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让大企业病见鬼去吧》的文章中,笔者详细阐述了企业内部各职能工作开展的基本原理,但在具体落实这些原理时,就会发现,现实远远不像文章描述的那么简单,每一种职能实力、能力的提高,都是异常棘手的事。
长期以来,一提到“监察”、“监督”,人们更愿意去找“黑脸包公”,毕竟领导们也想做“好好先生”,如果有人爱做黑脸,这将是一种大快人心的事。所以,即使我们认识到了监察、监督的重要性,但没有黑脸执行,往往难以将监察执行到底,这会令高级管理者尴尬不已。
一、“好好先生”在为谁好
难道做“好先生”不好吗?为什么一定要搞监察、监督,把企业搞得剑拔弩张的呢?
由于人都有趋利性的一面,领导者有时为了完成某项工作,而谦让、包容了下属的过错;而下属往往由于个人修养等原因,却不知反省,变本加厉。这种矛盾一再加剧,最终,下属们只能因此而离职、降职。究其根本,任何一个领导都有责任在下属的错误初见倪端时,帮助他摆脱利益的诱惑,待铸成大错,便无法回头了。
在没有杀人前,抓“浪子”入狱也许是救了他,待已经发展到杀人放火的地步,就没人救得了他了。其实,有些非常霸道的下属,如果霸气太盛,部分人会因此而“照章办事”、“循规蹈矩”暗地与之较劲,终究他们一定会犯众怒,成为众矢之的。如果早些解救他们,强迫他们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能力,也许问题并不难解决。
所以,做“好好先生”其实也是在害他们啊。
二、瞧瞧古人的监察
智慧的中国人,很早就认识到人们都爱作“好先生”这个问题,所以,他们采取了“组合拳”的方法,让老百姓能够遵从《大唐历律》、《大宋历律》……中的规定(从现代法律学的角度讲,那时中国的法律都属于“习惯法”)。当然,正如世上不存在完全健康的人一样,他们也做不到100%。这里列举几种耳熟能详的套路,感受一下组合拳。
1、酷吏效应
历代有为之君,都有意寻找一些酷吏,对臣工、百姓进行监察,这些酷吏个个面目狰狞、六亲不认、不畏权势、克己奉公。比如说,汉景帝时的监察御史郅都,宋仁宗年间的开封府伊包拯等等,然而,“千金易得,‘黑脸’难寻”,甘愿做“黑脸”的人实在太少了。
2、头上三尺有神灵
在科技不太发达的古代,神灵与因果报应成为维持社会秩序的必要手段。大多数老百姓,都是敬畏鬼神的,鲁迅在《祝福》中说,祥林嫂为了自己死后不被两个阴鬼丈夫挣成两半,即使经济条件很差,也甘愿向寺院捐“门槛”。这种神灵的威慑,使中国古代人民一般都不敢违背良心做事。
3、皇权神授
这是一种很强烈的个人迷信,把天子神化后,让人们感觉到敬畏。也包括像达赖、班禅这样的权威,都是通过这种方式建立起来的。人们一听说是皇帝,就会吓得退避三舍,不敢有丝毫怠慢。
4、全民监察
(1)文化制约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三从四德、三纲五常等等这种文化已经落实到人们的生活之中,哪个男人做出了欺君弑父的事情,就被人们所不耻;哪个女人敢做出伤风败俗的事,后脊梁都得被戳断了。而实施这一指责的恰恰是老百姓,也就是说,是老百姓自己在监督、监察自己。
(2)仪式威慑
成人仪式、祭祀仪式、婚葬仪式等等,会让参加仪式的人心灵上受到震撼。比如说,拜过天地的夫妻,根本不需要领《结婚证》,大多数人会甘愿一辈子守着对方,尽管他们婚前根本就不认识。如果没有十足的理由,谁敢背弃对方,都会被人唾弃。
我们从这些方式中可以看到,并不是说一定要加强“治安管理”、“法治力度”、“抓捕罪犯”等等具体措施实现的国家稳定,而是依靠一种威慑力,使百姓不敢纵容自己。也就是说,古代皇帝们也不苛求一定要找多少个包拯,而通过组织拳来达到威慑的作用。
三、看看现代企业
在现代企业中,大家都采取了怎样的监察方式呢?
1、领导者权威
他们把领导者烘托得异常伟大,就像毛主席一样的光彩照人、英明神武。一方面,让人感觉这位领导和蔼可;另一方面,员工又感觉这位领导者是那么的严厉。大家只要一提到他,就感觉又尊敬、又害怕。所以,该领导要关注的事,没人敢作弊。
然而,这种领导毕竟很少。他往往取决于其个人能力、形象魅力,他们很少说话,很少做具体的事,领导者往往耐不住这种寂寞。比如说,某公司的老板,一年只去公司一次,而每次都搞成很大的排场,让员工产生了敬畏;相反,另一个公司的老板,天天去公司视察,说三道四,指东指西,大家就习以为常了,也不太顾及他的存在,甚至可能会轻视、怠慢他。
2、程序审核
将一个“包黑子”的活儿分成若干分,让几个人相互制约着去完成,一种被称作是“评审”的工作就起到了这样的作用。一个人审核,人们可能对付得了,但一群人审核,就不大好对付了,于是,人们就会忐忑不安。
甚至,人们还会采取“民主评议”、“批语与自我批评”等方式来让这种程序可以起到监察作用。还有“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这就更让人不好拿捏了。然而,“一计不可二用”,不能将希望寄予某种机制、方法的成熟,往往在第二次实施时,就没有用了。
3、顺势而为
杜鹃自己不孵蛋,却也可以生儿育女,就是把自己的蛋产到其它小鸟的窝里;人们将两只老虎引到一起,它们为争夺地盘利益而争斗不休……这些都是他们常用的监督方法。
四、谈谈这套组织拳
这套组织拳是非常严密的,在具体实施时,可采取不同性质的动作,而这些动作之间又是严密不可以拆分的。
1、常规威慑
它是这套组合拳中最重的一拳,是成本最低的,也是使用起来最有效的方法。无论多高层次的违法者,如果能感觉到威慑,就不敢放肆了。这种威慑可以来自于反面的惩罚手段,也可以来自于正面的权力威信。皇权、舆论、包公等等都可能形成威慑。
2、有所倚重
如果天天查人,会让人们天天惶恐万分,不利于企业安定,更别说是忠心于企业了。所以,有所倚重是非常必要的,不能什么事都公布,什么人都处罚。任何处罚与监察结论的公布,都要实现“敲山震虎”的效果。
3、信息积累
设计一些制约性的程序收集证据,使其具有可追朔性,是这套组织拳中看似最没用的方法。但人们都不想留把柄给别人,它可以时刻提醒人们,不能忘记背后还有只眼睛。这种信息往往在进行彻查时,会成为有力的证据。
4、专职彻查
监察人员无时无刻不在忙碌查处违法行为,这种忙碌的结果,让很多违法者坐立不安,时刻警惕。这是一种有效的掣肘方式,使那些已出现问题的人,不至于继续放纵自己,还有可能悬崖勒马。
5、日常督察
很多事情,不能依靠专职检查者,而通过日常的自查、互查等方式,有组织、有程序地开展。这种工作的开展往往是遵照有关制度开展的,同时,受威慑力地支持,往往会在不断检查中,改正一些较小过失。日常督察不力也可能被专职彻查者依据“监察规则”依法查处的。
这样看来,监察并不是找一个黑脸包公,而是一套“组合拳”,我们完全可以动用各种手段建立监察秩序。中国社会建立“嫡长子继承制”等宗法秩序用了1,000余年,一个企业要建立监察秩序也不是一、二年可以实现的,那么,参考与借鉴前人的智慧显得格外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