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15日,格兰仕集团在巴黎举办新品发布会,吸引了来自欧盟全国200多名商家观摩订购,大大提升了“中国制造”的新形象。这也是中国企业第一次以自己的名义举办的大型“销地展”。
法国国际投资署莫尔在发言中说:“中国过去几年的经济增长举世瞩目,家电产业的增长速度令人惊讶,今天不仅是推介中国公司的产品,而且要通过这种形式展示出中国企业的智慧”。
中国驻法大使馆公使参赞韩铁成说:“格兰仕的新品发布会吸引了如此众多的商家,这充分证明了格兰仕的企业实力和品牌影响力,我希望有更多的中国企业像格兰仕一样,主动走出来展示‘中国制造’的形象和实力”。
为什么一提中国制造就是“中国低价”?“中国制造”的支撑点在哪里?如何才能避免中国经济的“拉美化”?笔者近日带着这些问题走访了格兰仕集团执行总裁梁昭贤先生。
摆脱“比较优势”理论的误导
多年来,我们对“比较优势”理论深信不疑:应该国家的出口要有竞争力,就必须具有较低的成本优势,这也是发展中国家的后发优势,也是中国企业津津乐道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但事实的真相是什么?比较优势理论产生于世界工业革命的18、19世纪,当时的竞争是拼资源,谁有资源优势,谁就能在竞争中取胜。但如今已是注意力经济时代,竞争方式早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果还用“比较优势”的静态理论来指导动态的市场,就会走进“刻舟求剑”的误区,其结果自然是南辕北辙。
比较优势的误导:一方面,它会强化人们的定势思维,认定强者恒强,弱者越弱,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永远掌握高端技术、制定游戏规则;另一方面,它软化了“中国制造”的创造激情,中国企业基础差、底子薄,不能生产高品质的产品,只能做加工,做配套。
比较优势理论的流行,将“中国制造”带到一个危险雷区:市场拉美化、技术殖民化、品牌边缘化。“中国制造”要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就一定要走出“比较优势”的误区,找到“中国制造”的“源代码”,既要保持“农民”勤劳务实的本色,又要具有“诗人”的激情和想象,学会创新和创造。
“中国制造”需要四个转变
这次格兰仕在法国巴黎举办自己的新品发布会,并非一时冲动的“班门弄斧”,而是我们十年磨一剑,卧薪尝胆苦练技术硬功夫的实力展示;每款新品从核心技术到款式设计,都是格兰仕的专利技术,买手们关注的焦点不是价格,而是我们的核心技术和工业设计,竞争对手纷纷派出“商情探子”,打探我们的一举一动。格兰仕巴黎展真正展出了“中国制造”新形象。
十年前,格兰仕进入微波炉行业,依靠“拿来主义”引进国外的生产线。我们通过不断的整合资源,做强做大,做深做透,从低端进入高端攻破了一个又一个技术难关,不仅占据了世界微波炉市场40%的份额,而且牢牢控制了磁控管核心技术,成为核心技术的标准制定者,连当年的“老师”也要参考我们的标准。
因此,中国制造要想在世界制造价值链中占据高端的重要地位,在世界制造分工中占据有利的地位,就必须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具体来说,中国制造要实现四个转变:
从模仿到创新的转变。无论是当年“日本造”,还是当今“韩国造”,他们之所以能在逆境中崛起,在困难中起飞,其背后支撑体系就是创新能力和创新产品。
从工厂到市场的转变,真正以消费者的需求为导向。从“请消费者注意”到“请注意消费者”,快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创造消费者的惊喜,引爆消费潮的流行。
从重生产到重设计的转变。中国制造企业要从组装工厂变成创造型企业,工业设计是一条必走的路径,所以,要以工业设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要从“Made in China”到“Design in China”。同时,营造尊重技术工人、爱惜技术人才的良好氛围,增强他们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和责任感,让更多的许振超式的技术明星挑起“中国制造”的大梁。
从贴牌向创品牌转变。做OEM,做国际打工者,在相当长时间内还将是“中国制造”的规定动作,但这不是我们发展的根本目的,因此我们要在做好贴牌“规定动作”的同时,学习创品牌的“自选动作”,最终将“中国制造”打造成像“丝绸之路”、“四大发明”这样“中国骄傲”的大品牌,在全球产生影响力和辐射力。
正确理解民族工业与WTO市场规则
加入WTO后,跨国资本在全球流动,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巨大潜力吸引了众多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一方面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拉美化之忧”。这种担忧并非空穴来风。目前,有几种现象值得我们深思:一是各地政府为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纷纷制定了给予外资的“超国民待遇”,而对国内企业却是“非国民待遇”。二是跨国公司乔装打扮,言必称自己是“中国企业”,越是亏损,越敢投资,其目的就是缓解中国人对立的民族情绪,另一方面凭借强大的实力做后盾拖垮中国的民族企业,以达到最后控制中国市场的目的。跨国资本并非“活雷锋”,也不是新时期的“白求恩”,对利润的无止境追求才是其根本目标。三是跨国公司拼命强调的“本土化”,一方面会优化中国企业的竞争环境,加大优胜劣汰的速度;另一方面也会更加恶化中国企业生态,一些脆弱稚嫩的行业在跨国公司强大的攻势下全军覆没。
因此,我们必须澄清几个似是而非的说法:跨国公司就是跨国公司,不会是中国企业,更不是民族企业;“本土化”不等于“本土”,“国际化”不等于“西化”。跨国公司不是“白求恩”,民族企业也不是“义和团”,加入WTO就意味着我国要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但开放国内市场并不意味着一定要给予外资“超国民待遇”,也不意味着对内资企业要实行“非国民待遇”。相比之下,营造公平的法律、制度环境,会比短期的政策优惠更具吸引力。但无论是提供“超国民待遇”,还是营造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都必须以保护本国利益为前提,否则开放就没有任何意义。
每一个国家都是一个以自我利益为前提的封闭系统,都要在力图打开别人市场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市场,这就是发达国家的开放法制。英、美、法等西方资本主义强国是在贸易保护中发展成长起来的,WTO的数多游戏规则也是由他们制定的,在本国市场,他们制定了各种保护本国企业的条款,比如美国的301条款、欧盟的环保令等等;但当他们进入其他弱国市场时,他们又会利用其强势地位,要求弱国打开国门,并利用知识产权和标准专利等武器对弱国的民族企业进行“包抄围剿”。因此,恰当运用贸易保护有助于民族企业的成长。我们不能对外资抱有太多的幻想,必须学会在开放中保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