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黑法官:毒品走私案的庭审,现在开庭!
乌龟:法官大人,缉私警察抓错我了,我不是被告!
大佬黑法官:那些罚没的可卡因你驮过把?
乌龟:我驮的是大波斯老板呀.
大佬黑法官:对呀,乌龟,你驮了大波斯过河是事实吧?同时你驮了大波斯背包
中的可卡因香烟也是事实呀!
乌龟:是的。
大佬黑法官:那你就是运输了他包中带有可卡因的香烟,所以,你就是可卡因香
烟走私案的主犯!
乌龟:冤枉啊!法官大人,我根本不知道大波斯的包中有香烟呀!
大波斯老板:是的,大人,乌龟根本不知道香烟的事.
大佬黑法官:没问你,别插嘴,乌龟,你驮了大波斯,就应当承担“走私运输”
的责任,因而我判你11年的监禁。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的嘴根本
叼不住香烟的。因此,你无法检查那些香烟是否有可卡因!
乌龟:法官,我根本不会吸烟,大波斯吸烟时我都躲开,但不能因为我不吸烟而没
有检查他的背包,阁下就判我走私罪成立呀!
大波斯老板:乌龟是我的老朋友,常驮我过河,虽然他不知道我的包里有烟,但
他是运输工具,应该是重罪,如果他不肯驮我的话,我也就走私不
成了,都怨他!
乌龟:阁下,任何人的嘴都能叼住香烟,但不会吸烟的人是从不往嘴里放烟的!
大波斯老板:不对,法官,我给他烟他不抽!
大佬黑法官:既然你的嘴也能叼住香烟,那为什么你不尝尝那香烟是否有可卡因
呢?
大波斯老板:是啊,他不尝。
乌龟:阁下,不会吸烟的人,是从不往嘴里放烟的,并且即使尝一口也感觉不出来
是否有可卡因呀!
大佬黑法官:所以啊,我判你是走私案的主犯呀!
乌龟:太冤了,法官,您判案的思路都歪曲到西山去了!
大佬黑法官:对呀!西山那儿不也有法院吗?海域拘留所,正好你就直接去那儿
了!
解说:走私罪是行为犯,即以作为为界线,走私罪的共犯有2个条件:1是主观方
面必须实现通谋;2是客观方面必须提供了方便。本案中的乌龟根本不知道
大波斯老板的包里的烟,就更不知道有可卡因了。因而,乌龟不构成走私
罪。本案是法官的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