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中国连锁业
在消费者日益注重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的情况下,中小零售企业面临大型连锁企业低成本竞争以及消费者对产品质量高要求的双重压力,生存空间狭小。自愿连锁的出现,对于提高中小零售企业活力,维护正常流通秩序将发挥重要的体制保障作用[6]。中小零售企业的这种自愿连锁形式能带来多大的力量呢?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国际SPAR在奥地利拥有1000多家独立的零售商,占到了该国30%以上的市场份额。正因如此,原来进入奥地利的家乐福不得不撤出奥地利市场。而美国,尽管沃尔玛张开血盆大口,其在美国所拥有3600多家店铺,也不过占美国商品零售总额的10%左右,美国国内的中小零售企业凭借自愿连锁方式同样生活得很好。所以说,不要怕沃尔玛、家乐福,就算他们有“通吃”的野心,但之后的“消化”问题就不容许他们忽略了,国内中小零售企业要立足自身作为“东道主”的有利地位,找出洋企难以“消化”的部分[7],以自愿连锁的有利模式,寻找生存空间。(二)自愿连锁模式的不足之处在国内作为新起之秀,自愿连锁仍然存在着先天的不足,阻碍着中国零售业的发展。首先是品牌字号问题。这也是很多较有实力规模的中型企业不愿采取此模式的关键之所在。因为加盟成为自愿连锁体系的一员,必须要在自家店面挂上加盟总部的招牌,对于一些已初步打响自己名号的企业来说,这样就会前功尽弃,更有可能阻碍自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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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其自身能力还有待市场检验,联盟发起者有没有能力指导旗下百十家成员企业甚至更多店面的运营?随着联盟成员增加,总部商品配送能力是否能够满足所有店面的配货需求?这是很多加盟企业考虑的关键问题。 再次是联盟成员大部分多为个体经营者,可谓是鱼龙混杂。在没有严格统一的管理的情况下,成员企业会不会贪图眼前蝇头小利,偷偷销售从其他渠道购进的非正牌商品甚至假冒伪劣商品?会不会擅自提高价格?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联盟总部又将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惩治或者说如何监管?消费者合理的退换货等权益是否可以得到在各成员企业内得到实现?部分联盟成员出现违规行为,势必影响到整个品牌,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将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