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华夏时报》报道,财政部下一阶段工资改革重点为“限高、稳中、托低”,高收入人群的补贴将遭削减。此前财政部综合司司长王保安解读了下一阶段财政8项重点工作。其中一项是:加大财政调节收入分配。具体做法是:第一规范补贴,设定上、中等收入的政策范围,收入超过平均线的要削减;第二是稳中,即中间的收入层次者工资水平可以继续保持,也可以适当增加;第三就是托低,即要用3年时间提高低工资收入人群收入,使其达到平均水平。
在收入差距形成巨大社会裂痕的背景下,财政部寻求分配公平方面的用意与努力都是显而易见的。但众所周知,无论怎样的努力,都须保证以公平的方式寻求公平,这是公平得以实现的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讲,财政部的这个改革思路是比较让人欣慰的。限高,有利于打破垄断行业高收入的格局;稳中,有利于形成一个纺缍形的社会结构,这历来被认为是最稳定的社会架构;托底,则能够保证给予一些低收入者“所应得”,这就是与分配公平相随的权利公平,包括对低收入者的补贴、救助与保障等。
收入分配不公,最直接的感受者莫过于急需“托低”的群体,这个群体的总人数在全部依赖工资收入养家糊口的劳动者中,占绝对多数。国内目前大约有3.5亿劳动者以工资作为主要收入来源。这中间,财政部有一定话语权的主要是通过财政拨款来发工资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这部分人总量在4000万左右,比例占全部“工薪族”的12%不到。还有就是行政垄断行业的员工大致占到8%。这一部分垄断高收入群体,尽管是“限高”的对象,但从现有体制出发,财政部事实上不具备“限高”的话语权,只能由市场供求关系来调节。
财政作为政府的支撑,在寻求社会公平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突出作用。然而,从多年的市场化改革的实践来看,要想将数亿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提高到“平均水平”(尽管不知“平均水平”的实际标准),譬如上亿农民工的收入,通过走财政分配这种途径是很难奏效的。国内财政资金在缓解贫富悬殊语境下的“托低”作用,应当着重体现于为扩大基本社保面直至基本社保全覆盖而“托底”。实际的情形是,欲托“低”财政无力托,当托“底”财政欠实力。
上述判断的逻辑关系在于:只要坚持搞市场经济(其实无回路可走),贫富差距就不可避免,与此同时,只要搞市场经济,政府就该同步推行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教育乃至基本的失业保障等等。人们之所以对社会分配不公的反映如此强烈,关键的问题在于财政的“公共属性”迄今十分薄弱。
我们希望看到,财政部能在未来三年间在构建中国公共财政制度这一关键领域大有所为。至于说到“限高”和“稳中”,特别是“限高”,如果没有打破行政垄断,那么所谓的“限高”则只能是一个画饼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