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大旗作虎皮 透视证券市场“拉大旗作虎皮”和空手套白狼“妙招”?



    “拉大旗做虎皮”这句话是1936年8月出自《鲁迅全集● 且介亭杂文末编》中的《答徐懋庸并关于抗日统一战线问题》:“首先应该扫荡的,倒是拉大旗作为虎皮,包着自己,去吓呼别人;小不如意,就倚势定人罪名,而且重得可怕的横暴者。”

 

    当笔者翻开《汉语成语字典》上的“拉大旗当虎皮”解释是:比喻打着革命的旗号以张声势,来吓唬人,蒙骗人。联系此文“拉大旗作为虎皮”的意思不难理解:它是用来形容某些人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把它当作老虎皮一样,将自己包裹起来用以吓唬别人,实际上却是要达到个人的不可告人的目的。那么,透视证券市场有多少“拉大旗做虎皮”,绞尽脑汁想出个空手套白狼的违法违规“妙招”?

 

  据法制报道:11月21日中国证监会首次就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对个人开出过亿元罚单。证监会今日通报了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汪建中的操纵市场案情,决定撤销北京首放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没收汪建中违法所得逾1.25亿元,并处以等额罚款,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介绍,证监会于今年5月对汪建中、北京首放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北京首放的法定代表人汪建中利用北京首放及其个人在证券投资咨询业的影响,借向社会公众推荐股票之机,通过“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证券”的手法操纵市场,非法获利超过1.25亿元。

 

  经过调查和审理,证监会认定汪建中、北京首放的上述交易操作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关于禁止操作证券市场的规定。证监会已于近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汪建中违法所得逾1.25亿元,并处以等额罚款。由于汪建中的上述行为情节严重,已涉嫌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证监会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笔者再次翻开词海, “空手套白狼”从字面上说文解字的最原始意思中的“空手”应该是指没有使用任何先进的武器,“套”表明了用了绳子这种最便宜和最原始的武器或工具,而且也表明用了计谋和智慧。“白狼”当然是不多见的狼了,稀少也就珍贵,表明“收获”很大。当然这么大的“收获”或利益,风险也是不小的,毕竟是在没有武器的情况下抓到了一只大白狼,如果不是艺高人胆大,估计就被大白狼给吃了。然而通过下面的案例,今天你也许就会发现这个“空手套白狼”词是和骗子、诈骗等等联系在一起的,有走歪门邪道的嫌疑,也有不公平交易的嫌疑,更有欺骗欺诈的嫌疑,甚至就是犯罪。

 

    另据法制报道:近期立案查处了赵东荣(音)非法从事投资咨询案和金股之王非法从事投资咨询案,经调查,赵东荣(音)在未经批准,没有证券业务咨询资格的情况下,利用龙头黑马预告网等进行广告宣传,吸引投资者和他合作,为投资者提供咨询和荐股服务,并要求投资者盈利后将盈利10%-20%作为提成款汇到他的相关银行帐户。通过这种模式,赵东荣(音)向北京、上海、江苏等30个省市区约200多个投资者提供非法投资咨询服务,累计违法所得人民币718万。

 

  金股之王公司2006年5月设立于深圳,注册资本100万,在未取得证监会批准资格的情况下,与全国14家电视台、5家网络媒体签定协议进行广告宣传,在宣传节目中,金股之王以免费诊断个股为名吸引投资者拨打金股之王公司免费电话,此外还在网站上宣传可以提供荐股短信服务。通过上述广告宣传,金股之王在全国各地招揽了大量客户,以售卖荐股软件之名与客户签定协议,其后通过电话、短信向客户提供投资咨询建议。经查,金股之王非法招揽客户共计1000余人,保守估计,非法所得将近1200万元。

 

    自去年11月证券执法体制实施改革以来,证监会通过建立健全证券违法违规案件“立、查、审”分离体制,加强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非法证券网络咨询等案件的有效查处。今年1-9月份,针对非法证券网络活动猖獗的情况,证监会对40多起非法投资咨询活动实施了调查,对22起予以立案,同时,证监会派出机构向当地公安机关移送非法投资咨询案件线索百余起。

 

    上述这些触目惊心的“东窗事发”案件又说明了什么?谁还在幕后操纵市场?谁还在精心设下圈套陷阱?虽然一方面对责任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上亿元,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尽管证监会将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但是从另一方面也显示证券市场的体制和机制存在严重漏洞,让一些心怀恶意的人造成有机可乘,如何规避防止一些“拉大旗作虎皮”用蛊惑语言诱骗投资者才是重中之重。希望各监管部门联手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的同时,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积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启动了快速处理机制,大大提升对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罚的效率,进一步加大打击证券违法行为工作的力度,真政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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