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国办函〔2013〕69号(以下简称69号文件)。 方案要求,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精神,按照《分工方案》的要求,将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并明确了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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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前期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 《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国办发 〔2013〕5号文件,可以说,为流通业快速步入第二个黄金时期的保驾护航的政策条件已具备。 另一方面,上月末在北京举行的2013中国(北京)电子商务大会上,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指出,在当前低迷的世界经济形势下,电子商务在稳增长、扩消费、调结构以及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 蒋耀平副部长透露,2012年,网络零售延续了爆发式增长态势,市场交易规模超过1.3万亿元,同比增长67.5%,增速约为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的4.7倍。随着企业电子商务应用迅速普及,网络消费群体持续增长,电子商务对传统服务业和传统流通产业的影响和带动作用将日益增强。 69号文件则进一步明确,由商务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完善认证、支付等支撑体系,鼓励流通企业建立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交易。创新网络销售模式,发展电话购物、网上购物、电视购物等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 可以说,以“电子商务推动传统流通产业转型升级”为特征的流通业第二个黄金时期所需的技术条件、市场条件、政策条件的已基本成熟。 《分工方案》则进一步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分工配合,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发展现代流通产业的战略任务,加强规划和引导,推动营销网、物流网、信息网的有机融合。鼓励流通领域信息技术的研发和集成创新,加快推广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全球定位系统、移动通信、地理信息系统、电子标签等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则为第二个黄金时期流通产业智能化方向作出了最好的指引,也为智能科技驱动传统零售企业电商化进化作了最好的注脚。 有关加大流通业用地支持力度,统筹安排流通业各类用地;完善促进消费的财政政策,扩大流通促进资金规模;拓宽流通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流通企业上市融资;减轻流通产业税收负担,降低流通环节费用等方面,《分工方案》也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和工作实施方案。 尤其是在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大背景下,《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络,增加农村商业网点,拓展网点功能;统筹农产品集散地、销地、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构建农产品产销一体化流通链条;积极培育大型流通企业,支持有实力的流通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扶持发展一批专业服务机构,为中小流通企业提供融资、市场开拓、科技应用和管理咨询等服务;鼓励发展直营连锁和特许连锁,支持流通企业跨区域拓展连锁经营网络等一系列要求。 在组织保障方面,除了明确了牵头部门负责机制,《分工方案》还进一步明确了建立由商务部牵头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工作落实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的全国流通工作部际协调机制。 政策的春风已经吹来,市场已经急不可待,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流通产业正处在快速步入“第二个黄金时期”的关键节点,流通企业如何抓住机遇,顺势而发,则是关键之关键。愿有备者无患,有为者为之,共同拥抱我国流通产业史上“又一个春天”。(如需转载,须征得本著作权人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