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有利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人类社会自国家体制形成后,任何社会活动就存在官方与民间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交融的状态,民间科技创新活动是客观现实。只有不断地推动最广泛的全社会的科技创新活动,国家才能持续和长久地发展。当前我国正在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关键是解决好知识产权的创造与利用。民间创新力量是知识产权的主要创造者,也是知识产权的利用者,因此,发展民间科技事业,鼓励民间创新活动,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措施和具体行动。
二是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调动积极因素和巩固安定团结。我国民间科技创新活动由于种种原因,相当多数的民间创新者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是非常艰难的,不仅得不到支持,而且研究的成果得不到公正的评价,甚至是讥讽和遏制,由此对自己的遭遇不满,造成态度的偏激,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不利的。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是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尊重创造、保护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因此,发展民间科技事业,给予民间创新者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支持条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三是有利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政府主导、官民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国家科研体制在国家建设中发挥过重要作用,但发达国家的科技发展表明,单一的国家科研体制不能促进科技事业长久发展,只有建立官民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才是国家强盛的根基。因此,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的过程中,通过发展民间科技事业,建立一种新型的国家(官办)、民间(民办)“两条腿走路”的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形成科技创新的整体合力,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四是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民间科技事业有利于整合民间创新力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经济发展转移到依靠创新驱动的轨道上来,形成以科技进步和创新为基础的综合竞争优势。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发展民间科技事业有利于开发民间人才资源,促进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激励机制,激发和调动民间创新人才的智慧和创造力,使科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需求,从而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