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央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这是党中央从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握全局、放眼世界、面向未来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是我国今后必须长期坚持的国家发展战略。要建设创新型国家,拥有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必须建立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有机结合的机制,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事业与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体两翼”,两者互为依托,缺一不可。
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基本内涵
总的来讲,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基本内涵是富民强国。
在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的今天,知识的产权化已成为时代的显著特征,知识产权已成为市场经济主体最重要的致富工具、竞争手段和国家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之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就是要通过建立有利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大力提高我国公民和市场经济主体对知识产权的创造力、拥有量和运用能力,大幅度增强知识产权战略资源的储量,大幅度提升我国市场经济主体的核心竞争力,最终实现富民强国的目的。
“知识产权富民”是指国家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积极创造一种社会氛围、制度机制和法律保障——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制度和规则,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让公民通过在工业、农业、科技、文化、艺术、设计和咨询服务等方面的创造、创作、创新、创业和创富,掌握和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并通过传播、转化、许可、应用等运营方式,获得相应的精神上(精神文明方面)和物质上(物质文明方面)的收益和回报;这种“富民”的方式既有利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不断提高人才素质和社会整体素质;也有利于激活微观经济和社会的创新活力,积累和改善生产要素,培育更多的企业细胞,为我国实现经济转型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坚实的微观社会基础。
“知识产权强国”是指国家在重大战略机遇期内,按照科学发展观的现实要求,面对经济全球化和激烈变化、严峻挑战的国内外市场竞争环境,在研究分析国内外的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及趋势的基础上,主动地利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提供的国际规则,改革管理体制,完善市场机制,健全法律政策,激励保护创新,有目的地优化配置人才、知识、资本和其他各类资源,为求得长期竞争的新优势——知识产权优势,以及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和平崛起而进行的总体性战略谋划。这种“强国”的方式既有利于缓解国内的资源瓶颈、能源短缺、环境恶化、区域鸿沟和制度制约等一系列不和谐现象,加快经济转型的步伐,实现经济和产业结构的知识化、“轻型化”和“绿色化”,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努力建设和谐社会;也有利于我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通过经济体制全面与WTO规则接轨,加快构造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新制度、新机制、新文化,不断积累和掌握知识产权新优势,为我国实现和平崛起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可靠的宏观保障。
显而易见,“知识产权富民”是 “知识产权强国”的基础,“知识产权强国”是“知识产权富民”的保障,两者相互依托,互为表里。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富民强国战略”还与“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形成互为补充、相得益彰的整体效果。
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定位
(一)知识产权战略是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国家知识产权富民强国战略属于国家总体战略,对实现国家总体目标具有重大意义。这是由于国家知识产权问题的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和关键性所决定的。
全局性:知识产权涉及我国社会经济的几乎所有领域,无论是物质文明建设还是精神文明建设,无论是智力创造成果还是遗传资源或标识,无论是有形产品还是无形服务,无论是民用技术还是国防技术,无论是国内市场还是国际市场,无论是自主创新还是外部引进。
基础性: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经济随之产生和发展,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产业发展的基础。知识产权制度已日益国际化。如果我们不掌握大量自主知识产权,就会丧失经济发展的主动权。
长期性:知识产权的国际和国内竞争长期存在,并将越演越烈。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内外对我国知识产权的关注将日益增强,我国对国际知识产权事务的关注也将日益增强。知识产权将是我国一项长期性的、越来越重要的工作。
关键性:知识产权富民强国战略制定和实施的成败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我国未来的走向,决定我国是否能够走上创新型国家的发展道路,进而决定能否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因此,制定国家知识产权富民强国战略需要从国家顶层进行谋篇布局,并要求各行各业贯彻实施。
(二)知识产权战略是与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并行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人才强国战略是保证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国家发展战略。但随着形势的发展,为使这“三大战略”取得显著成效,必须把运用知识产权战略放在重要的位置,不断提升“三大战略”的内涵,才能使我国经济发展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和知识资源两种资源,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培育和提升我国产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1、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富民强国战略,促使科教兴国战略的内涵产生重大变化。充分重视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可以大大促进科技与生产的紧密结合,使衡量科技产出的主要指标从过去的成果、论文向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以及有创新、创业、创造能力的人力资产转变;科技与生产的结合将更加明确地表现为科技创新、自主知识产权与生产的紧密结合;科技进步因素在体制改革、扩大开放、结构调整、劳动力转移、扩大就业和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会更加明显。
2、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富民强国战略,促使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内核发生变革。过去,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主要是节约自然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等。运用知识产权战略搞好可持续发展,是指不再主要靠消耗物质资源,而是通过应用、经营知识资产,以尽量少的自然资源消耗,生产出更多的有效产品和服务。它的核心问题不再是研究如何更有效地“耗费自然资源,转化产品”,而是研究如何有效地“利用知识资源,转化产品”。知识资产的经营一方面表现为企业将生产知识含量或技术含量越来越高、物质资源含量越来越少的高技术产品;另一方面,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将更多地应用现代管理知识,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提升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3、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富民强国战略,促使人才强国战略的内容得以提升。知识资源和人力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战略经济资源。知识产权战略注重对人力资源的高度重视和长期投资,把经济与社会发展单纯对自然资源的依赖转变为对知识资源和人力资源的依赖。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竞争手段发生了重大变化:竞争的对象主要是人才、知识和信息;投资的重点在于人力资源开发,在于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在于发展知识型企业。
因此,国家知识产权富民强国战略的实施决不是孤立的,是同三大战略密切相关的,与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人才强国战略等国家总体战略相互补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将会产生相得益彰的积极效果。
三、实现知识产权富民强国的基本途径
培育和再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文化氛围,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运用等各个方面采取措施,加强自主创新,实现创新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市场竞争优势化,大力发展知识产权经济,是实现知识产权富民强国的基本途径。
(一)大力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努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社会氛围世界银行(WB)于2005年底公布的“2000年国别财富报告”指出[1]:“无形资产具有很高的价值,被研究的样本(118个国家)中,有近85%的国家,其总财富中有50%以上来源于无形资本”。 报告还发现,一个国家无形资本的大小,主要取决于法治程度与教育水平。在中低等收入国家中,其无形资本平均有36%取决于教育水平,57%取决于法治程度。这就意味一个国家的富裕程度,同该国的法治程度及教育水平成正比。朱相远(2006)认为[2],我们要转变财富观念,更新致富思路,淡化侧重有形物质资产的传统财富观,强化侧重非物质无形资产的现代财富观。郑永年认为,发展应该是全面的发展,包括诸如经济那样的硬性指标和像文化那样的软性指标;提倡“文化崛起[3]”的内部意义在于要为社会成员提供一个新的生活价值取向,一种新的认同感;这种新的价值取向和认同感在赋予他们生活新的意义的同时,也为他们的社会行为提供一种软约束。
对于我们这样正处于体制转轨和经济转型的国家来说,缺乏人本意识、科学精神、民主和法制观念,缺乏对创新者智力劳动成果(如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以及由此获得的财富的尊重、激励和保护,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只能是一幢流动着的“海市蜃楼”!可见,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小康社会需要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创造物质财富和知识财富的文化氛围,其中知识产权文化体系的培育和再造尤为迫切。所谓“知识产权文化”[4],是在继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吸纳优秀世界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在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小康社会这一特定历史时期逐步形成的、与其物质、政治及文化生活相适应的、能够凝聚全国各族人民、调动国内外和社会各个阶层一切力量、促进国家(区域)和人民全面协调、快速发展、繁荣富裕和社会和谐的共同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制度规则等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知识产权文化由“物态要素、制度要素和精神要素”三个层次、以及“人本、科学、民主,学习、诚信、和谐,创新、创业、创富”九大基本要素组成;它们构成一个以精神要素为灵魂、物质要素为动力、制度要素为保障的文化同构体,其中,制度要素是这个文化同构体的联接键,三者密不可分,互为依托,是一个始终处于动态变化、有机关联、互补升级的文化“魔方”,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源动性、内聚力和辐射力。知识产权事业与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体两翼”。如果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发展科技事业的同时,不能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传播、应用和保护能力,使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与之同步,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就有可能会走弯路,浪费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失去重要的战略机遇期。知识产权文化是一种包含创新文化的复合型文化。如果在提倡、培育和发展创新文化的同时,不能大力发展内涵更加丰富的知识产权文化,就不可能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创新氛围,保护创新者的积极性,激励更多的人去创新,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最终实现和谐发展、科学发展,并让人民享受科学技术的恩惠。显而易见,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小康社会需要为经济发展、科技昌明、文化繁荣、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提供与之相应的思想、道德、知识、智慧、制度、机制、规则规范的集萃来形成一种复合型文化——知识产权文化;而正是这些因素的不断积累,才逐渐形成一个国家的“软”实力和无形资产财富。
(二)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实现自主创新成果产权化
加强自主创新是我国应对经济全球化、保证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增长、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国际竞争优势的必由之路。我们必须认识到,只有把自主创新成果权力化,才能使得创新投入所获得的成果真正归我们自己所有,成为我们的核心竞争力。如果我国没有大量的高质量的自主知识产权资源,一切目标的实现都将成为一句空话。而保护发明创造、创作的知识产权,才能保证发明人、创作者的利益,才能实现富民目标。因此,实现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的大幅度增长是实现上述目标的首要途径。
要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法律法规建设和政策导向,鼓励自主创新,鼓励将自主创新成果产权化,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要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作为自主创新的核心,将不断创造新的自主知识产权作为自主创新成果产出的前提,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能够上升为行业、国家和国际技术标准作为方向,鼓励发明创造和智力创作,让公民、企业拥有丰富的知识产权资源,并通过对这种权力化的创新成果的运用,推动富民、兴企目的的实现。
要构建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公民和市场经济主体不断创新的积极性和活力,保障自主创新成果所有者合法利益的实现。
(三)大力发展知识产权经济[5],实现知识产权产业化
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其主要目的是要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规则,将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财富化,包括在文化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中对版权的利用、在工业、农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对专利权的利用、在企业和产品品牌化建设中对商标权的利用,以及对地理标志、生物新品种、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化等知识产权资源的利用所形成的相关产业的发展等,推动知识产权经济发展,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社会和谐发展。
要将知识产权的实施与产业化作为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知识产权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要加强知识产权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知识产权产业化,改变我国对能源、自然资源掠夺式开发、产品技术含量低、产业升级无力的状况,走可持续发展的知识产权经济之路。要制定和完善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政策法规,构建有利于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财政、金融、风险投入体系和社会融资制度,加速知识产权的产业化进程。引导企业在加快知识产权创造的基础上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实施,充分利用知识产权规则,提高市场经济主体的吸纳转化和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尤其是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形成一批核心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名牌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合理分离权益的基础上,将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向企业转移;对于国家投资且在一定期限内未实施的专利技术,制定相应办法,促进其转让或实施;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和特色,加快文化创意产业、传统遗传资源产业和地方支柱产业的发展,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产业集群。
(四)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实现市场竞争优势化
“十一五”时期,在我国入世过渡期结束、入世承诺基本兑现之后,我国的经济体制将全面与WTO规则接轨,国内市场竞争进一步开放,国内产业和企业将面临更大的生存和发展压力。我们在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努力建设和谐社会的同时,促进我国发展的战略驱动力应从比较优势转向知识产权优势[6],而知识产权优势的积累和发挥作用则主要依赖于体制改革驱动和自主创新驱动[7]。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从体制和经济同时转轨变型、从政府和企业双向加力,迅速构造新的创新模式,才能适应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转型的需要,不断积累知识产权优势,提升国家、区域和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尽快建立健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学会运用知识产权规则和知识产权战略,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优化配置各类创新资源,切实保护创新者的经济权益,注重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而不仅仅是引进、跟踪和模仿),培育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自有品牌(而不仅仅是来料加工、组装和贴牌生产),我们才能少走弯路,降低风险,避免低水平重复,不断积累知识产权优势,利用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法律手段,保护国家、产业和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经济安全,实现有市场意义的自主创新和真正的跨越式发展!
要转变我国的经济增长模式,就必须大力发展知识产权经济,使我们的公民和法人依靠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和世贸规则,通过创造、保护、管理、运营知识产权资源等方式,对资本、人才、自然及其它有形资源进行市场配置,集约经营,创新管理和创造财富,变知识产权资源的相对优势为市场竞争优势;推动市场主体能够熟练地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大大提高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能力,大大提高知识传播和扩散速率,使知识产权资源得到不断创造和有效利用,在推动传统产业依靠知识不断升级的同时,形成新的知识产业链条,促进企业不断增强市场竞争优势,全力打造国际知名品牌,并不断强化自身知识产权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在知识产权经济和知识产权优势不断积累的基础上,大副提升我国的产业竞争力,运用知识产权优势占领国际高新技术产业、特色支柱产业、文化创意产业、技术含量高的咨询服务产业等产业高地,促进国家在国际事务和国际市场竞争中优势地位的形成,保护国家利益,实现强国目标。
郭民生
[1] World Bank, 《Where is the wealth of nations?》,01/2006.
[2] 朱相远,“树立现代财富观——重视非物质无形资产财富的价值”,中国人大网,2006年4月27日。
[3] 郑永年,“中国要追求文化崛起”,香港《信报》,2006年2月21日。
[4] 郭民生,“创新国家与知识产权文化”,《中国知识产权报》理论版,2006年2月20日。
[5] 郭民生,“论知识产权经济”,《经济经纬》,2004年12期。
[6] 程恩富,“构建知识产权优势理论与战略--兼论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理论”,《当代经济研究》,2003年9月1日。
[7] 郭民生,“知识产权优势理论解析”,《知识产权》,200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