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盲人摸象的故事告诉我们,如果对同一事物从不同角度认知看到了不同的东西,就说明我们还没有从整体上认识这一事物。目前对腐败原因的认识主要有制度原因说、思想原因说与监督原因说等,这是建立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惩防腐败体系根治腐败的理论基础,对腐败原因的认识差距如此之大,就说明我们还没有真正认识到腐败的成因。本文从腐败的定义出发分析腐败的原因,认为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授权者与被授权者的利益不一致和授权者不能对被授权者的工作进行有效监督。腐败现象产生的制度原因、思想原因与监督原因都可以归结为授权者与被授权者的利益不一致和缺少监督的原因上。文章在这一认识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根治腐败的对策,认为根治腐败的根本措施是建立科学选人与用人机制以及有效的监督机制。
一、寻找腐败的原因
腐败在广义上说是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利变异现象,判定腐败行为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客观上有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责的行为;二是主观上存在故意,且具有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动机。缺少其中之一不能成立腐败行为。例如,警察实施的与其职权无关的非法谋取利益的行为(如偷窃钱财的行为),或者实施的滥用职权行为并没有谋取私利(如在工作中随意使用暴力殴打他人的行为)等都不能认为是警察腐败行为,尽管这是警察的违法或违纪行为。
从广义上说,腐败的行为主体可以是各种权力的拥有者,腐败行为可以存在于各种领域,不论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对于腐败的分类有很多种,有人根据腐败者的特点将腐败划分为:贪欲过甚型、随波逐流型、被迫无奈型。有人按腐败的领域划分为政治腐败、经济腐败、生活方式腐败。也有人根据腐败的手段将腐败现象划分为:集体腐败型、官家私店型、执法犯法型、体制漏洞型、隐性灰色型、卖官鬻爵型、行业垄断型、权色交易型、及时行乐型、宗族家长型、红黑勾结型、家属作恶型、财产不明型、暴力贪赃型、公款行贿型、内外勾结型。此外还有根据腐败行为的性质划分,根据腐败的范围划分等等。
无论哪一种类型的腐败都会造成消极的外部效应,最危险的是各阶层同时出现普遍的腐败,并成为难以控制的社会现象。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就出现了这种最危险的社会性腐败现象。
我国改革开放之初,生产原料、能源和生产技术都控制在国有企业手中,商品销售渠道也被国有商业系统垄断,新兴的个体户和乡镇集体企业不得不通过贿赂来谋取生存空间,从而使唯利是图的资产阶级思想泛滥成灾,行贿受贿、倒买倒卖活动风行全国,腐败之风四处漫延,社会风气江河日下。短短二十余年,大多数国有企业就在腐败之风的吹拂下瓦解。商业领域的腐败之风形成的腐败文化对基层政权的腐蚀力也十分巨大,工商、税务、公、检、法和城建等行政部门,甚至学校等事业单位都出现利用权力寻租的腐败现象,官商勾结产生的腐败行为不仅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还使社会行政基础受到破坏。这种情况的漫延,严重危及到国家的存亡和党的执政基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因此提升到事关国家命运的高度。
改革开放三十年既是社会发展取得巨大进步的三十年,也是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极其艰难的三十年,在这三十年里,党中央一方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化解经济矛盾,一方面成立“纠风办”纠正社会各种不正之风,并采取各种措施与腐败行为进行坚决斗争,形成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一整套惩防腐败工作办法,这一办法形成的标志是05年出台的《实施纲要》。今年6月22日,中共中央进一步提出了今后五年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的工作规划,反腐倡廉力度进一步加大。做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就必须了解腐败的原因。有人把腐败的原因归结为制度不完善,认为只要社会在发展,制度就永远不会有完善的一天,也就是说,腐败是客观存在的,将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存在下去。从这个角度看,加强制度建设是控制腐败的主要方法。有人把腐败的原因归结为腐败者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的扭曲,因为思想观念决定人的行为,错误的思想会产生错误的行为,从这个角度看,加强思想教育是杜绝腐败的主要方法。有人把腐败的原因归结为监督不力,因为想要猫不吃放在嘴边的鱼,就必须在旁边认真看守着,从这个角度看,加强监督是杜绝腐败的主要方法。
从这三个角度寻找出来的腐败原因都是正确的,所以,大家都认为杜绝腐败的方法应当是三管齐下,通过建立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惩防腐败体系来根治腐败。这个认识当然没有错误,只是让人想起了盲人摸象的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对同一事物从不同角度认知看到了不同的东西,就说明我们还没有从整体上认识这一事物。对腐败原因的认识差距如此之大,就说明我们还没有真正认识到腐败的成因。
腐败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按照腐败的定义,腐败者是为了自己的特殊利益而滥用手中的职权或偏离自己应当恪守的公共职责,这说明了二个问题:一是腐败者的个人利益与需要维护的授权者的利益不一致,二是腐败者是通过滥用授权者给予的权力或故意不承担应当恪守的社会职责的方式来谋取自己的特殊利益,其结果是损害了授权者的利益。
也就是说,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授权者与被授权者的利益不一致和授权者不能对被授权者的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如果这就是腐败的根本原因,那么,根治腐败的方法就应当是使授权者与被授权者的利益保持一致,且建立授权者对被授权者工作进行有效监督的工作机制。
这是根据腐败的定义推导出来的腐败原因,腐败的定义是对腐败现象的高度概括,如果腐败的定义是正确的,那么推导出来的腐败原因也是正确的。如果要证明的话,就要从发生的各种腐败现象的案例中去验证其正确性。腐败者利用制度漏洞腐败的原因,固然有着制度漏洞的客观性,但主要还是利益目标不一致产生的思想偏差和缺少监督产生的腐败机会。如果授权者与被授权者的利益目标一致,被授权者就不会产生利用制度漏洞谋取私利的腐败行为。从这个角度看,腐败现象产生的制度原因、思想原因与监督原因都可以归结为授权者与被授权者的利益不一致和缺少监督的原因上。
二、怎样使授权者与被授权者的利益一致被授权者的腐败行为主要是损害授权者的利益。授权者与被授权者的利益不一致,就可能使被授权者刻意利用制度漏洞为自己谋取利益,就可能使被授权者为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标,毅然抛弃授权者的利益,就象当年共产党地下工作者抛弃执政的国民党利益一样,有着深刻的思想基础。授权者与被授权者的利益一致,即使存在明显的制度漏洞,被授权者不仅不会利用,相反还会刻意弥补这一漏洞,甚至高官厚禄与美色也很难对其进行腐蚀。这是历史上的很多优秀共产党人能经受巨大考验也不改志的主要原因。
对企业来说,授权者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被授予决策权。企业管理层由董事会聘用,被董事会授予具体的管理权。企业职工由管理层聘用,被管理层授予具体的处理事务的权力。如果股东与企业决策层、决策层与管理层、管理层与职工的利益不一致,在缺少监督机制的情况下,就会产生腐败。杜绝企业腐败的最好方法就是建立以利益共享分配机制为核心的利益共享型企业。
对国家来说,授权者是全国人民选举产生的议院或人民代表大会,被授权的国家管理者是政府决策层与行政管理层,被授权的监督者是法院与检察院的管理层。公务员是被国家管理层授权处理具体事务的被授权者。
授权者授予被授权者权力的目的是解决某种矛盾或建立解决某种矛盾的功能系统等目标,衡量授权者目标实现程度的评判标准形成衡量被授权者工作业绩价值的评判标准,这一价值评判标准不仅是授权者要求被授权者遵守的价值观,也是授权者通过给予金钱、名誉、地位等方法肯定被授权者工作价值的奖励标准。被授权者要根据这一价值观来判断不同工作方式或工作行为的价值。
被授权者遵守的工作价值观是根据授权者的目标产生的,不是根据被授权者的人生目标产生的价值观。当被授权者的人生目标不能通过实现授权者的目标来实现或者被授权者的人生目标与授权者的目标存在根本性冲突时,就会产生双方利益不一致的情况。也就是说,导致授权者与被授权者利益不一致的情况有三种:
一是被授权者的人生目标与授权者的目标存在根本性冲突,如解放前共产党的地下工作者与执政的国民党之间的目标冲突。这是思想方面的原因。
二是授权者肯定被授权者工作价值的奖励标准不能满足被授权者的人生目标追求。如,某人将亏损百万的国有小厂发展成为资产数亿、年利税上亿元的大型国有企业,但奖励只有名誉、十余万元的年薪和每年十余万元的奖金,在这种情况下,若他的人生目标是成为千万富翁,则他的利益将不可能与企业的利益一致。此时,若监督不力,就会产生腐败。
三是授权者衡量被授权者工作业绩的价值评判标准与肯定被授权者工作价值的奖励标准错位。如,授权者有明确的衡量被授权者工作价值的评判标准,但奖金只与职务级别挂钩,不与工作实绩挂钩,晋升及评先评优只凭关系(即仅以民主测评结果为依据),则被授权者不能通过努力工作获取承认,只能通过拉关系来实现晋升等奖励的目标。最终结果是导致授权者与被授权者利益不一致。这是制度方面的原因。不管何种原因,只要授权者与被授权者利益不一致,就会导致工作效能低下,在缺少监督的情况下,就容易产生腐败现象。因此,预防腐败的主要方法应当是确保授权者与被授权者利益保持一致,且建立防止滥用权力或不恪守公共职责的监督机制。
怎样确保授权者与被授权者利益保持一致呢?我想,关键在于建立授权者科学选人与用人的机制。科学的选人机制是指具有科学的选人标准及选拔程序的机制,具体是:一、志同道合。授权者要让候选人自己表述被授权后的施政目标与方案,以及参选的原因,从中选出志同道合的候选人。二、能力具备。对志同道合的候选人进行处理各种事务的能力测试,从中选出能力具备的候选人。三、知识结构合格。对志同道合且能力具备的候选人进行知识结构测试,从中选出具有合格知识结构的候选人。四、性格合格。对志同道合、能力具备且知识结构合格的候选人进行性格测试,按照被授权工作对人性格的要求,筛选出性格合格的候选人。五、背景调查。对合格的候选人进行背景调查,确保使用的安全性。六、确定被授权人。
这样安排选人程序的理由是:志不同道不合的人,能力再强,知识结构再全面,对实现授权者的目标也不会有帮助,甚至会起负面作用,所以,筛选志同道合的人是第一步;能力强的人,知识结构未必全面,知识结构全面的人能力未必强,所以,先筛选能力强的人,再从能力强的人中筛选知识结构相对全面的人,可以防止人才的流失,毕竟知识结构可以通过短期的努力来弥补,而能力是需要长期训练才能得到;对前面选出的合格候选人进行性格筛选,可以保证人尽其用,防止因为性格缺陷给工作带来损失。最后一步进行背景调查,这样可以因为调查对象少而降低调查成本。
选人只是第一步,关键的一步是用人。建立科学用人机制的目的是使被授权人的工作能够始终围绕着授权人的目标,避免产生非目标性的资源浪费现象(如与实现目标无关的奖励、购买高级轿车、装修办公室、翻新办公楼、公费旅游等)。科学用人机制是指围绕实现目标的要求,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工作潜力与热情的用人机制,核心内容主要是:1、明确被授权者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权限、授权期限和职责。确定衡量目标实现程度的评判标准,并据此建立评价被授权者工作价值的业绩考核标准。2、建立被授权人定期向授权人或被授权的监督机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汇报制度。3、建立工作目标完成后的评估报告制度和任期结束时的业绩评估工作制度,以及与之配套的根据任期工作目标实现程度给予奖励的激励制度,如期权股份制或任期业绩奖励等。4、建立任期制与目标定期评估制度,通过任期制及时对被授权人进行考核与调整,通过目标定期评估制度,及时考核被授权人或调整工作目标,从而保证授权人的长远利益。5、建立权限认定制度,防止非目标性的权力使用,避免资源浪费。
按照保证授权者与被授权者利益一致的要求建立的选人与用人机制,具有如下特点:一是能确保授权者与被授权者利益保持一致,防止腐败行为发生;二是能提高工作效能,激发员工工作潜力;三是能避免非目标性的资源浪费。三、怎样做到有效监督
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授权者与被授权者利益不一致,腐败的方法是滥用权力或不恪守公共职责,因此,腐败的征兆有二个:一是出现授权者与被授权者利益冲突现象;二是出现滥用权力或不恪守公共职责的现象。要预防腐败,就必须建立及时发现腐败征兆的预警机制,这是做到有效监督的第一要求。要满足有效监督的这一要求,授权者就必须授予监督者监察被授权者的权力,即授予监察权。
发现腐败征兆不是监督的目的,监督目的是预防腐败的发生,因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腐败隐患或制止腐败于萌芽状态,是做到有效监督的第二个要求。要满足有效监督的这一要求,授权者就必须授予监督者采取措施的相应权力,即处理权。
监察权与处理权是否授予同一个监督者呢?如果授予同一个监督者,那么这个监督者就具有随意处置被授权者的权力,从而有可能因为监督者的滥用权力而干扰授予者的目标实现,甚至出现新的腐败问题。如果不授予同一个监督者,那么监督者就要分为监察者与处理者二个,监察者只汇报腐败征兆,不干涉被授权者的工作;处理者只在被授权的情况下,针对监察者提出的腐败征兆进行调研并采取措施,监察者则对这些措施的实施及效果进行监察。
比较之下,监察权与处理权分别授予监察者与处理者的分权方案比较合理,因为这一方案能做到权力制衡,不会产生滥用监督权力的腐败问题,最重要的是处理权限只在出现腐败征兆且被授权的情况下产生,使监督权处于授权者的控制之下。这一方案产生的监督体制可称为分权型。
不论是哪一种监督体制,做到有效监督的关键是对腐败征兆的有效监察。怎样做到有效监察?首先,要保证监察者与授权者的利益高度一致;其次,监察者的监察权要由授权者授予,绝不能由被授权者授予;其三,监察者的利益不能受被授权者控制;其四,监察者必须有监察的能力素质。其五,监察者的监察对象和监察内容必须明确;其六,必须建立有效的监察工作机制;其七,必须有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和科学的奖罚制度。
只要做到这七点,就可以建立有效的监察机制。但这只是实现有效监督目标的前提,要实现有效监督,还需要建立科学的处理机制。因为监察工作只是发现腐败的征兆,只有消除了产生腐败征兆的根源,才能做到预防和制止腐败的发生。要做到预防腐败,就要找出腐败征兆产生的根源,然后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消除腐败隐患。
因此,建立科学的处理机制的目的是让处理者能够快速找出腐败征兆的根源,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腐败隐患。科学的处理机制的核心内容主要有:1、保证授权者与处理者的利益能够高度一致,明确处理者的权限、时限、目标及奖罚机制;2、处理者的利益不能受被处理对象的控制;3、建立科学的腐败根源调查机制和处理方案研究与落实机制,防止乱定性和乱处理现象的发生;4、必须有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
也就是说,有效监督要分为三部分:一是监察,发现腐败征兆或隐患;二是调研,找出腐败征兆或隐患产生的根源;三是处理,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消除腐败隐患。
腐败的根源是授权者与被授权者的利益不一致,腐败的手段是滥用权力或不恪守公共职责,因此,监督的内容主要是:1、思想监督,主要了解授权者与被授权者思想上与人生目标上是否有冲突。2、利益监督,主要了解授权者与被授权者在利益分配上是否有冲突。3、制度监督,主要了解工作业绩价值评判标准与奖励标准是否错位,选人与用人制度是否科学合理,财务管理及业务工作管理是否存在制度漏洞等。4、权力监督,主要了解是否存在非目标性使用权力、超权限使用权力和损害授权者利益的权力滥用等现象。
成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基本定型,很难通过空洞的思想教育来改变,因而授权者与被授权者的思想冲突、利益冲突及其产生的被授权人权力滥用现象不可能通过思想教育来解决,主要的解决方法就是换人,预防的主要方法只能是科学选人与用人,此外还可以通过社会舆论和道德谴责产生的社会效应等增大腐败成本的方法扼制被授权人的腐败动机。制度漏洞产生的腐败问题主要通过完善制度来解决。
总之,通过上述分析,根治腐败的主要方法是科学选人与用人、通过社会舆论和道德谴责来扼制腐败的文化建设、完善制度的制度建设以及建立科学监督机制等,这些措施结合为一体就会形成有效的惩防腐败体系。(二八〇八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