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国企转制过程中资产流失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经济问题,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黄苇町:我认为这种现象呈现出两个突出的阶段特征。由于有些地方对中央的精神理解不透,致使在早期的转制过程中,形成一股“卖企业”风———把“小企业卖光”、把“亏损企业卖光”,甚至有些地方还明确提出了指标任务。具体表现为:一方面,把资不抵债的企业“零转让”,让一些人不花一分钱就获得了巨大的国有资产,当然也包括企业所占用的国有土地。另一方面,有些人靠低价买进,再重新包装卖出的方式,大发横财。
1999年后,中央对国企改革做出了一些规定,但在国企转制、重组过程中,一些地方仍没按中央的精神和指示去做,前面一些现象仍存在,并在不断扩大规模,此时,最突出的表现是:“暗箱操作”、“一对一的转让”、“协议转让”等方式。有两种形式特别值得注意:一种是“靓女先嫁”,即卖好企业、卖赚钱的优质企业,或把企业效益好的部分拿出来与人合资,而把差的剥离出来。这种做法得到了相当一些人的认同,他们觉得“与其一起死,不如让一部分人先活”,但这种做法并没有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而是造成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另一种就是企业的整体低估转让,因为当初的企业用地基本上是无偿的,有些人买企业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实际看中的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和地产。
记者:您认为导致国有企业转制过程中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黄苇町:有人戏称,国企转制过程是第三次“发财”的机会。我个人认为这种现象之所以存在,主要原因是国企转制的整个运作过程不够规范。例如,国企的转让拍卖,原则上应进入产权交易市场,而且要广泛地征集受让方进行竞争,这样才会体现市场价格,还原企业的真实价值。
记者:在企业转制中,国有资产的流失主要流向了个别人的腰包,您认为这是一种纯粹个人行为还是一种社会行为?
黄苇町:国有企业发展到今天,主要靠两方面的积累:一方面是农民的“剪刀差”的贡献。多年来国家一直是高积累,低消费的政策,向农民高价格的销售工业产品,低价格的收购农副产品,这部分积累是中国工业化的基础。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几代工人的辛勤劳动积累。他们的大部分劳动都化作了社会扣除,仅是拿到了一小部分来满足生活需要,这部分扣除积累形成了今天的国有资产。因而说今天的国企是名副其实的“全民所有资本”。所以从这个角度不难看出,国有资产的流失是一种社会危害行为。
记者:您认为采取哪些方式可以有效地解决转制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黄苇町:一个企业转制是否成功,我认为需要有两个条件:一看企业资产是否保值增值,二看企业职工利益是否得到保障。因此,要杜绝这种现象,除进行“廉政”反腐外,还要进行“效能监察”。从某种程度上说,不少国企是“一条到处漏水的船”,产、供、销几乎没有哪一个环节没有问题。“小金库”、“不入账”现象相当严重。管理问题也非常严重,但不要把所有问题都归结为“体制”问题,好多问题是掩盖在体制问题后面的,与体制有关,但又不纯粹是体制问题。应该不断加大效能监察进行制约。
记者:对民营企业发展初期出现的问题,人们习惯上称之为“民企原罪”,那么,在国有企业转制中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能不能称之为“国企转制中的新原罪”?
黄苇町:需要强调的是所谓“新原罪”不是企业本身的,而是在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侵占国有资产、损害国有产权交易的腐败现象、违法现象。这和民营企业发展初期利用国家政策的漏洞发财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在我看来,这种现象比民营企业的“原罪”更为恶劣,影响也更为恶劣,因为它是直接利用权力侵吞了国有资产。同时,应该看到企业的产权多元化、改制的大方向是对的,特别是加入世贸后,不改制就没法发展,就不会有出路,但要确保改制健康地进行,就必须加强法制化的建设,而不是让国有资产流入少数人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