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昨日又起“烽烟”。25日凌晨,美国认定中国部分彩电商向美国市场倾销其产品。
作为四大特别调查对象,四川长虹被认定的倾销价差为45.87%,厦华、TCL和康佳分别为31.70%、31.35%和27.94%。海尔、海信、飞利浦、创维、SVA倾销价差被统一认定为40.84%,国内其他企业均为78.45%。
中国彩电受限的型号为21英寸以上的大屏幕显像管彩电,这是目前出口美国的主要型号。
从现在起,美国的进口商不得不开始向美国政府的一个托管账户缴存相当于此次裁定倾销额度的资金,而这些资金将最终转嫁到中国彩电出口企业身上。高额的倾销税将直接造成中国产受限型号的彩电退出美国。
长虹、TCL、厦华、康佳等国内主流彩电企业昨天表示强烈不满。
目前,我国彩电出口到美国市场的已经超过500万台。其中,长虹约300万台,而TCL称,截至今年10月的数字是200万台,这两个出口“大户”面临的局势最“严峻”。
由于等离子、液晶等高端彩电不在受限范围之内,许多企业已经开始着手出口产品的转型。康佳和厦华都表示,“以后高端产品出口势必要加强。”
按照程序,美国商务部还将对倾销幅度进行核定,然后,提交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终裁决定,周期为三个月左右。
到明年4月12日,如果上述反倾销处罚最终成立,中国彩电生产企业将面临5年“刑期”。
声音:国内五大彩电商乐观应对 各自出招
厦华:我们在美国还有存货记者:给厦华的31.70%倾销差价您接受吗?
李永,厦华海外营销总部总经理,以下简称李:非常不合理。美国对中国企业实际情况不了解,想象成分多,所幸的是,这只是第一回合的粗算,最终结果可能有差距。
记者:明年4月12日前,中国彩电出口结构会变化吗?
李:会。受限制的21英寸以上普通彩电将不会选择进入美国市场。
记者:厦华损失大不大?
李:厦华每年出口美国的彩电约30万台,占厦华出口量的20%。损失可能没这么快显现,因为厦华在美国的子公司有存货,而且美国市场过完圣诞节就是淡季了。
记者:在美的存货有多少?价格是否要调整?
李:具体数量不便透露。价格可能会调整。
记者:自中国彩电倾销案立案以来,厦华的海外销售如何?
李:在美国市场,厦华30%-40%的量无法释放。
记者:中国彩电在美国究竟有没有低价竞争?
李:很多。中国企业在出口价格上有一个口径,但是当地的进口商经常有压低价抛售的行为,一些国内的大企业要占领市场,往往对自己的进口商不加控制,恶性竞争难以避免。
记者:如果终裁仍是中国彩电倾销,厦华作何打算?
李:厦华有两条路走,一是发展高端产品,一是利用全球加工规避反倾销。
长虹:呼吁国内企业团结起来
长虹出口到美国的产品都有合理的利润率。长虹目前的国内外经营状况良好,在欧洲,目前的出口已相当于去年的10倍,长虹背投更是成功打入欧洲主要连锁店。
在后一阶段的应诉中,长虹呼吁中国所有彩电企业团结一致。
TCL:不会放弃美国市场
TCL不存在所谓倾销问题。TCL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国际化之路,不会因为美国的裁定而改变国际化的基本战略,也不会放弃美国市场。
康佳:初裁结果是不合理的
中国彩电行业具备全球最低的生产制造成本,尽管康佳集团被初步裁定的反倾销税率在四家取得单独税率的中国企业中是最低的,我们仍然认为这一初裁结果是不合理的。
创维:加大国际采购和生产
虽然创维对美出口不多,不是被点名的应诉方,但也遭遇高达40.84%的平均惩罚性税率。如果裁决通过,创维将是无辜的受害者。创维会通过加强产品的科技竞争力来保持出口,同时扩大在墨西哥的生产能力,以加大国际采购和生产的方式,避开贸易壁垒。
反倾销专家:美国的倾销认定缺乏依据
中国商务部反倾销专家、清华大学经济合作研究所所长于永达教授11月25日在接受搜狐财经采访时表示,美国对中国彩电倾销的认定缺乏依据,明年4月的终裁结果也可能有积极的变化。于永达认为,中美经济合作正处在一个大发展时期,双方要共同做大市场的“蛋糕”,此次美国商务部初裁认定中国彩电存在倾销,将不利于双方经济技术等方面的正常交流。同时,中国向美国刚刚签订了总价值超过60亿美元的采购合同,除了平衡贸易顺差外,中国对美国的这种积极态度是对别的国家所不曾有的,这表明中国把美国看成一个重要的战略经济伙伴。“美国对中国彩电的这一不尽人意的态度,是不符合常理的。因为中国60亿美元的采购中除了飞机外,还有相当数量的汽车,但是中国自身可以生产大量的汽车,且质量等方面不是很差,所以此次美国关于中国彩电倾销的认定有些不合适。”
于永达称,除了倾销价差外,认定倾销还有两个前提条件,即对本国企业造成实质性伤害以及倾销与产业有实质性的联系,但现实情况是,美国基本上没有电视机生产厂商,因此美国认定中国彩电倾销是缺乏足够基础的。“美国商务部认定中国彩电倾销除了会影响中国对美国的出口和中国彩电产业的发展,对美国的消费者也将带来不利影响,最直接的表现是电视机价格将会上涨,同时日本等国家的彩电企业将从中受益,加大在美国市场的销量,这也是此次中国彩电被认定倾销的背后深层次原因,需要指出的是,日本等通过美国商务部支持,认定中国企业倾销的做法,在国际贸易中也是不公平的。”
此外,对于美国认定中国彩电在美国的销售价格低于国内价格,于永达表示这是美国对中国实际情况不了解的结果,因为国内彩电的销售价格有时候变化非常大,过高和过低都是不正常的,美国以此为依据判定中国倾销也是缺乏依据的。
于永达建议,鉴于近来中美贸易之间频繁发生摩擦,此次对中国彩电倾销的认定美国应慎重考虑,从大局着想,加强双方的合作。另外,国内的彩电企业长虹、康佳等应该联合起来,共同应付此事,必要时可以由中国政府出面据理力争,并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综合各方面条件,美国商务部关于中国彩电的倾销认定结果不是一成不变的,明年4月的终裁就极有可能发生改变。”于永达说。
链接:中国彩电欧美“蒙难”备忘录
1988年,欧盟对来自中国的小彩电42厘米以下 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1991年7月18日,欧盟决定对中国国营企业统一征税,税率为15.3%,为期5年 。
1992年11月25日,欧盟又对中国彩电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涉及中国大彩电42厘米以上。
1994年10月,欧盟对中国所有出口企业统一裁决,税率为28.8%。
1995年4月1日,该案终裁,对所有的中国企业征收25.6%的最终反倾销税率。
1995年5月,欧盟提出对小彩电反倾销案的复审请求,延续达40个月之久。
1998年12月2日,欧盟决定对所有来自中国的彩电征收44.6%的反倾销税率。至此,中国出口欧盟的彩电基本被赶出欧盟。直到去年,中国彩电才得以重返欧盟市场。
2003年5月2日,美五河电子发明公司等对中国彩电进行反倾销申诉,中国主流企业悉数在列。
2003年6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3比0的表决结果裁定中国、马来西亚彩电对美国同类工业已构成“实质性损害”。
2003年7月22日,长虹、厦华、康佳、TCL被美国商务部确定为特别调查对象。
2003年8月中旬,美商务部派专员来中国进行实地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