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对于中国职业经理人这一新兴阶层来说,可谓多事之秋。有“中国职业经理第一人”之称的陆强华,从创维跳到高路华,转而又自立门户,创办上海人众;扑朔迷离的“中国职业经理人第一案”前不久刚刚开庭,喷施宝前总经理王惟尊是“揭假帐英雄”还是商业受贿的“叛逆分子”,仍然难以定论;原小霸王总经理段永平“釜底抽薪”,创办步步高,“挤跨”小霸王;华帝集团总经理姚吉庆离开华帝,到威莱数码当起老板……
面对这些,人们很容易引起一个话题,即“忠诚”,职业经理人忠诚否、应如何赢得或保障经理人的忠诚等等,然而,人们很难想象到,所有这些事件的发生以及人们对事件的争论恰恰源于对经理人忠诚的理解分歧和认识误区。对经理人忠诚的片面理解和错误认识,正在制约着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健康发展,影响着国内企业的成长和发展。全面而深入地剖析职业经理人忠诚的内涵,显得非常迫切和尤为重要。
一、解析职业经理人忠诚的涵义
职业经理人,怎样才叫忠诚?让我们先分析一下“忠诚”的定义。据词典,忠诚是指对一个人、一种理想、一种习俗、一个事业、国家、政府等的忠实状态或程度,因此忠诚有三层涵义,即对个人的忠诚、对信念或信仰的忠诚和对组织的忠诚。同样我们可以看出,职业经理人的忠诚也包含三层涵义,即对企业这个组织的忠诚,对经理人这个职业或者说从事经理人职业的信念或信仰的忠诚,以及对企业相关个体如老板或股东等所有者的忠诚。全面而深入理解职业经理人忠诚的内涵,关键在于正确认识经理人对企业忠诚、职业忠诚和所有者忠诚之间的内在关系。
我认为,职业经理人忠诚的核心是对企业的忠诚,职业经理人通过对企业的忠诚来实现对所有者和对职业的忠诚,职业经理人对所有者和对职业的忠诚又通过对企业的忠诚来体现。
职业经理人不是直接受雇于所有者,而是受聘于企业,也就是说所有者是通过企业来聘用职业经理人。经理人与所有者通过企业联系到一起,经理人是企业的经理人,所有者是企业的所有者,脱离了企业,所有者不再是所有者,经理人不再是经理人,经理人对所有者的忠诚就演变为一般意义上的人与人之间的忠诚,如,朋友之间或主仆之间的忠诚等。经理人通过经营管理活动来实现和表达对企业的忠诚,所有者作为企业的主要相关方,经理人实现对企业的忠诚也就同时实现和表达了对所有者的忠诚。然而,由于所有者一定存在着企业以外的追求,如对所有者自身及其他有关方利益的追求,所以经理人对所有者的忠诚却并不一定能实现对企业的忠诚。
把职业经理人的忠诚简单归结为对所有者的忠诚,不仅难以确保对企业忠诚的实现,而且容易导致经理人和所有者之间的矛盾冲突。把经理人的忠诚简单归结为对所有者的忠诚,就是要求经理人片面追求所有者利益的最大化,在企业利益与所有者利益不一致时,就会通过损害企业利益来保障所有者利益。把经理人的忠诚简单归结为对所有者的忠诚,就会把经理人与所有者的关系发展为主仆关系,从而使经理人失去经营管理的主观,束缚职业经理人才干的发挥。同时,还容易让经理人与所有者同流合污,通过企业来从事违法乱纪和违背社会道德规范的活动。当所有者不止一个时,更容易因难以平衡所有者之间的利益,而激起所有者之间的矛盾冲突,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当经理人与所有者一方持有正确的忠诚观,而另一方把忠诚简单归结为对所有者的忠诚时,就会使双方失去达成共识的基础,从而引起经理人和所有者之间的矛盾冲突,企业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同样难以持续。所有这些都将影响职业经理人实现对企业的忠诚,也就难以实现对所有者的忠诚。
因此,认识到职业经理人忠诚的核心是对企业的忠诚,职业经理人通过对企业的忠诚来实现和表达对所有者的忠诚,有利于经理人与所有者把双方共同利益建立在企业的利益上,从而意识到企业的利益才是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任何寄希望予跨越企业来实现和表达忠诚的行为,都会阻碍经理人实现对企业的忠诚,从而影响对所有者忠诚的实现。
职业经理人除了对企业和所有者的忠诚外,还有一个对自身职业的忠诚问题。经理人对职业的忠诚包含两层关系,一是对职业和职业道德的忠诚,二是对职业和事业的忠诚。
对于职业经理人来说,他们的职业就是从事企业经理人工作,企业是经理人的工作场所,是实出职业抱负的舞台,也就是是实现对职业忠诚的载体。经理人对职业的忠诚只有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才能体现出来,而经理人对职业的忠诚也只能通过对企业的忠诚才能实现。对企业的不忠诚,就是对自身从事职业的不忠诚,对职业的忠诚就要求对企业忠诚。
但是,忠诚于企业必须以忠诚于经理人职业道德为前题。经理人的职业道德要求经理人在实现和表达对企业忠诚的同时,要兼顾企业相关方的利益,即经理人除了对企业本身负责外,还要对企业的所有者、员工、债权人、客户、邻里关系、法律法规、社会道德、国家、政府与社会民众等等肩负起相应的责任。偷税漏税就是有背于对国家、政府和法律法规的忠诚,合法避税却是经理人的才干。假帐融资虽有利于企业和个别所有者,却违背了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损于广大投资人的利益,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违背职业道德即使有利于实现对企业的忠诚,但这种忠诚的实现只是暂时的,而不是长久的。企业在获取暂时利益的同时,却为其长期发展埋下了隐患,增加了企业未来利益的不确定因素,因此,从本质上说,并不是真正对企业忠诚,相反,恰恰是对企业不忠诚的一种表现。
因此,认识到职业经理人的忠诚,需要以对职业道德的忠诚为前题,通过对企业的忠诚来实现和表达对职业的忠诚,有利于纠正职业经理人唯企业利益至上的观点,从而在实现企业忠诚的同时,兼顾对企业其他相关方的忠诚。
最后,经理人的职业是从事企业经理人的工作,而不仅仅局限于从事某一具体的企业经理人工作。经理人对职业的忠诚,就是在受聘合同条件下,对受聘企业的忠诚,而不是终身伺服于某个具体企业。经理人的离职或跳槽,只要忠诚于职业道德,就是对经理人职业的忠诚。只要不是利用原有企业的资源,进行有损于原企业的活动,经理人从事其他企业的经理人工作,就并不影响其对职业的忠诚,经理人不再从事经理人职业,也就成为对自身事业的追求,即对经理人事业的忠诚,同样不影响其对职业的忠诚。
认识到这一点,有利于人们冷静面对经理人的离职和跳槽事件,客观分析经理人离职和跳槽事件的性质,正确判别事件中职业经理人的忠诚度。
二、案例分析:陆强华对创维集团忠诚否?
背景资料:2000年11月2日,在4年内一手将创维电视的销售业绩从7亿元做到43亿元的前创维区域销售总经理陆强华,发表《致创维销售体系全体员工公开信》,将其与创维集团4年来的恩恩怨怨彻底公开,并携150多名精兵强将投奔竞争对手高路华,一个原本简单的高层员工流动变成对原企业的致命打击。(大众网:张玉波)
陆强华对创维集团的忠诚分析,需要分三步进行,即陆强华离开创维前、离开创维时和离开创维后对创维集团的忠实状况。
陆强华在创维集团4年期间,创维电视销售翻了六倍,虽然不能说全部是其一个人的功劳,但足以证明,陆强华有卓越的才干,并全身心地投入到创维销售战线,贡献了全部的才智,因此,不管陆强华与创维集团有多少“恩恩怨怨”,在这4年期间,陆强华对创维的忠诚是不容置疑的。
陆强华离开创维时,完全不顾对受聘企业正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影响,发表《公开信》公开个人恩怨,更有甚者,带领100多名部下集体投奔竞争对手,给原企业造成致命打击,这些行为是严重背叛创维的行为,因此谈不上半点忠诚。而之所以背叛,深层次的原因无疑是陆强华把对企业的忠诚误解为对所有者的忠诚,即把陆强华与黄宏生之间的恩怨,或者更确切地说,经理人与所有者的利益冲突,归结到与创维集团这个企业的身上。陆强华会认为是黄宏生没有赢得自己的忠诚,所以自己不是不愿忠诚于黄宏生,而是无法忠诚,却忘记了自己忠诚的核心是企业创维,而不是所有者黄宏生。深入挖掘陆强华与黄宏生之间的利益冲突,人们同样会发现,黄宏生希望陆强华忠诚于自己,而不是通过对创维的忠诚来实现对自己的忠诚,仍是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缓解利益冲突的根源。
离开创维后,当有记者问“你在东菱的目标是什么?”陆强华答道:“和创维抗衡仅仅是一方面。”(参见:《职业经理人:陆强华――弱势也要做到底》,作者田炜华。)陆强华不仅在离开创维时给创维带来伤害,而且在离开后,利用原企业的资源(150多名销售战线的精兵良将及他们所掌握的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与创维进行抗衡,虽然,陆强华不再是创维的经理人,但却严重违背了经理人的职业道德,因此,陆强华没有忠诚于自己的职业道德,也就是没有忠诚于其所从事的经理人职业,最终表明,陆强华对原企业创维集团不忠诚。
总结认为,在创维4年期间,陆强华对创维集团的忠诚,应该受得表扬并值得人们学习,然而在离开时和离开后,他严重背叛了创维集团,违背了经理人的职业道德,背叛了自己所从事的经理人职业,应该受到谴责,并为人们所不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