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家电下乡
家电下乡:下来的不止是家电?
周书曰:“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虞不出则财匮少。”
顾名思义,商务部、财政部近日主推的内需刺激政策――家电下乡无疑暗合“货殖四决”的工、农、商三昧。
但是,“货殖之利,工商是营”绝不能成为家电下乡的政策指向,更不能蜕变为一项谋利于农民,转压于农村的“问题政策”。因此,作为一项执政为民,与民谋利的积极财政政策,家电下乡的政策指向应是为满足八亿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通过财政补贴降低农民家电消费成本,提升广大农民理性(但绝不是单纯的超前或透支消费)消费意识,从而推动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进程。
140多年前,马克思在其著作《剩余价值学说史》中就已经批判性明确指出:“(把消费视为是生产的必要刺激)在这里说,生产和消费是同一的,或者说消费是一切生产的目的,或者说生产是一切消费的前提,都没有用处的。”由此可见,押宝于家电下乡,寄希望于刺激农村市场需求,转嫁内销、出口双重压力的商人心态是何等无知,何等无良,又将面临何等的失望。
且不说,部分下乡省份农村市场恩格尔系数高达40%以上,仍属于尚未脱贫阶段;但就百万农民工提前返乡且大多为无限期返乡而言,目前新农村经济建设面临的严峻挑战就已经从根本上压缩了家电下乡演变为内需刺激政策的空间。
因此,相对于作为消费品的家电下乡而言,八亿农民更需要农用物资等生产资料要素财政补贴下乡,更需要农业生产模式、技术、文化知识等知识生产力要素下乡。
家电下乡可见的效应是,农民朋友可以更方便更实惠的购买家电,有利于消除长期以来家电业普遍存在的城乡二重价格体系,打破城市市场是家电价格盆地而农村市场则成为家电厂商价格虚高,攫取价格歧视差别利润的传统格局。随着家电下乡政策的推进,乡镇级网络的构建和完善,家电送货到村,售后服务到户成为现实(而不再是宣传口号),那么农民朋友购买家电的货币成本、时间成本、交通成本和精神成本则可以大大降低,农村家电市场让渡价值才能够彻底得以提升和改善。而这是一种可见的长效效应,并不是内需刺激的短期效应,更不是家电厂商转嫁市场压力所希望的那种需求放大效应。
笔者认为家电下乡的政策示范效应,远远大于其经济效应;家电下乡的供给放大(过剩)效应远远大于其内需刺激效应。因此,家电下乡,下来的不止是也不应只是家电,而是构建一项政府政策、厂商利润、农民利益三位一体的联动体系试点。为家电下乡拍手叫好的同时,更要为家电下乡所暗合的“工农商”三昧精神以及举措和经验鼓掌喝彩!这样才不至于误解家电下乡政策制定者的初衷,才能够最终获得农民朋友的“大声喝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