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人说过竞争的最高层次就是避免竞争,也就是说当企业的经营理念、运营技术远远超越竞争对手且在短时间内无法复制时,便避免了竞争。在那时也就有了更加广阔的市场。
纵观整个商业营销发展过程,它经历了从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从产品认可市场到市场认可产品的进步与发展,但这种发展都没有能摆脱产品市场的营销范围,即所谓的卖断营销。买与卖之间,即产品的提供者与消费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于是卖方为了建立这种联系,那怕是临时的联系,也必须通过广告、公关等宣传手段。一旦买卖完成,这种联系就立即终断,到目前为止可能还没有一个卖方把每一个消费者的消费完整记录在案,消费者的真实需求也极少能得到收集和处理,当产品的提供者为了适应市场而收集相关信息时,又必须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采用诸如市场调查、用户访问等手段,为了提升市场占有率,采用了名目繁多,让人眼花缭乱的销售促进手段,诸如有奖销售、分期付款等方法。上述种种既花费时间,又浪费经济。许多有识之士也发现了弊病,并且为了改变这种被动局面做出了种种努力,但大多是治标不治本,收效甚微。
我们一切工作都是以消费者(利润创造者)为中心,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买断式营销,所有的努力都只是治标不治本的,把消费者也纳入我们的利润分配体系中来,通过我们的适当引导与激励,利用利益杠杆,充分调动每一个利润创造者的积极性,买卖双方不再是买断式的,而是长期的,可以永久存在的。这种理念又反应了如下的营销哲学:要实现企业目标,关键在于保持与利润创造者固定和良好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把潜在的消费群体转换成现实的营业成绩。
注:文中所指的利润创造者是指一切能够为企业创造利益的个人与团体,在通常状态下我们的理解是消费者是主要的,而作者在此多一句话。消费者是利润实现的最终决定者。
(限于作者本人的能力和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在文中有些地方的表达并不是非常准确的,只是作为一种想法拿到这里来向大家学习一下,希望能够得到营销界的特别是零售界的精英的指点。作者相信:创新不是刻意的,往往在不经意间的一个闪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