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6.竞争结构的新辨识,要明确意识到是竞争体系不是竞争体系。既往的红海战略的悲剧就在于实施了“竞争战略”而非“竞争战略”。蓝海战略仍然未能解决此一问题,甚至未曾给出这个问号。只要是前者,那就仍然摆脱不了红海的命运。“竞”与“争”是不同的,正如古人言,同向为竞,相向为争。世界上一切的企业经营运作都是要力求1+1〉2的。问题是只要无客(用)户的介入,只要是企业没有为用户生产出物美价廉的产品,因而他不买帐的话,你就休想有什么1+1〉2的结果。因此,这就是每个想成功的企业都必须把为客户生产一个价值(产品、服务)亦即“企(业)客(户)竞争”放在第一位,然后才谈得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由此可见,这是一个由三种不同性质的竞争构成的整个竞争体系。第一个是每个企业同它与之互动的用(客)户之间的竞争体系。它是三个竞争体系中的核心的本原的竞争体系,是作为企(业)客(户)一体化单元性的体系;第二个是不同企(业)客(户)一体化单元之间相互竞争的经济运作竞争体系;第三个是大战略联盟体系之间甚至网与网之间的单元集群相互竞争体系。7.核心技术定义的重新界定,简言之,目前环境下对于核心技术,要区分它究竟是复合内涵核心技术,还是属于过去的单一内涵核心技术。以往红海战略的悲剧往往同单一核心技术(从而核心能力要求)相联系,从绿海战略视角看问题,这包括蓝海战略在内的既往的核心技术(核心能力)的定义,大半失之偏颇,失之单一。而客户经济下的绿海战略,要求人们做出的核心技术的定义,起码应该从三个视角上进行。这便是,其一直接由本企业打造出来的。如专为本企业生成某一大机器生产的核心部件,且后者最终产品定能卖出;二是从他企业购进的某一机械,因为是更大机器的部件,在卖家手中不算核心技术只有被买家买走,安装到新的更大的机器中,而这种新的更大的机器又售出了它才成了核心技术。如GE发动机卖给波音后才成了核心技术;三是在市场化、标准化后,因为经营模式的优越,使得在别的企业为同质化的技术,而在卓越公司中它被打造出差异化了。海尔洗地瓜洗衣机,第四种洗衣机等等,其兼容进去的核心技术本身其实并不再显得多么重要了。因此,从以往的红海战略、蓝海战略向绿海战略过渡,要求我们对核心技术的定义重新界定,从单一内涵式向复合内涵式过渡。(未完待续)