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尽“十八般武艺”、但国内需求仍然“启而未动”的情况下,国民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似乎成了一块“唐僧肉”,吸引了众多学者和决策人士的目光。于是就有了“发展教育产业,启动消费需求”之说,于是就有了“高校扩招”的政策措施。与之伴随而来的是,高等教育成本究竟如何分摊?受教育者到底能够、应该负担多大的比例?有不少学者认为,在现有基础上,应该进一步加大对受教育者的收费力度,使其负担更高比例的教育成本,甚至完全自费。⑴
我国目前城乡差别显著,就业压力大,受教育人口多,高等教育的确面临着巨大的需求压力和供需缺口,因此适当扩大高校招生比例其本身并无可非议。但如果我们仅仅屈服于社会的压力以及一些舆论的错误导向,误以为高校扩招就等同于对受教育者实行高收费政策,那只能会造成种种恶果──当专家们长篇累牍地对人们的教育需求进行分析时,当学者们不厌其烦地提出大幅度增加对受教育者的收费以刺激需求时,当传媒界不遗余力地摇旗呐喊以助声威时,作为教育消费主体的老百姓却在嘀咕:大学校门朝钱开?湖北某大学对“扩招生”除收取2.5万元至2.8万元不等的“扩招费”外,还要另收1.5万元的“捐赠费”,以至“有的家长痛哭流涕,把孩子又领回家去。”⑵广东省物价局的统计表明,1999年上半年,广东服务性价格违法行为突出,其违法所得金额占被查处总金额2.21亿元的31.49%,主要集中在教育收费方面,教育部门乱收费已成为群众投诉热点。⑶1999年9月9日的《中国青年报》也刊载了《教育热起来,问题多起来》的文章,提到为了招揽生源,有些高校广发通知书,不但盯上了高考落榜生,而且盯上了初中毕业生,甚至有早已因病去世的学生家里竟都收到四五份高校录取通知书。在一些地区,“双轨制”又死灰复燃,花钱买分已成为公开的秘密,有的学校喊价高达6万、10万。
正如有学者所抨击的:每当一项顺应潮流、合乎民心的改革出台,总是有那么一些部门、一些人玩邪门,挟私货,揩改革的油水,把好事办砸。为此,本文拟从教育投资体制改革所应遵循的四大原则出发,就解决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短缺的根本出路谈谈笔者的看法。
一、成本分担原则
教育作为培养人的事业,其根本目的是通过人类文明的世代传承与创新,以促进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所以,教育固然要加强物质文明建设,通过科学文化教育以充分发挥其对个人与社会的经济功能,同时也要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人文素质教育以发挥其对个人与社会的政治与文化功能。因此,尽管无可否认,个人或家庭投资于自身的教育,一方面能为其本人带来如收入水平的提高这种货币性的经济收益,另一方面也会使他得到如精神生活方面的增进这类非货币性的心理满足;但同样不可忽视的是,社会也会因此得益:表现在一方面可通过人力资本的作用,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剩余产品,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另一方面也可通过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降低社会管理过程中的交易成本,进而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与全面进步。正如恩格斯所曾指出的:“社会成员中受过教育的人会比愚昧无知的没有文化的人给社会带来更多的好处。”⑷例如,据1998年出版的《希望工程调查报告》披露,自1989年到1997年3月这9年的个人捐款者中,最热心捐款人群是中等收入的知识分子: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捐款者占12.4%,高中及中专学历的占26.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捐款人占捐款人总数的61.2%。全国每100万个小学及以下学历的人中只有5个人捐款,而每100 万个本科以上学历的人中就有6465人捐款,后者是前者的1310倍。⑸这充分说明教育可以提升人的道德境界,使受到良好教育的人更加富有同情心,因而也就更加愿意解囊相助,这正是教育正外部效应的典型体现。
正因为如此,经济学家认为,如果人们严格地依照成本─收益原则进行投资的话,他们就会在外溢的收益这一块投资上丧失积极性。于是,如果仅仅靠个人或家庭投资的话,在教育上的总投资会少于社会所需要的数量。解决的办法是,至少部分地把教育作为像建造灯塔、航标那样的公共产品来对待,由政府出面进行一部分投资,这样便可以达到一种均衡。正因为教育投资具有上述特点,在西方经济学中,教育投资一般被称之为既具有一定私人性又具有一定公共性的“准公共物品”。⑹或者说教育产品虽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和排他性,但其消费可能产生较大的、正的外部效应。因此,教育从来就不是、也不可能是一种纯粹的私人物品,对教育的投资也只能由个人和政府共同分担,那种要求受教育者全额自费的主张在理论上是没有根据的。
二、社会效益原则
如前所述,由于教育不是纯粹意义上的私人物品,而是一种“准公共物品”,所以不管是实行何种制度或体制的国家和地区,私人都不是教育经费的唯一提供者。至于教育经费在私人与政府之间的分配比例如何,由于社会效益很难量化的难题,在理论上一直没有很好的标准。但从各国实践来看,各国政府都是教育经费的主要提供者。以“七国集团”中私人经费来源比重最大的美国为例,1920-1986年间,学生缴费一直只占高等教育投资来源的20%左右。⑺1991-1992学年度,美国学校总经费占GDP的7.7%,其中政府的公共教育经费超过80%,私立学校教育经费 851亿美元(其中649亿为私立高等学校经费),只占GDP的1.5%。⑻
总结我国经济建设与教育发展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借鉴世界各国的通用做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第四十七条、《中国教育法》第五十三条,都明确规定了以财政性拨款为主,多渠道投入的教育经费筹措方针。同时《中国教育法》第二条还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说明国家财政拔款为主的教育投资体制无论是对义务教育还是非义务教育都是成立的──这也是现代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无论其实行的是何种政治制度或者采取何种经济政策,以及经济的发展水平如何。值得注意的是,邓小平同志早在1985年也曾深刻指出:“思想文化教育卫生部门,都要以社会效益为一切活动的唯一准则”。⑼
三、能力支付原则
所谓能力支付原则,即所有从高等教育中获益的人(不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都应按其支付能力的大小提供教育费用,支付数额与支付能力的大小成正比。据估算,目前大学生每年所缴的学杂费基本上在2500-3000元之间,再加上每年 500-1000元的住宿费,每年的总费用在3000-4000元之间。四年课程全部修满,大约为12000-16000元。另外,每月的基本生活费一般为200- 300元,四年就是万元以上。上述几项费用相加,一个普通家庭为培养一个大学生必须投入的资金将超过2万元。相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收入水平而言,这样的收费标准已委实不低了:统计资料表明,1996年我国城镇居民年人均储蓄2075元,农村居民年人均储蓄171元。若城镇每户按3.2人,农村每户按3.7人计算,则城镇和农村每户负担一个高校在校生4年支出分别需要储蓄3年和32年。
另据全国学联调查,在我国一千多所高校的300多万在校生中, 经济困难的学生所占比例大约为30-40%,即高达90~120万的高校生处于相对或绝对贫困状态。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9465名大学生及读者的调查,有一半以上的大学生(51.1%)自我感觉现在经济上“有些困难”,其中有8.1 %的人感觉“非常困难”;认为自己在经济上“完全没有困难”的人仅占6.1%。 对于学校收取的培养费金额,71.0%的被调查者认为不超过2000元比较合适,其中44.7%的被调查者认为在1500元以下合适,还有6.0%的被调查者认可“合适”的培养费在500元以下。全体被调查者认为比较合适的培养费平均值是2160元。⑽卡斯特经济评价中心于97年三季度对北京、上海、重庆、广州、武汉五城市消费者调查结果亦显示,只有17.8%的人认为学杂费不高,而有24.6%的人认为当前学杂费太高,难以适应,大部分消费者认为学杂费的上涨速度比水电、交通、服装和家电等费用的上涨速度更快,即使收入在提高,但仍会对学杂费的支出持谨慎态度。⑾所以,那种过高地估计中国老百姓的教育经费支付能力的观点是不符合现实与缺乏根据的。
四、利益获得原则
所谓利益获得原则,即谁从教育中获益,谁就应支付教育的经费,支付的数额与获利的多少成正比。根据世行专家萨卡洛布洛斯对60多个国家私人教育收益率的估算,一般都在10%以上,而且,经济越落后的国家,教育收益率越高。比如,发达国家大学教育的收益率平均为12.3%,而发展中国家平均为25.5%。至于我国,在90年代以前,除个别外国学者以外,我国经济学界极少有人对之进行估算。但从当时关于“脑体倒挂”现象的讨论中可知,投资教育并没有得到相应较高的回报,流行语“穷得像硕士,傻得像博士”就是这一现象的生动注释。进入90年代以后,已有学者已开始计算我国的教育收益率,据其研究结果显示,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教育收益率仍然很低,比如李实等人的估算结果为3.8%,诸建芳等人的估算结果仅为1.8%。这说明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开放,我国虽已不存在绝对的脑体倒挂, 但仍存在较为严重的相对的脑体收入倒挂,因为它们远低于同等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⑿这说明如果单从经济上考虑,上学读书在经济回报上是很不合算的,这也是我国长期以来流行的“读书无用论”的深刻根源。
所以,不顾我国私人教育收益率严重偏低的特殊国情,简单套用西方一些作法的主张是值得商榷的。对于中国老百姓“望子成龙”的教育热情,理应加以悉心呵护,而不能恶意地加以利用。
五、解决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短缺的根本出路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周期比科研开发和经济活动的周期都要长,教育的效益往往要到十几年或几十年后才能逐步显现出来,直接影响着一代人甚至几代人。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剑桥学派创始人马歇尔,早在1890年所出版的《经济学原理》中就指出:“把公私资金用于教育是否明智,不能单以它的直接结果来衡量。教育仅仅当作一种投资,使大多数人有比他们自己通常能利用的大得多的机会,也将是有利的。因为依靠这个手段,许多原来默默无闻的而死的人就能获得发挥他们潜在能力所需要的开端。而且,一个伟大的工业天才的经济价值,足以抵偿整个城市的教育费用,因为象白塞麦的主要发明那样的一种新思想之能增加英国的生产力,等于十万人的劳动那样多。”“在许多年中为大多数人举办高等教育所花的一切费用,如果能培养出像牛顿或达尔文,莎士比亚或贝多芬那样的人,就足以得到补偿了。”⒀我国亦并不缺乏这方面的例证:据1996年12月3日《中国测绘报》的文章,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原本打算建在海堤之内,后来采用了华东师范大学河诎堆芯克录嘟淌诘慕ㄒ椋〗ㄔ诤5讨獾奶餐可希山谑∽式?0亿元!另据1998年湖南四达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袁隆平进行品牌价值评估,结论是其品牌价值达1000亿元!如果再进一步加大高教收费力度,甚至让受教育者全额自费,却不知道在那些因经济困难而会被迫失学的队伍里,又有着多少本来将会成为类似陈吉余教授、袁隆平院士这样的共和国的擎天巨柱?如果说,单纯的学术探讨与争鸣,或者在一些私立学校与民办学校做加大收费力度的小规模的试点,以满足那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对教育的需求,尚可理解。但倘若一个政府在全社会范围内也奉行同样的原则,则只能是整个民族的灾难。1998年2月9日的《中国青年报》有篇题为《为了求学抢钱财判刑》的文章披露,江苏省丹阳市原某中学学生谭某,初中学习生涯临近结束时,因身体一直比较虚弱的父亲被诊断出癌症,使本已拮据的谭家雪上加霜。谭某为筹措学费,竟蒙面携刀抢劫。虽然上述报道只是特例,但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有责任对上述现象予以高度关注,并对其可能产生的种种后果表示忧虑。
参照类似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地区的经验,我国也确定了相应的财政性教育投入的定量比例,即要在2000年时达到占国民生产总值4%的要求。这一比例, 是从1988年起就由有关方面进行反复论证,最终由中央和国务院确定下来并公布于众的。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一目标近年来不但没有日益逼近,反而呈停滞或下滑之势。例如,1990年这一比例为3.04%,1992年为2.73%,1993年为2.54%,1996年为2.46%,1997年也只有2.50%左右。又如《教育法》提出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要求,在有的年份全国平均没有达到,少数的省、自治区甚至连续几年都未做到。1995年全国有16个省、1996年全国有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没有兑现。1997年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达到《教育法》规定增长比例的,全国也仅有12个省份,全年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增长,仍低于同期财政收入的增长。应当说教育投入是教育发展的物质基础,纲要规定的4%比例也只是最低限要求,已经落后于国际教育投入的平均水平,也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水平。据世行《1994年世界发展报告》,教育经费占GNP的比重,发达国家为5.7%,中等国家为4.4%,世界平均水平为3.6%,低收入国家为2.6%,而我国仅为2.5%,在128个国家中,排名第97位。 1995年教育的花费占国民收入的百分比,美国是5.3%,英国是5.2%,日本是4.7 %,韩国是4.2%,印度是3.7%,印尼是2.2%,而中国则只有1.9%。
由于政府教育经费投入的屡屡不到位导致的教育经费严重短缺,随着“招生并轨”政策的出台,我国自1989年开始实行全日制普通高校交费上学制度。这项改革措施,针对当时国家“全部包揽高等教育经费”的状况及其弊端是很有必要与合理的。但调查表明,目前,本科生缴学费的全国平均水平,已达到2000-2500元/年,大致占到普通高校生均培养成本(不含基建费)的25%。⒁联系到前文所述的“政府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的客观现实,解决我国教育经费短缺的根本出路在于确保与增加政府教育投入,而不是相反地本末倒置。那种认为我国是“穷国办大教育”,要求中国老百姓过分体恤政府的观点是缺乏理性的,作为纳税人──套用一句西方界流行的话──中国老百姓都有权追问:我们的税款都用到哪儿去啦?据有关专家指出,只要将因腐败、不合理投资挥霍掉的资金之1/3或1/2转移到教育上来,大学收费便可全部取消。
[参考文献]
⑴汤敏等.教育启动消费呼之欲出[N].经济学消息报,1999-2-19( 1);袁祖望.论加大高校学生的教育成本分担力度[J].高教探索,1999,(3):62-65.
⑵杜卫东.扩招生是棵摇钱树.南方周末[N],1999-10-1(16)
⑶杜卫东.高校收费谁来管.南方周末[N],1999-9-24(8)
⑷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2).614.
⑸杨晓平.希望工程最热心的捐款者是收入中等的知识分子.中国青年报 [ N],1998-5-22(8).
⑹⑺苌景州.教育投资经济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39.135.
⑻周贝隆.民族振兴靠创新,创新能力何处寻[J].教育研究,1998,(6).
⑼邓小平.邓小平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145.
⑽马明洁.念个大学得多少钱.中国青年报[N],1997-7-19(8).
⑾李兰.大学收费多少合适.经济日报[N],1997-10-28(4).
⑿赖得胜.张华们有什么错[N].经济学消息报,1997-7-11(4).
⒀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233-234.
⒁周大平.从小学到大学:学校收费有何变化[J]. 望,1999,(1):23.
发表于《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全文收录于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高等教育》200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