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教育市场化 警惕“教育市场化”的误导



一段时间以来,主张“高等教育或非义务教育产业化”的文章纷纷见诸各报刊杂志。其所持理由主要有:1.可启动消费,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2.可降低劳动参与率,缓解就业压力;3.可培养更多的人才,为未来的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4.可满足人们日益高涨的教育需求。如果单从以上方面来考虑发展教育产业,笔者并无多大异议。但是,这其中也出现了这样一种声音:如主张在三年内使我国高校的招生量扩大一倍,新增学生一律实行全额自费,即每人每年平均交学费10000元左右⑴。类似上述通过增加教育收费以缓解教育经费紧张的主张还有不少。好家伙,果真如此,咱们为人师的也许再也不会重复“粉笔年年写贫困,为他人做嫁衣裳”之类的悲叹了。可惜的是,基于以下理由,笔者对此实在不敢苟同。为论述方便,笔者在此权且称此类主张为“教育市场化”,以与前述笔者并不反对的“教育产业化”的观点相区别。

    一、教育从来就不是一种纯粹的私人物品

    教育作为培养人的事业,其根本任务是通过人类文明的世代传递与创新,以促进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与此相适应,对受教育者而言,教育投资一方面能为其本人带来如收入水平的提高这种货币性的经济收益,另一方面也会使他得到如精神生活方面的增进这类非货币性的心理满足;对社会而言,一方面可通过人力资本的作用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另一方面也可通过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而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与全面进步。因此,教育固然要加强科学文化教育以充分发挥其对个人与社会的经济功能(物质文明建设),同时也要注重加强人文素质教育以发挥其对个人与社会的政治与文化功能(精神文明建设)。

    正因为教育投资具有上述特点,在西方经济学中,教育投资一般被称之为既具有一定私人性又具有一定公共性的“准公共物品”⑵。或者说教育这一产品虽具有竞争和排他的属性,但其消费可能产生较大的、正的外部效应,因此对教育的投资(或购买)也只能由个人和政府共同分担。这也是现代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无论其实行的是何种政治制度或者采取何种经济政策,以及经济的发展水平如何。

    但是,自从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提出“人力资本学说”以来,教育的经济功能被广为认同且日益强化,而教育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功能却被有意无意地冷落与忽视,由此便有了加大对私人教育收费力度的政策主张,特别是在一国教育经费严重短缺的时候,这种主张更是在各方面被予以论证,前述提出“学生一律全额自费”的观点也正源于此。这种教育中的“功利主义”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之一,就是随着社会物质文明的高度发达,精神文明却日渐萎缩,人们道德水准下降、社会治安恶化、环境污染严重等诸多的社会问题接踵而至。事实上,在一些发达国家,严峻的现实已促使人们反省教育的失误:美国学者博伊在一份报告中提出,掌握科学技术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如果美国要继续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国家,应该把儿童教育成有仁义之心和关心他人的人,具有运用他们的技能为更大的社会目标服务的价值观念。”他呼吁教育目的重点应实行“从能力到责任感的转变”。日本临时教育审议会的第四次咨询报告中写道:“任何人都不是孤立地生存于世的。每个人都应当自觉意识到所肩负的建设国家和社会的重任。为此,必须注重培养‘公共精神’,包括培养全心全意为公众和社会服务的精神,尊重社会规范和法律法规的精神”。所以,英国著名经济学家马克·布劳格提出:“从各种可能性来说,人力资本研究框架决不会覆灭,但它会逐渐衰落,为新的理论所吞并,这就是教师和学生、雇主和雇员,实际上也就是所有买主和卖主当他们的个人品性对完成交易十分重要,但有关这些品性的信息又处于不确定时,他们相互选择的理论。”⑶

    其实,马克思在谈到工人阶级的教育问题时曾指出:“最先进的工人完全了解,他们阶级的未来,从而也是人类的未来,完全取决于正在成长的工人一代的教育。”⑷恩格斯也认为,“社会成员中受过教育的人会比愚昧无知的没有文化的人给社会带来更多的好处。……从另一方面看,和平改造社会时所必需的那种冷静和慎重只有受过教育的工人才能具有。”⑸例如,就我国而言,1998年出版的《希望工程调查报告》披露,自1989年到1997年3月这9年的个人捐款者中,最热心捐款大军是中等收入的知识分子: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捐款者占12.4%,高中及中专学历的占26.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捐款人占捐款人总数的61.2%。全国每100 万个小学及以下学历的人中只有5个人捐款,而每100万个本科以上学历的人中就有6465人捐款,后者是前者的1310倍⑹。这充分说明教育可以提升人的道德境界,使受到良好教育的人更加富有同情心,因而也就更加愿意解囊相助,这正是教育正外部效益的典型体现。

    因此,教育从来就不是、也不可能是一种纯粹的私人物品,既便根据“谁受益谁掏钱”的原则,那种要求受教育者全额自费的主张在理论上也是缺乏根据的,如果用以指导实践,则只会导致本文最后将要阐述的种种弊端。

    二、“教育市场化”不能不顾及中国老百姓的承受能力

    据估计,目前大学生每年所缴的学杂费基本上在2500-3000元之间,再加上每年300-500元的住宿费,每年的总费用在2800-3500元之间。四年课程全部修满,大约为 11200-14000元。另外,每月的基本生活费一般为200-300 元,四年就是万元以上。上述几项费用相加,一个普通家庭为培养一个普通大学生所花费的投资将超过2万元。相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收入水平而言,这样的收费标准已委实不低了:统计资料表明,1996年我国城镇居民年人均储蓄2075元,农村居民年人均储蓄171元。若城镇每户按3.2人,农村每户按3.7人计算,则城镇和农村每户负担一个高校在校生4年支出分别需要储蓄3年和32年。如果按照前述“教育市场化”的观点,大学四年每年学费10000元, 加上伙食、衣着、书籍、交通等其他支出每年以4000元计,城镇和农村每户负担一个高校在校生四年的支出,需要储蓄的时间则分别高达8.4年和88.5年。

    再从现在的实际情况来看,据全国学联调查,我国一千多所高校的300多万在校生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占到30 -40%,即高达90~120万的高校生处于相对或绝对贫困状态。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9465名大学生及读者的调查,有一半以上的大学生(51.1%)自我感觉现在经济上有些困难,其中有8.1%的人感觉“非常困难”;认为自己在经济上“完全没有困难”的人仅占6.1%。 对于学校收取的培养费金额,71.0%的被调查者认为不超过2000元比较合适,其中44.7%的被调查者认为在1500元以下合适,还有6.0 %的被调查者认可“合适”的培养费在500元以下。 全体被调查者认为比较合适的培养费平均值是2160元⑺。卡斯特经济评价中心于97年三季度对北京、上海、重庆、广州武汉五城市消费者调查结果亦显示,只有17.8%的人认为学杂费不高,而有24.6%的人认为当前学杂费太高,难以适应,大部分消费者认为学杂费的上涨速度比水电、交通、服装和家电等费用的上涨速度更快,即使收入在提高,但仍会对学杂费的支出持谨慎态度⑻。因此,过高地估计中国老百姓的教育经费支付能力是不符合现实与缺乏根据的。对于中国老百姓“望子成龙”的教育热情,理应加以悉心呵护,而不能恶意地加以利用。

    三、“教育市场化”不能不顾及我国私人教育收益率偏低的客观现实

    在教育经济学中,教育成本的分摊和补偿普遍适用以下两条重要原则:一是“利益获得原则”,即谁从教育中获益,谁就应支付教育的经费,支付的数额与获利的多少成正比;二是“能力支付原则”,即所有从高等教育中获益的人(不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都应按其支付能力的大小提供教育费用,支付数额与能力大小成正比。前面已对中国老百姓的支付能力进行了论述,就“利益获得原则”而言,根据世行专家萨卡洛布洛斯(Psaclaropoulos.G,1985)对60 多个国家私人教育收益率的估算,一般都在10%以上,而且,经济越落后的国家,教育收益率越高。比如,发达国家大学教育的收益率平均为12.3%,而发展中国家平均为25.5%。至于我国,在90年代以前,除个别外国学者以外,我国经济学界极少有人对之进行估算。但从当时关于“脑体倒挂”的讨论中可知,投资教育并没有得到相应较高的回报,流行语“穷得像硕士,傻得像博士”就是这一现象的生动注释。进入90年代以后,有些学者已开始计算我国的教育收益率,但他们的结果显示,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教育收益率仍然很低,比如李实等人(1994)的估算结果为3.8%,诸建芳等人(1995)的估算结果仅为1.8%。 这说明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开放,我国虽已不存在绝对的脑体倒挂,但仍存在较为严重的相对的脑体收入倒挂,因为它们远低于同等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⑼。这说明如果单从经济上考虑,上学读书在经济回报上是很不合算的,这也是我国长期流行的“读书无用论”的深刻根源。

    所以,那种不顾我国私人教育收益率严重偏低的特殊国情,简单套用西方的一些作法的主张是值得商榷的。

    四、政府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不能成为“教育市场化”的理由

    如前所述,由于教育不是纯粹意义上的私人物品,而是一种“准公共物品”。所以无论在何种制度或体制的国家和地区,私人都不是教育经费的唯一提供者。至于教育经费在私人与政府之间的分配比例如何(假定为两部门经济),由于社会效益很难量化的难题,在理论上一直没有公认的标准。但从世界实践来看,各国政府都是教育经费的主要提供者。以“七国集团”中私人经费来源比重最大的美国为例,1920-1986年间,学生缴费一直只占高等教育投资来源的20%左右⑽。1991-1992学年度,美国学校总经费占GDP的比重约为7.7%,其中政府的公共教育经费超过80%。私立学校教育经费为851亿美元(其中649亿为私立高等学校经费),只占GDP的1.5%⑾。

    总结我国经济建设与教育发展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借鉴世界通用的做法,《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明确规定了以财政性拨款为主、多渠道投入的教育经费筹措方针。参照类似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地区的经验,中央、国务院还确定了一个财政性投入的定量比例,即要在2000年时达到占国民生产总值百分之四的要求。这个数字,是从1988年起就由有关方面进行反复论证,最终由中央和国务院确定下来并公布于众的。但由于至今还没有一个切实、严肃的操作实施方案,致使这一目标近年来不但没有日益逼近,反而呈停滞或下滑之势。例如,1990年这一比例为3.04%,1992年为2.73%,1993年为2.54%,1996年为2.46%,1997年也只有2.50%左右。又如《教育法》提出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要求,在有的年份全国平均没有达到,少数的省、自治区甚至连续几年都未做到。1995年全国有16年省、1996年全国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兑现。1997年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达到《教育法》规定增长比例的,全国也仅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年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增长,仍低于同期财政收入的增长。应当说教育投入是教育发展的物质基础,纲要规定的4%比例也只是最低限要求,已经落后于国际教育投入的平均水平,也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水平。据世行《1994 年世界发展报告》, 教育经费占GNP的比重,发达国家为5.7%,中等国家为4.4%, 世界平均水平为3.6%,低收入国家为2.6%,而我国仅为2.5 %,在128个国家中,排名第97位。1995 年教育的花费占国民收入的百分比,美国是5.3%,英国是5.2%,日本是4.7 %,韩国是4.2%,印度是3.7%,印尼是2.2%,而中国则只有1.9%(数据来源于1995年UNESC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献)。

 网易教育市场化 警惕“教育市场化”的误导

    由于政府教育经费投入的屡屡不到位导致的教育经费严重短缺,随着“招生并轨”政策的出台,我国自1989年开始实行全日制普通高校交费上学制度。这项改革措施,针对当时国家“全部包揽高等教育经费”的状况及其弊端是很有必要与合理的。但调查表明,目前,本科生缴学费的全国平均水平,已达到2000-2500元/年,大致占到普通高校生均培养成本(不含基建费)的25%⑿。联系到本文前面所论述的“政府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的客观现实,解决我国教育经费短缺的根本出路在于确保与增加政府教育投入,而不能靠所谓“教育市场化”来解决。那种认为我国是“穷国办大教育”,要求中国老百姓过分体恤政府的观点是缺乏理性的,作为纳税人──套用一句西方界流行的话──中国老百姓都有权追问:我们的税款都用到哪儿去啦?据有关专家指出,只要将因腐败、不合理投资而挥霍掉的资金的1/3或1/2转移到教育上来,大学收费便可全部取消。

    五、警惕“教育市场化”的误导

    事实上,在“有识之士”从理论上论证“教育市场化”的种种好处之前,早已有人在实践上“先行一步”了:广东省委党校从1994年开始招收党政干部在职研究生后,各地各种级别的在职干部,纷纷赶到各地分学点报名,甚至在某县的街头还出现了“不用考试,可得研究生学位”的招生广告,至今已共招收了1700多人。还有一些高校冒着闯红灯的风险,违背国家收费标准,巧立名目乱收费,圣洁的教育殿堂弥漫着浓烈的金钱气氛。当然也有人忧虑:“商品经济渗入高学历教育,太不正常了。”却不知前述“有识之士”是否会认为这是庸人自扰?亦或思想不够解放?如果说,一个学校或一些人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作出种种违规之事尚可理解,倘若一个政府也奉行同样的原则,则只能是整个社会的巨大灾难。

    1998年2月9日的《中国青年报》有篇题为《为了求学抢钱财判刑》的文章,讲到江苏省丹阳市原某中学学生谭某,初中学习生涯临近结束时,因身体一直比较虚弱的父亲被诊断出癌症,使本已拮据的谭家雪上加霜。谭某为筹措学费,竟蒙面携刀干起了抢劫的事情。虽然上述报道只是特例,但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有责任对上述现象予以高度关注,并对其可能产生的种种后果表示忧虑。1989年国内政治风波出现后,邓小平在分析其原因时,痛心地指出:“十年最大的失误是教育,这里我主要是讲思想政治教育”,同时告诫:“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最根本的是使广大人民有共产主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并认为“无论过去、现在、将来,这都是我们的真正优势”。又是十年的时间过去了,联系当前我国的种种负面现象,重温邓小平同志的谆谆告诫,实在使人警醒,使人深思。资料表明,我国目前正经历第五次犯罪高峰期:1990年至今我国每年发案率有 150多万起,其中重大恶性案件就有50 多万起, 比有据可查的1985年增加了六七倍。这就意味着:目前全国每20秒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每一分钟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⒀。道德水准的下降和犯罪率的上升,增加了人们合作和交往的成本,制约了市场经济向成熟迈进的步伐。一些贪污腐败现象层出不穷,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一些企业受骗上当血本无归,使正常的经济秩序无法保证等,都是明证。致使政府被迫在有限的国家财政中,不断增大惩治犯罪的公共支出投入,这种重治标而不重治本的现象,不能不使人反思政府政策的偏差与失误。

    教育周期比科研开发和经济活动的周期都要长,教育的效益往往在十几年或几十年后才能逐步显现出来,直接影响着一代人甚至几代人。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剑桥学派的创始人马歇尔,早在1890年所出版的《经济学原理》中就指出:“把公私资金用于教育是否明智,不能单以它的直接结果来衡量。教育仅仅当作一种投资,使大多数人有比他们自己通常能利用的大得多的机会,也将是有利的。因为依靠这个手段,许多原来默默无闻而死的人就能获得发挥他们潜在能力所需要的开端。而且,一个伟大的工业天才的经济价值,足以抵偿整个城市的教育费用,因为象白塞表的主要发明那样的一种新思想之能增加英国的生产力,等于十万人的劳动那样多。”“在许多年中为大多数人举办高等教育所花的一切费用,如果能培养出像牛顿或达尔文,莎士比亚或贝多芬那样的人,就足以得到补偿了。”⒁我国亦并不缺乏这方面的例证: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原本打算建在海堤之内,后来采用了华东师范大学河口岸研究所陈吉余教授的建议,将机场建在海堤之外的滩涂上,可节省资金60亿元!⒂如果按照“教育市场化”的思路,却不知道在那些因经济困难而会被迫失学的队伍里,又有着多少本来将会成为类似陈吉余教授这样的共和国的擎天巨柱?

 

    注释:

     ⑴《教育启动消费呼之欲出》, 载《经济学消息报》1999年2月19日

    ⑵⑽苌景州:《教育投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39、135页

    ⑶[英]:马克·布劳格:《经济学方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56页

    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217页

    ⑸《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614页

    ⑹《中国青年报》1998年5月22日

    ⑺《中国青年报》1997年7月19日

    ⑻《经济日报》1997年10月28日

    ⑼赖得胜:《张华们有什么错》,载《经济学消息报》1997年7月11日

   ⑾周贝隆:《民族振兴靠创新,创新能力何处寻》, 载《教育研究》1998年第6期

    ⑿《暸望》1999年第1期

    ⒀《中国青年报》1998年11月28日

    ⒁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上卷,商务印书馆,1964年,第233-234页

    ⒂《中国测绘报》1996年12月3日

(发表于《教育与经济》199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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