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中小型企业已经超过了10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国内生产总值的50%,税收的43%,出口贸易的60%,(注1)国有企业从95年的222万户下降到2003年的105万户,04年上半年降到了97万户,公有制控股51%以上的公司由95年的18万户增长到2003年116万户,集体企业由1995年的534万户下降到2003年的163万户,2004年上半年统计只有148万户,三个数字统计表明,公有制企业已由1995年的774万户下降到2004年上半年的362万户,平均每年下降8。4%。私营企业由1995年的65万户增长到2004年上半年的334万户,每年增加22。2%左右。(注2)到05年上半年为止,除垄断行业的改革没有实质的进展,国有小型企业,在大多数地区,国有资本已经基本退出或正在积极退出。国有大中型企业,以改善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搞好主辅分离为重点,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改革,步子也有所加快。一批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互相投资参股组建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已经成立或正在积极组建。非公有制企业,05年上半年国务院专门颁发了有关鼓励和引导其发展的36条意见,在许多方面特别是行业准入和资金供给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发展的势头也很好。 中国人民银行2003年8月的调查曾显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供应的98.7%来自银行贷款,直接融资不到1.3%。风险集中于银行。因贷款交易和监控成本高等原因,银行不愿对中小企业放贷。同时,中小企业因资信等级低,缺乏抵押资产,融资成本高等原因,难以得到银行资金支持。我国虽然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基金,但由于数量少、服务范围有限,仍无法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由于我国创业投资体制不健全,缺乏完备法律保护体系和政策扶持体系,影响创业投资的退出,中小企业也难以通过股权融资。 由于转轨型国家在转轨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具有自身鲜明特征的金融体制,它既不同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金融体制,也不同于市场经济下的金融体制,它还处于一种动态的不断变革的过程中,05年我国有三条金融信息引起了笔者注意: 一是05年年初,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史纪良曾说:“当前既要关注银行业本身的风险,更要关注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对银行业的联动作用。他呼吁扩大直接融资比重,避免融资风险过多集中在银行。” 二是央行市场司司长穆怀朋3月26日在2005中国企业发展高层论坛上说,正在快速发展的中国金融市场在融资方式和证券品种上存在两方面结构性问题,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加大了经济运行的社会成本。建设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相适应的金融市场体系,实现中国金融市场平稳、规范的较快发展,亟待破解这两大问题。一是间接融资比重过高,直接融资发展缓慢。2004年国内金融机构新增贷款规模约为30000亿元,占整个国内金融市场融资总量的83%,而同期股票、国债、企业债券等直接融资的新增规模只占融资总量的17%。与前几年相比,我国金融市场中直接融资比例不断下降,间接融资占有绝对比重,融资结构严重失衡且不断加剧。二是在资本市场中,债券市场发展滞后于股票市场发展,在债券市场内部的直接融资中,政府债券以及准政府债券发展较快,比重过高,政府支配了过多的资源,而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明显滞后。在十余年来的多数年份中,企业债券发行规模都没有超过500亿元人民币,企嫡喽钤谌空喽钪械谋戎匾恢迸腔苍冢常プ笥摇?/P> 三是05年7月23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的“2005中国宏观经济走势与产业发展高层论坛” 央行副行长吴晓灵的发言提出:“加强资本充足率约束和风险控制是银行改革的必然结果,今后企业融资要逐步减少对银行的依赖,增加直接融资。” 融资,广义是指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狭义是指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根据资金融通时有无中介机构,资金的融通可以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方式。 现在民营中小企业融资很困难,是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党和政府的宏观调控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是首当其冲的,央行又以“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为由重谈直接融资,但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制度包括金融制度目前还不是一个非常完善的市场制度,政府这只“闲不住的手”过度干预可能造成间接融资渠道的狭窄,这就为当前拓宽中国的非主流融资渠道,提供了发展空间与契机。 非主流融资渠道主要有三种:
一种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体两翼四层”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模式。“一体”指主体模式强调“多元化资金、市场化操作、绩优者扶持”;“两翼”指商业性担保和民间互助担保作为必要补充;“四层”指中央一级,省(市 、区)一级,地市一级,县(市)一级。近年来出台了担保的有关法律、政策和税收优惠等,有力地鼓励和促进担保机构的发展,担保成效明显。截止到2003年6月底,全国已设立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966家,共筹集担保资金287亿元;累计受保企业约5万户,累计担保总额约1180亿元,受保企业新增销售收入118亿元,新增利税102亿多元。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注3) 一种是风险较大的民间融资和“擦边球”渠道。民间融资是指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所有权的金融行为。 民间融资有自筹资金、不动产抵押或租赁、典当、私人地下钱庄、个人担保或集资、民营企业家参股联合购并等形式;其融资手续简便、高效,与金融机构贷款相比有明显优势。但同时也要注意到“民间融资天使的一半是魔鬼”在合理释放民间潜在资本,加强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效果,对民间借贷堵疏结合、区别对待,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积极作用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目前民间融资规模呈不断扩大趋势,已由过去的隐蔽型转为目前的公开型,融资金额也由过去的几千元发展到现在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乃至更高。对民间融资活动,要密切关注发展动态,较为准确地把握其规模、流向、特点等,为宏观决策提供参考。同时,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法院、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规模集资行为和金融诈骗等,防止因此而造成经济、社会不安定因素。“擦边球”渠道是指个别企业或个人利用银行的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票据融资、委托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形式实现“擦边球”渠道融资借贷。 一种是“GDP财富”转化渠道。也可称之为“中国‘尤斯’制”融资渠道,以2002年为例,我国GDP是10万个亿,大体分为四块,第一块是国家财政支出约20000个亿,第二块是企业利润约10000个亿,第三块是农民纯收入20000个亿,第四块是城市当中人均可支配收入X城市人口是37000个亿;还有13000亿找不着主,在第四块城市的37000个亿当中,工资总额是12000个亿,抛开国有的经营型资产的瓜分和税收不谈,这三四万亿的财富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到了什么人手中?(注4)但除转移到国外的,肯定在融资渠道中悄悄地发挥一定的作用,不可能完全沉睡在银行、股票证卷市场。 由此可见,直接融资的非主流融资渠道如果在法律与政策的规范指导下,发展空间大,对当前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进程还能起到保架护航的效用。企业融资无非三大目的:扩张、还债以及混合动机(扩张与还债混合在一起的动机)。多数中小企业都是在企业面临资金困难时才想到去融资,不了解资本的本性是逐利,不是救急,更不是慈善。企业在正常经营时就应该尽早考虑融资策略,和资金方建立广泛联系。 当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仍然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主流间接融资渠道,其他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比例也在稳步增长。这说明在正规金融领域中,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和整体演进将给中小企业带来长远好处。
但是,随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业改革的纵深推进,各银行经营年限的增长以及银行业的内部整合、兼并扩张,短期内可能会给脆弱的中小企业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从我国情况来看,目前我国各大国有商业银行为降低不良贷款比率,防止坏账的继续发生,要求基层机构上缴存款,以限制其发放贷款能力,这样可能导致县以下地区中小企业融资更加不易。 另外“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巨大、良莠不齐,捎诙喾矫嬖颍鹑诨购椭行∑笠抵浯嬖谧叛现氐男畔⒉欢猿葡窒蟆T谖薹ǔ浞至私馍甏笠嫡媸登榭龅奶跫拢鹑诨刮吮苊饽嫦蜓≡窈偷赖路缦盏姆⑸黄雀柚行∑笠?#8220;信贷配给”待遇,即要求更高的利率(相对于大型企业)或其他较苛刻的条件,甚至拒绝提供贷款。从我们调查的结果来看,我国金融机构在处理中小企业的贷款申请时,由“信贷配给”导致的融资难现象十分普遍。”(注5)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重任现在就落在了非主流融资渠道上,这种“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特征将会持续若干年并与主流融资渠道并存,因为不管是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都只能部分地满足社会对融通资金的需求。在现代商品经济中,这两种融资形式都有其现实的生存和发展基础,在量上也存在着一定的替代互补作用。直接融资可以扩大社会资金的活动范围,通过利益机制的诱导,把资金用于效益较高的投资项目;此外,通过直接融资筹集的资金期限长,稳定性高,便于融资者的长期使用。间接融资可以通过金融机构将众多数额较小的分散"盈余"集中起来,投资于不同性质的金融证券,将风险减至最低;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的间接融资还可通过专业化和规模经营从而极大地降低了融资成本。 政府监管部门在强调直接融资的同时,对待经济发展中的非主流融资要改变放任自流的做法,正如吴晓灵所指出:“对于民间融资比较活跃的现况,应该加强引导。在放宽民间融资的同时,要更加严厉地打击民间的非法集资行为。”做到正确引导,堵疏结合。大力搞好宣传工作,让企业了解融资的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 注1:高尚全:《拓宽融资渠道,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注2:中改院第11次中国改革形势分析会:经济转轨与社会公平 注3: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顾强:《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亟待拓宽》 注4:中改院第11次中国改革形势分析会:经济转轨与社会公平 注5:中央财经大学“中小企业融资与金融服务”课题组,郭田勇、姚力等《转型经济下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