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之痒的感悟 电动自行车的“七年之痒”



   说起“七年之痒”,多数人一般马上会想到婚姻,当年《手机》中的“审美疲劳”已经成了经典,也成了解释“七年之痒”重要借口之一。其实不仅仅是婚姻,现实中的很多东西也容易发生这么个“七年之痒”,所以有些商道兵法中也讲,习惯往往是最危险的武器,一方面如果一旦事情成了一种习惯,改变起来可能就有很大的难度,另一方面习惯了的东西可能最不容易引起我们的重视,一切都认为应该顺理成章的。

 电动车自行车行业中不少问题就是这样,从1999年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开始实施到今年,正好7年的时间,本来应该在2003年就修改的,但是由于争议一直存在而且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因此标准迟迟没有修改。随着时间的推移,行业内对于标准的分歧也越来越大,最近行业中关于标准的争论更是空前激烈,一方是有身份代表的中国自行车行业协会,另一方面是以企业名义的倪捷,两方各据道理各有理由各有拥趸。其实,在电动车行业刚开始发展的时候,两者的利益基本是一致的,那就是要共同推进电动自行车“路权”问题的解决,所以在以前的“福州事件”以及“珠海事件”中,双方都是站在一起的。不过,两者之间的矛盾在行业里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了,当1999年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修订提上日程时,双方的矛盾逐渐明朗,但是仍然没有表面化。2005年底,北京正式开始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上牌上路管理,行业人士均认为这是电动自行车在全国范围内路权问题最终获得圆满解决的标志,对行业发展将产生极大促进作用。果然,2006年上半年整个行业发展形势一片大好,而随着形势的明朗化,原来一直被推迟的标准修改问题也再次被提上日程,大家都认为,2005年是路权胜利年,那么2006年也希望在标准问题上有一个各方面都比较满意的结果。

 于是从2006年开始,各个方面就开始了标准的争议协调工作,协会和企业也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协商,而不少企业也开始致力于现有电动自行车标准体系之外的“轻型电动车”的市场发展与标准可行性研究,并希望能够在非机动车范畴内完成轻型电动车的发展可行性分析。这样,电动车标准问题的讨论正式开始表现出两条平行的线条,一个是希望在现有电动自行车体系下进一步严格规范的中国自行车协会体系,另一个是以企业代表身份出现的倪捷。而这两条线随着2006年年初出现的“创始人”风波逐渐出现了相互斗争的倾向,中国自行车协会体系更严格现有的标准限制“轻摩化”力图保证现有电动自行车来之不易的成果,倪捷则勇敢提出轻型电动车概念以提升技术创新发展空间希望拥有更大的市场果实。2005年5月15日,由倪捷支持以及相关专家完成的《轻型电动车发展报告》作为中国经济报告课题成果发布,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王风和也借媒体的力量及时发表了相关有针对性的看法,于是,双方的矛盾以及分歧在全国大众面前正式公开。

 其实,中国电动自行车发展历史并不长,如今已经成长为世界最有代表性和规模最大的产业,而标准的颁布也不过七八年的时间,但在着短短七八年时间内,行业规模扩大了近百倍,产品、技术、市场、消费者需求也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更值得注意的是,电动交通工具的发展以电动自行车为小、以电动汽车为大、以现有的交通工具为样板出现了多极化趋势,市场选择的多样性也使其方向问题已经显得很难把握,在这种情况下标准体系扩容也是再所难免。但在目前所有的国家法律与标准中,涉及公共电动交通工具而且已经上升到国家意志层面的只有1999年版的这部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标准,所以大家的视线自然都集中在这个焦点上,这样电动自行车行业的“七年之痒”也就实在难免了。

 争论是好事情,但过度的争论并演变成一场“战争”就不是我们所有人愿意看到的了,企业要发展、市场要进步并没有错,但是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王风和有一句话可能也确实表明了无奈,电动车再往大了发展,那已经不是轻工产品范畴,在现有国家管理框架下,中国自行车协会不可能僭越,或许处于风头浪尖的王理事长也是有苦难言。

 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到现在正如一辆车到了需要大修保养一样,还是多一些润滑,少一些摩擦的好!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413yy.cn/a/9101032201/390495.html

更多阅读

石家庄电动自行车市场 电动自行车市场十年巨变

   电动自行车市场十年巨变十年沧海,从2000年到2011年这十多年间,中国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发展一共经历了三个阶段:起步、发展、和成熟洗牌。在电动自行车市场的起步阶段,从2000年——2004年,国内电动自行车市场发展缓慢,直到2005年,全

电动自行车品牌排行 电动自行车的品牌时代

     电动自行车的品牌时代  品牌是综合实力竞争的核心。何为品牌?品牌是能为拥有者带来溢价、产生增值的一种无形的资产,是产品(品类)的铭牌,用于识别产品或是服务的标识、形象等。  现今,随着电动自行车行业品牌化进程的推进和

人身限制令 电动自行车限制令的逻辑错误

有很多时候,很难让人搞懂一个涉及众多人利益的决策是在什么样的逻辑下出台的。近日,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联合下文电动车限速或者限期淘汰的行政指示。而限速或者

声明:《七年之痒的感悟 电动自行车的“七年之痒”》为网友爱不换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