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所有其它的改革一样,税改在中国经济持续的20多年发展中,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我们不可抹杀也无法抹杀税收的贡献。
但也和所有其它的改革一样,税收这个杠杆本来可以更好地发挥其独特的作用,但税收在保证了财政收入时,却并没有更多地给我们的百姓带来实惠。所得税也是在快临近2005年的年底才被调整,税收在缩小贫富差距上可以做的更好,尤其是在很多的消费领域里,对普通百姓的倾斜更应该加大,对那些高消费、高耗能的、高污染的行业和产品可以收取更高的税收。 其实这也是和目前政府在十一五中提到的,建设更和谐更环保更富有创新的社会是吻合的。比如在高档的商品房上、高档的汽车消费上,等等,加大对老百姓消费的税收减负,就是在促进内需的扩大。 同样在我们民族工业上,税收需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对民族工业的支持不是只停留在口头上的,是需要我们在具体的操作中体现出来的,在很多领域里我们现在看到的是不尽人意的。 对外资的引入如果我们只有“超国民待遇”的税收,那么这样引入和发展最终伤害的就是民族工业的崛起,日前财政部对QFII的所得税的政策,给国内资本市场上的券商带来的生存压力就加剧了,这样的政策是值得我们反思的,在我们希望别人承认我们市场经济的今天,我们这种内外有别的行为是对自己的一种否定。 所以在日前由中国社科院主办的第六届“中国宏观经济运行与政策论坛”上,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认为,“十一五”税改任务繁重,但重点应做好三件事。第一,增值税的转型,第二,企业所得税的两法合并,第三,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展望2006年,税改会带给我们百姓更多的实惠,带给我们民族工业更多的公平,带给我们国家更多的和谐和环保,这或许就是我们所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