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国共有188家上市公司实施了再融资,实现募资约3657亿元,超过2001至2006年六年间的再融资总额。2008年,从中国平安1月21日公布1500亿元的融资计划到浦发银行2月21日传出400多亿元的融资计划,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计划纷纷出台,并在最近成了引发股市下跌的导火索。除此,还有40多家上市公司已经提出再融资计划。今年前两个月的再融资计划就已经达到2600亿元!
这在目前新股发行、再融资、限售股解禁等因素促使市场供求关系逐渐发生逆转、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下,规范再融资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上市公司为何热衷于再融资呢?对此应该如何规范呢?下面做一个概要分析:
1、政策加重饥渴症状。
为了保障投资者利益,在新股发行方面,证监会已发布《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行为加以规范。办法规定“增发公司近3个会计年度及预测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此规定保障了新股增发都是有一定稳定业绩的公司,也防止了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拼凑利润,但是另一方面也造成在融资圈钱的欲望驱动下,公司一旦符合了再融资条件就急不可待地使用再融资权,而把需不需要、利不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放在其次考虑。许多上市公司都抱有“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的心思增发再融资。公司普遍心理是,担心来年达不到6%的净资产收益率水平,由此实现再融资将被耽误三年时间。
证监会在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上:自2007年12月28日起,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时,应对其差异原因进行详细说明。这岂能仅是一个详细说明了事呢?!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7年12月28日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其董事会应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报告),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在一股独大、会计师与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串谋的成本极低的情况下,这种规定意义不大!
2、市场缺乏约束力:根源上还是市场缺乏约束力。
许多上市公司的一旦募集资金到手,原定投向便频频变更,以2007年为例,公告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上市公司有81家之多,变更绝对额度超过亿元的上市公司有40家,占到总数的50%。上市公司为了顺利实现再融资,往往拿出一个看起来非常亮丽的项目投资计划,但等到再融资完成,却又将资金投到其他项目上去。这种随意性是导致再融资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或将资金投向与主业毫无关系的券商、银行、期货公司等股权,这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有多大帮助;或将大量资金用于购买国债、委托理财,甚至往银行一存了事,造成资本资源的极大浪费。更有甚者,一些上市公司在募集资金以后出现轻率使用、挥霍浪费、盲目投资问题,还有一些上市公司募集的资金被大股东侵占。
事实上,据不完全统计,许多有再融资计划的上市公司并不缺钱。在已公布年报的50多家有再融资计划的公司中,有42家公司货币资金过亿元)。不少上市公司争相委托理财(2007年以来,上市公司涉及委托理财的业务公告总金额高达123亿元,远超过2006年的总金额57.67亿元)。在去年新股申购中,这部分资金也显得非常活跃。
在公布年报公司里17家有增发新股计划,其中3家公司资产负债比率都在35%以下,如拟增发12000万股的某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1亿余元,资产负债率仅28.86%,而其计划以自有现金增资两家子公司仅需9.6亿元,远远低于其货币资金余额。
3、再融资的条件过于宽松。
目前再融资的条件是在根据2006年5月7日,监管部门正式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该办法强化了股票发行的市场化机制,突出了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的要求,有利于维护既有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形成资金的动态供需平衡。但同时,取消了上市公司配股前3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的限制,仅要求最近3年连续盈利,并将过去对净资产收益率的要求从10%降低到6%。正是从此开始,再融资规模急剧扩大。当时出台此《管理办法》是因为流通股少,市场供不应求现象突出,倘若不增加供应有可能导致股市因持续暴涨而累积巨大泡沫。
再融资的门槛问题。门槛过低所导致的再融资规模无序放大是引发投资者担忧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中国平安的再融资公告中,对资金用途并未进行详细披露,只是表示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营运资金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批准的投资项目。这种公告本身所透露出来的信息就是再融资条件的过于宽松。
在西方发达的资本市场,上市公司再融资有长达10多年的时间间隔、对投资者的回报必须达到一定程度等严格限制。
据传,美国证券监管机构有关再融资的规定:上市公司挂牌交易后,要18年后才有资格进行再融资一次,并且,只有投资者持有该公司股票的投资回报大于其投入的资金,才有资格进行再融资。还要上市公司详细列出计划投资的项目,赢得投资者的支持只不过是最基本的一步。但就是这个最基本的门槛,似乎也在被我们的上市公司忽略。
从时间间隔上来看,中国平安在2007年3月份才完成A股首次公开募股(即IPO),在上市不到一年,在它尚未给投资者带来实质性回报的情况下,就匆忙推出巨额的再融资计划,相当于它IPO融资规模的4倍。而浦发银行60亿元次级债的再融资刚刚发行完毕,就传出它要再融资400亿元的消息。门槛过低致使“投资饥渴”已经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巨大动力。这种大规模的再融资计划对股市供求关系所带来的逆转效应是明显而强烈的。
如果一家满足目前融资条件的上市公司说要收购花旗、大摩、汇丰、渣打等国际金融集团急需本金而再融资10万亿、100万亿,这也任由它吗?!
天大的笑话!
从根本上减少上市公司因成本过低盲目扩大再融资的现状,重塑投资者对我国资本市场的信心。因此,对于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条件应该做出更严格的规定,不仅要求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达到一定水平,还应拉长再融资的时间间隔——如规定5(至少)到10年(可以更长,这样公司才会做长远规划),防止频繁的再融资行为导致企业的短视行为、也给市场增加压力;应研究一家公司再融资的额度多少是可行的,像中国平安1600亿元的再融资计划,相当于它IPO融资规模的4倍;而浦发银行的再融资400亿元,而它目前的净资产只有300多亿元。或者根本不考虑也不允许发布要融资多少,只要发布融资计划说明融资要干什么、能给投资者多大回报、并做出责任承诺,市场决定它能不能融到钱、多少钱。
并且,必须要求它对投资者的回报达到一定标准,低于原定标准的,公司高管的薪酬必须降低,若融资投资亏损的,公司高管不应再拿任何薪酬。同时,应加大再融资资金投资项目的透明度,对于因改变项目或项目终止而闲置的资金,应该设立投资者“倒投资”机制——即以不低于原来融资购买价的价格卖给该上市公司,拿回自己的投资。
对目前各路诸侯的再融资行为,这是现有制度下非常理性的强势利益剥夺弱势群体的行为!不这样做的公司要么是真正的有良知,要么是傻瓜。
再融资的负面影响深远!但管理层至今没有任何表态更没有动作,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