成市场的集中和垄断。欧美发达国家的反垄断法,主要针对的是具有市场权力的私人公司,防止这些私人公司通过合并、杀价、价格联盟以及将在某一市场上的垄断地位扩大到其他市场等手段,损害消费者和小公司的利益、阻碍创新、服务质量改善和技术进步。对于发达国家实行反垄断法的经验和教训,特别是关于反垄断法对市场竞争的负面影响,我们应该加以密切的关注和研究。但是,在从根本上解决政府行政垄断问题之前,中国不宜贸然照搬照抄发达国家的反垄断法,更不宜将两种不同性质的反垄断混为一谈。
事实上,当前和今后我国从制度上消除行政垄断命脉产业的根源,在实际操作中将不可避免地触犯相当一些既得利益。这些既得利益,常常与“国家经济安全”、“意识形态”、“政府监管”、“公共利益”以及“国家竞争力”等等名目纠缠在一起,难以识别和区分。因此,破除政府垄断的体制改革,不是一件容易操作的事情。
参与过多项国有、民营企业重组并购工作的王巍,发现了一种倾向:目前一些地区和部门的大型国企,正在和外国资本形成广泛联盟———他们认为,外资可以挽救自己,各地政府也以吸收外资为第一使命,这种心态相当普遍。
这种“内外合谋”,使得外资可以轻易地参与瓜分长期政府垄断而形成的特殊利益,在一些行业,政府某些部门、国有企业和外资联合形成的巨大的网,像章鱼一样,封住了大量重要的跑道。
有专家分析说,地方政府和某些国企之所以对外资“情有独钟”,主要由于这种“合谋”的交易成本最低。外资有长远打算,不在乎眼前利益,不像民营企业那样急功近利,“谈判效率最高,可能性也大,而且政策层面上也好看”。
行政垄断、地区垄断、跨国公司垄断由于利益的诉求,盘根错节地交织在了一起,人们担心的是垄断成了我们的生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