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听人说,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但是我没出过国,所以没有比较过,因此也一直不相信。当然,不相信的原因还很多,其中之一,就是怕被别人骂为“洋奴”。然而,客观事实却是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今天,我终于有点信了。
11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http://www.ae365.cn/docc/news_detail.asp?menu_now=2&id=11437)。其中第32条规定:在外留学人员(含香港、澳门地区)回国服务的(一下简称留学生),购买一辆国产小汽车免税。
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一个税种,税率定得高低是一回事,但一定要体现出公平。税收是社会公共财产的来源,所以,对税收的减免,虽然他体现了政府的一些政策倾向,但也要体现公平的原则。
学生在国内读书是学习,去国外留学也是学习。同样是学习,为什么学成以后的待遇不同呢?可能有人会说:这体现了政府吸引人才的政策倾向。其实这话是在骂人。难道说在国外学习过的人都是人才,在国内学习的人都是蠢材吗?其实大家都很清楚,国外很多大学并不很正规。“克来登”大学也常在招摇撞骗。即便我们不去谈国外那些野鸡大学。就拿清华大学和MIT来比,谁又能说MIT毕业的就比清华毕业的强吗?更可笑的是规定还要加上(含香港、澳门地区)的表述,不说全港澳的大学加起来也比不上清华。单从港澳已经回归的事实来看,这样制定政策也显得荒唐。
也许有人还会说:规定不是说了,留学生要回国服务才能免“购置税”啊!其实,可笑就可笑在这“服务”二字上。什么叫服务?他们回来工作是义工吗?要不要报酬?报酬少了他们还不干呢!请问,什么叫服务?不就是就业吗?在国外读完书回国找工作就叫“服务”,在国内读完书找工作就叫“就业”。你们不觉得这很荒唐吗?关键的是当今我国国内的人才市场明显是供大于求,君不见,每年春天的人才招聘会都是人满为患?君不见,多少“芙蓉姐姐”大学毕业后因为没有工作“漂”在社会上;君不见,北大中文系毕业的高才生为了生计在卖猪肉?请问,国家有必要吸引那些在国外读书的人回来抢他们的饭碗吗?
只根据读书的地域上的不同,把人分为两类,让他们承担不同的税赋,显然有失公平。这不能不使我确信:外国的月亮可能真的比中国的圆。甚至,香港的月亮都要比深圳的圆。
国家税务总局的官员们,你们不觉得你们制定的政策很可笑吗?
(本文写于200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