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的网络经济进入低潮之后,种种迹象表明,美国的房地产行业又开始将进入繁荣时期。可是别以为美国人都能够从中受益,美国是一个“富者愈富,穷者愈穷(马太效应)”的国家。
在美国的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着三个不可逆转的趋势:
第一,少数人加快了敛财的速度,他们以“十倍速”聚集私人财富;
第二,依赖工资性收入的中产家庭的收入增长缓慢,甚至相对下降;
第三,贫困人口的比例在增大,甚至出现绝对贫困化的情况。
美国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美国贫富悬殊继续加大。以1999年收入来看,1%最富美国人的税后收入相当于37%不富裕的美国人所得,也就是说,270万最富裕的美国人的一年收入等于处在收入较少一端的1亿人的收入。这份由华盛顿的预算和政策优先中心在1999年9月4日发表的研究报告显示,与22年前相比,美国经济实力有了巨大的增强,但美国绝大多数家庭所得占全民所得的份额却是越来越小。美国4/5的家庭收入(约2.17亿人)占全民所得的比例从1977年的56%下降到目前的不足50%。另外1/5最富裕家庭(约540万人)所得份额在增长,但其中多达90%以上的经济增长进入了1%最富裕家庭。该中心研究人员是通过研究分析国会预算局的最新资料得出上述结论的。
贫富悬殊不仅表现在各收入阶层所占全民所得比例的消长,同时也反映在各收入阶层税后平均所得差距的拉大。扣除物价上涨因素,1/5最富裕家庭税后年收入1977年是74000美元,1999年为102300美元,增加了38.2%,而1/5收入最低家庭1999年的收入却比1977年下降了12%,由1977年的10000美元减少到8800美元。1%最富裕家庭1999年税后收入高达515600美元,比1977年的234700美元增加了119.7%,他们手中一年可花费的钱财达6200亿美元。
贫富悬殊加剧反映了财富增长的基本趋势,即钱滚钱,有钱的会越有钱。美国经济持续景气,股市繁荣,工资增加等,使富裕家庭及那些受过良好教育有一技之长的人们获益最大。相反,贫困家庭很少有闲钱投资股市,加上全球经济一体化所带来的竞争及科技因素在经济增长中作用增大,使得受教育程度低、无专长的蓝领工人家庭收入的增长难以维持。
富人敛财如此之快,一个重要因素是自1977年以来,美国对富人课税的税率不断下调。1977年美国联邦收入税最高一档为50%,而现在只有39.6%。收入税的下调对美国最富裕家庭来说一年平均多出4万美元。根据美国国税局的统计显示,1997年,2/3美国人年收入少于4万美元。
前总统克林顿之所以否决共和党国会提出的在未来10年里减税7920亿美元的议案,是因为他认为该议案是“劫贫济富”。共和党议员也承认他们的减税议案将主要使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纳税人受益。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年来占美国人口3/5的中产阶级家庭的收入增长无几甚至下降的原因。而小布什一上台就通过了减税议案,这将加剧美国的贫富分化。(写于200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