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管理作为现代管理的一种理念,已经为绝大多数管理人员所接受并用于现实管理实践中。但是对于从事管理工作的新人来说,对授权管理可能还停留在字面意义上,知道授权的重要,但对到底应该授予下属什么样的权力并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准确的把握。
对于一个管理人员来说,究竟有哪些权力可以授予下属,哪些权力必须牢牢抓住不放呢?
在管理工作实践中,从广义上说,一个单位管理人员的权利可以宽泛地分为三种:一是建议权,就是对单位的工作及其他事项提出建议的权力;一是决策权,就是对单位的工作及其他事项作出决定的权力;一是否决权,就是对单位的工作及其他事项所作的决定是同意还是否决的权力。对一个相对独立单位的最高负责人来说,如果实施授权管理,授予下属的只能是建议权和决策权,否决权必须牢牢地抓住不放,下属的任何建议和决策老总都可以根据公司(单位)全局需要进行否决或是同意,从而也就能真正地掌握公司(单位)了。对于普通管理人员来说,需要掌握的只是本级工作任务和职责相关的否决权和对上级负责的决策权、建议权,其他的权利应该充分完全地授予下属。从而各级管理人员各司其职,按部就班地完成好本级职责和任务,促进公司(单位)和和谐发展。
从狭义上来说,一个单位管理人员的权利又可以分为人事权、财权和日常事务处置权等。所谓人事权,通俗的说法就是用人的权力,用谁不用谁由你决定的权力;财权就是公司(单位)的财政大权,通俗的说法就是谁签字能从公司(单位)拿出钱的权力;而日常事务的处置权则是除人事和财政之外的所有公司(单位)工作事务的决定权。对于一个相对独立单位的最高负责人来说,要抓住就是对下一级单位管理人员的任命和决定权以及下级的下属任命的否决权,要把下一级的下属的人事任免权授下一级管理人员;财务签字权则要牢牢地抓在自己手上,不能由下属代劳,但要把下级管理人员工作财费预算范围内的财务支配权交给下属;至于日常事务处置权则就简单了,把完成本级职责所需要的权力抓住,下属完成他们职责范围内日常事务的处置则必须授予下属,以促进下属工作职责的顺利完成。
当然,对一个管理人员来说,他所具备的权力分类还有很多种分法,也有很多种种类,在授权管理时,只要把握“把下属完成他们的职责所需要的权力充分地授予他们,但关系公司(单位)生死存亡的权力则必须牢牢抓住”的原则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