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个国度30 多年前迎来改革的春风那一刻起,种种艰辛就一直伴随着中小微企业的成长,从当年的“身份界定”要从《资本论》里寻找出处,到现在的“主动拉黑”,都令人感叹,在中国作为一个小企业业主想攒下点自己的产业有多么不易。
我们习惯将小微企业比喻成一个国家经济生态的草根,将那些大型企业比喻成“支柱”般的大树。新东方的俞敏洪校长有一个用于给年轻人励志的“草树理论”,已经随着他的影响力被传播四方:草太卑微,没人重视,只有参天大树才能让人看见,才是栋梁之材。
这个理论用来励志,确实让人热血澎湃,但若不加思考地用来指导生活,则多少会让人丧失一种平和的心态。以一个国家经济运转的角度说,虽然时时被媒体聚焦的“支柱”企业可以形成一个国家经济的骨架,但无数的“草根”型小微企业才是这个骨架上的内脏、血肉与细胞,皮包骨是演艺圈的美学,而非一个健康活力的肌体。
小微企业之困,本质上仍然是市场经济的发育不良。由体制架构衍生而出的GDP 主义,注定了“好大喜功”、“急功近利”的盛行,以垄断型国企为代表的“支柱”们在赢者通吃的同时,也注定了大树下面寸草难生。小微企业的常年金融贫血,与近年来频频出现的民间金融之罪,无非是微观经济生态沙漠化的正反两面。正是实体经济的持续低迷,才促使民间金融的资金流向了投机领域——不要责怪资本嫌贫爱富,投资不是慈善,没有制度保证,没有乐观的前景,失去安全感和对未来预期的资本,必然失去耐心,急躁地开始赌博。而小微企业之能像缺少雨水的小草,为了适应沙漠化的环境,只能选择把叶片变成针刺,把根向没有阳光的地面之下深扎,用“隐藏躯体”换来艰难的生存。
2004 年6 月《经合组织伊斯担布尔总理宣言:促进中小企业的创新增长和国际化竞争》中曾明确指出:小企业同税制是高度密切的,因为小企业对税收非常敏感,如果它发现税收太重或者规避太难,那么它将会不创办。如果税收不合理而迫使小企业产生大量的逃税手段,那么将会造成严重的扭曲。很不幸,这两条现在中国基本已经实现。
国外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方式基本遵循如下原则:简单的税制、尽量少收税、降低逃税的动机。但是在中国,税务部门觉得小企业“总是会做假账的,账本必然不实”,所以也用不着费时间仔细查看账簿,一律采取“核定征收”办法,扩大了“核定征收”的范围,税务部门是省事了,而小企业的税负则加强了。税务部门从自己省事、恶意猜测的角度反而产生了“逆向选择”,将那些需要扶持的小企业狠狠打击了。
现在,吴英案为民间金融信贷的制度改革赢得了一丝机会,但这只是让小微企业获得生长机会的一条腿而已,另外一条腿,是必须对小微企业进行真正的减税。有树有草,才是一个绿色的生态景观,一个正常运转的经济环境;只要树不要草,则只能是GDP 主义的生态灭绝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